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方法
2.向病人解釋以取得合作。
3.根據病情選擇測溫部位。
(1)口腔測溫:口表水銀端斜放於病人舌下,閉口用鼻呼吸3分鐘取出。
(2)直腸測溫:肛表用20%肥皂液潤滑,水銀端插入肛門3-4釐米,3分鐘取出。
(3)腋下測溫:先擦乾腋窩下汗液,體溫計水銀端放腋窩深處並緊貼皮膚,屈臂過胸,夾緊體溫計,10分鐘取出。
5.檢視體溫計讀數,記錄。
8 注意事項
1.嬰幼兒、精神異常、昏迷、不合作、口鼻手術或呼吸困難者,不可測口溫。進食、吸菸、面頰部做熱、冷敷者,應推遲30分鐘後,方可測口腔溫度。
2.腹瀉、直腸或肛門手術、心肌梗塞及某些心臟病病人,不可直腸測溫。坐浴或灌腸後需待30分鐘,方可測直腸溫度。
3.對腋下有創傷、手術、炎症、腋下出汗較多、極度消瘦的病人,不適用腋下測溫。沐浴後需待20分鐘再測腋下溫度。
4.發現體溫和病情不相符合時,應重複測溫,必要時可同時測量另一部位對照,以便得到更爲準確的體溫數值。
5.爲嬰幼兒、意識不清或不合作病人測溫時,護士須守候在旁或用手託扶體溫計,以免發生意外。
6.甩表時用腕部力量,不可碰及他物,以防碰碎。切忌把體溫計放在熱水中清洗或沸水中煮,以防爆裂。
7.如病人不慎咬碎體溫計時,應立即清除玻璃碎屑,再口服蛋清或牛奶延緩汞的吸收。病情允許者可服用粗纖維豐富的食物促使汞排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