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窒息臨牀路徑(2016年版)

2016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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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xīn shēng ér zhì xī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新生兒窒息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相結合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各地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調研。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新生兒窒息臨牀路徑(2016年版)

4.1 一、新生兒窒息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新生兒窒息(ICD-10: P21.90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實用新生兒學(第四版)》(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七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1.有導致窒息的高危因素;

2. 出生時有嚴重呼吸抑制、至生後1min仍不能建立有效自主呼吸且Apgar評分≤7分;包括持續至出生後5min仍未建立有效自主呼吸且Apgar評分≤7分或出生時Apgar評分不低、但至出生後5min降至≤7分者;

3.臍動脈血氣分析:pH<7.15;

4. 除外其他引起低Apgar評分的病因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實用新生兒學(第四版)》(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診療指南-小兒內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諸福棠實用兒科學(第七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1.窒息復甦治療:根據出生窒息情況進行合理復甦,包括氣管插管。依照具體流程圖進行。

2.基礎治療:維持適中環境溫度、合理給氧、呼吸支持;

3.多器官功能損害的治療:改善腦、心、腎、肺、胃腸、肝等組織臟器損傷,並對症支持治療。

4.控制並減輕腦水腫

5.維持血糖正常水平;

6.預防或治療DIC;

7.評估及隨訪組織臟器損傷程度及預後,尤其神經系統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0-15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新生兒窒息ICD-10: P21.900疾病編碼

2.當患兒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只要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1.必需檢查的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2)監測動脈血氣、電解質血糖

(3)血生化全套、凝血功能心電圖、胸片、頭顱超聲

2.根據患兒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腦電圖、頭顱MRI、腦功能監測、腹部超聲

4.1.6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維持良好的通氣氣功能,根據患兒情況選擇合適的呼吸支持方式及用氧濃度;

2.維持良好的循環,必要時應用血管活性藥物

3.維持血糖正常高值;維持電解質平衡

4.控制驚厥:首選苯巴比妥,負荷量爲20 mg/kg, 靜脈緩慢注射或肌注,負荷量最大可達30 mg/kg,12 h後予維持量5 mg/ kg/d,  一般用到臨牀症狀明顯好轉停藥。

5.降低顱內壓:適當限制靜脈輸液量,必要時應用藥物降低顱內壓;

6.胎齡≥35周,出生6小時內的中重度窒息建議亞低溫治療;

7.評估及隨訪組織臟器損傷程度及預後,尤其神經系統

4.1.7 (八)出院標準。

1.生命體徵平穩,各組織臟器損害好轉;

2.能自行完成奶量,體重增長良好。

4.1.8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體重<2500g;

2.出現其他嚴重併發症,如腎功能衰竭、肝功能衰竭、壞死小腸結腸炎等。

4.2 二、新生兒窒息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新生兒窒息(ICD-10: P21.900)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出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10-15天

時間

住院第1天

住院第2天

□  依照新生兒復甦流程進行復蘇搶救

□  病情穩定後由產房手術室轉移新生兒重症病房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病情告知

□  及時通知上級醫師

□  上級醫師查房,明確診斷

□  監測生命體徵、血糖、酸鹼電解質平衡、出入量等

□  檢測系統症狀注意防治併發症

□  監測膽紅素水平

□  和家長溝通病情

長期醫囑:

□  新生兒/早產兒護理常規

□  心肺監護

□  根據患兒消化系統損害情況決定餵養情況

□  合理的呼吸支持

□  合理選用對症支持藥物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  監測動脈血氣、電解質血糖

□  血生化全套、凝血功能

□  心電圖、胸片

□  頭顱、心臟及腹部超聲

□  改善循環凝血功能、糾酸等

□  防治顱內壓增高控制驚厥

□  監測膽紅素、必要時光療

□  必要時輸血

□  有條件可監測功能

□  根據情況亞低溫治療

長期醫囑:

□  新生兒/早產兒護理常規

□  心肺監護

□  根據消化系統損傷程度決定餵養情況

□  合理的呼吸支持

□  合理選用對症支持藥物

臨時醫囑:

□  控制出入量

□  改善各組織臟器損害情況

□  改善循環凝血功能、糾酸等

□  監測膽紅素

□  監測電解質血糖

□  防治顱內壓增高控制驚厥

□  有條件可監測功能

□  根據情況亞低溫治療

主要護理

工作

□  參與搶救

□  建立靜脈通路及用藥

□  入院宣教

□  注意出入量和生命體徵、循環凝血功能血糖等變化情況

□  注意出入量和生命體徵、循環凝血功能血糖等變化情況

□  注意膽紅素水平的變化

□  注意各臟器功能的變化

病情變異記錄

□無□有,原因:

1.

2.

□無□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第3-9天

住院第10-15天(出院日)

□  上級醫師查房

□  檢測膽紅素、血氣、電解質血糖

□  評估系統功能、出入量等

□  維持內環境穩定

□  完善腦損傷相關檢查

□  上級醫師查房,同意其出院

□  完成出院小結

□  出院宣教

長期醫囑:

□  新生兒/早產兒護理常規

□  根據消化系統損傷程度決定餵養方式,酌情增加奶量

臨時醫囑:

□  控制出入量

□  改善各組織臟器損害情況

□  改善循環凝血功能

□  監測膽紅素

□  繼續監測血氣、血糖電解質內環境變化

□  若條件允許可考慮頭顱MRI檢查

□  腦功能檢測

臨時醫囑:

□  通知出院

□  出院帶藥

主要護理

工作

□  光療護理:保護眼睛和會陰

□  注意黃疸變化情況

□  注意患兒各系統變化情況

□  出院宣教

病情變異記錄

□無□有,原因:

1.

2.

□無□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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