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嗜鉻細胞瘤/副神經節瘤臨牀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10月13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內分泌科5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173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1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臨牀診療行爲,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嗜鉻細胞瘤/副神經節瘤、庫欣綜合徵和Graves病等內分泌科5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情況,組織臨牀路徑的試點工作,在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基礎上,制訂各試點醫院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胡瑞榮、付文豪
電 話: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嗜鉻細胞瘤/副神經節瘤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嗜鉻細胞瘤/副神經節瘤(ICD-10:D35.0,M8700/0;M8693/1)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治療指南-內分泌及代謝性疾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內分泌及代謝性疾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2009年)
1.高血壓,並具有嗜鉻細胞瘤/副神經節瘤典型的症狀,部分病人血壓正常,且無症狀。
2.血壓監測提示爲陣發性高血壓、陣發性高血壓加重或持續性高血壓。
3.血或24小時尿兒茶酚胺(CA)或其代謝產物增高,發作性高血壓患者發作日4小時尿CA或其代謝產物較對照日4小時尿CA或其代謝產物高3倍以上。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牀治療指南-內分泌及代謝性疾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09年),《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內分泌及代謝性疾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2009年)
2.手術切除腫瘤。
3.同位素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內分泌科)爲≤28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D35.0,M8700/0; M8693/1嗜鉻細胞瘤/副神經節瘤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3)血、尿兒茶酚胺及其代謝物測定,激發試驗和/或抑制試驗;
(4)胸片、心電圖、動態血壓、超聲心動圖、腹部超聲、腎上腺CT或MRI。
(2)131I或125I MIBG。
4.1.7 (七)選擇用藥(術前)。
2.鈣通道阻斷劑。
4.血管擴張劑。
6.鎮靜劑。
4.1.8 (八)出院(轉科)標準。
1.症狀減輕、好轉。
2.滿足手術條件。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病情複雜、嚴重、臨牀表現不典型,造成診斷和治療困難,延長住院時間。
2.伴有其他系統合併症,需要特殊診斷治療措施,治療和住院時間變異。
3.出現影響本病治療效果的併發症,治療效果不佳,延長住院時間。
4.2 二、嗜鉻細胞瘤/副神經節瘤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嗜鉻細胞瘤/副神經節瘤(ICD-10:D35.0,M8700/0; M8693/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28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7天 | 住院第2-4周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完善檢查 □ 初步確定治療方案 | □ 上級醫師查房 | □ 完善術前檢查 □ 轉科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內分泌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低鹽飲食普食 □ 24小時動態血壓監測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 內分泌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普食 | 長期醫囑: □ 內分泌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 □ 普食 臨時醫囑: □ 體重 □ 血糖(譜) □ 24小時尿兒茶酚胺 □ 超聲心動(必要時) □ 血常規 □ 尿常規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宣教護理評估 □ 正確執行醫囑 | □ 正確執行醫囑 | □ 正確執行醫囑 □ 完成轉科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