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疾病病因
a)有長期連續或間斷超劑量當量限值照射史,法定個人劑量記錄顯示平均年劑量0.15Gy以上或最大年劑量0.25Gy,累積劑量當量達到或超過1.5Gy。
b)接觸射線以前身體健康,接觸數年後出現明顯的無力型神經衰弱症狀,其症狀消長與脫離及接觸射線有關。
c)可有出血傾向。
6 診斷檢查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目前尚無特異性診斷指標,必鬚根據照射史、個人劑量檔案、受照累積劑量當量、臨牀表現和實驗室檢查、結合健康檔案進行綜合分析,排除其他因素和疾病方能作出診斷。
I度
1)具備以下各項者可診斷爲I度。有長期連續或間斷超劑量當量限值照射史,法定個人劑量記錄顯示平均年劑量0.15Gy以上或最大年劑量0.25Gy,累積劑量當量達到或超過1.5Gy。
2)接觸射線以前身體健康,接觸數年後出現明顯的無力型神經衰弱症狀,其症狀消長與脫離及接觸射線有關。
3)可有出血傾向。
4)接觸射線以前造血功能正常,接觸數年後,血象經多次動態觀察證明造血功能異常(採血部位應固定,以便自身對照)。
Ⅱ度
2 )白細胞數持續在3.0x109/L以下;白細胞數持續在3.0~4.0x109/L兼有血小板數和/或血紅蛋白量持續減少。
3 )骨髓增生低下。
5 )脫離射線及積極治療後恢復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