2 基本信息
《新生兒窒息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新生兒窒息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新生兒窒息(ICD-10: P21.90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實用新生兒學(第四版)》(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七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1.有導致窒息的高危因素;
2. 出生時有嚴重呼吸抑制、至生後1min仍不能建立有效自主呼吸且Apgar評分≤7分;包括持續至出生後5min仍未建立有效自主呼吸且Apgar評分≤7分或出生時Apgar評分不低、但至出生後5min降至≤7分者;
3.臍動脈血氣分析:pH<7.15;
4. 除外其他引起低Apgar評分的病因。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實用新生兒學(第四版)》(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七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1.窒息復甦治療:根據出生窒息情況進行合理復甦,包括氣管插管。依照具體流程圖進行。
2.基礎治療:維持適中環境溫度、合理給氧、呼吸支持;
3.多器官功能損害的治療:改善腦、心、腎、肺、胃腸、肝等組織臟器損傷,並對症支持治療。
5.維持血糖正常水平;
6.預防或治療DIC;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0-15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新生兒窒息ICD-10: P21.900疾病編碼。
2.當患兒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只要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1.必需檢查的項目:
2.根據患兒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4.1.6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維持良好的通氣換氣功能,根據患兒情況選擇合適的呼吸支持方式及用氧濃度;
4.控制驚厥:首選苯巴比妥,負荷量爲20 mg/kg, 靜脈緩慢注射或肌注,負荷量最大可達30 mg/kg,12 h後予維持量5 mg/ kg/d, 一般用到臨牀症狀明顯好轉停藥。
5.降低顱內壓:適當限制靜脈輸液量,必要時應用藥物降低顱內壓;
6.胎齡≥35周,出生6小時內的中重度窒息建議亞低溫治療;
4.1.7 (八)出院標準。
2.能自行完成奶量,體重增長良好。
4.1.8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體重<2500g;
2.出現其他嚴重併發症,如腎功能衰竭、肝功能衰竭、壞死性小腸結腸炎等。
4.2 二、新生兒窒息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新生兒窒息(ICD-10: P21.900)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出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10-15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依照新生兒復甦流程進行復蘇搶救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病情告知 □ 及時通知上級醫師 | □ 上級醫師查房,明確診斷 □ 和家長溝通病情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心肺監護 □ 根據患兒消化系統損害情況決定餵養情況 □ 合理的呼吸支持 □ 合理選用對症支持藥物 臨時醫囑: □ 心電圖、胸片 □ 必要時輸血 □ 根據情況亞低溫治療 | 長期醫囑: □ 心肺監護 □ 合理的呼吸支持 □ 合理選用對症支持藥物 臨時醫囑: □ 控制出入量 □ 改善各組織臟器損害情況 □ 根據情況亞低溫治療 |
主要護理 工作 | □ 參與搶救 □ 入院宣教 |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