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梨狀窩瘻臨牀路徑(2017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發佈。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7] 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持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工作,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定了23個專業202個病種的臨牀路徑。上述臨牀路徑已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上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5月31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梨狀窩瘻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梨狀窩瘻(ICD-10:Q18.003)
行支撐喉鏡下梨狀窩內瘻口封閉術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小兒外科學》(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實用小兒耳鼻咽喉科學》(主編張亞梅 張天宇,人民衛生出版社)
1.病史:左/右/雙側中下頸部包塊,或反覆紅腫、流膿,或反覆出現“化膿性甲狀腺炎”。
2.體徵:急性期頸部可見紅、腫、疼痛等表現,靜止期可及頸部包塊或皮膚瘢痕(膿腫破潰或引流所致)
3.輔助檢查:頸部超聲檢查可及囊性包塊,與梨狀窩關係密切或有管狀結構相連。若行MRI檢查可有類似發現。電子喉鏡檢查瞭解聲帶運動情況。
4.1.3 (三)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Q18.003梨狀窩瘻疾病編碼。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 以下情況視爲該術式禁忌:頸椎畸形等無法實施支撐喉鏡手術;急性感染並伴有發熱等全身症狀;凝血功能異常等因素可能導致止血困難;因麻醉藥物過敏、肝腎功能嚴重異常等原因不能全麻手術;其他手術禁忌症。
釋義
■進入本路徑的患兒第一診斷爲梨狀窩瘻,適用於炎症靜止期患兒。最佳手術時機爲急性感染期後1個月以上,但此期限非強制性標準,急性感染消退即手術也非禁忌,但此時梨狀窩常有肉芽遮蓋,可能會增加手術難度。
4.1.4 (四)標準住院日(4-5天)。
釋義
■初次手術時爲了完善術前評估,觀察術後反應,建議住院4-5天(術前1-2天術前評估,術後觀察3天),之後的複查可採取日間手術。
4.1.5 (五)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4.1.5.1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
(2)肝功能、腎功能、甲狀腺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肝炎兩對半、梅毒篩查、HIV篩查;
4.1.5.2 2. 根據病情選擇的項目:
(2)頸部MRI
釋義
n 必查項目是確保手術安全,術後順利恢復的基礎。所有檢查均應在術前完成並進行認真核對,如有異常應及時複查或有相關專業醫師進行會診。
n 患兒有呼吸道症狀或近期有過發熱,咳嗽等應在徹底治癒的前提下再收入院治療。
n 心電圖、超聲心動或凝血功能異常者需複查或除外其它疾病,不宜進入路徑。
n 甲狀腺功能可以判斷病變是否累計甲狀腺,造成化膿性甲狀腺炎及甲狀腺功能異常。
n 頸部超聲可以瞭解膿腫大小、瘻管走形方向、途經組織結構,以及累及情況。
n 感染範圍較大者,可行MRI檢查瞭解病變區域及與周圍組織關係,併爲術中可能轉爲頸外入路手術做準備。
4.1.6 (六)治療方案的選擇。
1. 支撐喉鏡下梨狀窩瘻封閉術:可採用CO2激光燒灼、電燒灼,化學燒灼等方法。
2.術中若未發現內瘻口,則改行頸側入路梨狀窩瘻切除術,視爲變異因素不再使用本臨牀路徑。
釋義
■依據近年來的權威文獻資料,支撐喉鏡下梨狀窩瘻內瘻口封閉術較傳統頸外入路手術具有微創、美容效果好、手術快捷、節約費用等顯著優勢,可基本替代傳統手術。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 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建議使用第一代或者第二代頭孢菌素(例如頭孢唑林、頭孢呋辛)+甲硝唑;預防性抗生素在術前0.5小時-2小時使用。
4.1.8 (八)手術日。
2.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
3.手術方式:支撐喉鏡下梨狀窩內瘻口封閉術。
釋義
n 出院2-3月後應返院再次行全麻支撐喉鏡梨狀窩內瘻口探查術,若內瘻口未閉合,應再次行內瘻口封閉術。直至內瘻口閉合。
n 目前公認的治癒標準:
全麻支撐喉鏡梨狀窩內瘻口探查見內瘻口已閉合,且無頸部反覆感染症狀
4.1.9 (九)術後恢復。
2.術後用藥:
(1)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選用藥物,建議用藥時間2-3天。
3.術後多數需鼻飼飲食至1-2周。
釋義
■本術式傷口位於咽喉部,存在感染風險,因此可按規定適當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一般應用二代頭孢類抗生素,應用2-3天爲宜。
■奧美拉唑:術後喉咽反流胃酸刺激,可影響傷口癒合,增加頸部感染機率。奧美拉唑抑制胃酸分泌,降低喉咽反流風險。
■鼻飼飲食:是否需鼻飼飲食目前尚無定論。考慮到進食可能影響傷口癒合,增加頸部感染機率,目前建議術後鼻飼飲食至1-2周。
4.1.10 (十)出院標準。
2.體溫正常,頸部無陽性體徵,相關實驗室檢查結果基本正常,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釋義
■患兒出院前臨牀表現無異常,體溫正常,血常規檢查正常,如檢查結果明顯異常,主管醫師應進行仔細分析,並作出相應處理。
■患兒吞嚥正常,無聲音嘶啞等喉返神經損傷表現,無痰中帶血及黑便等傷口出血表現。
■患兒可帶鼻飼管出院,鼻飼1-2周後門診拔除鼻飼管。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術前發現合併其他影響手術的基礎疾病,需要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
2.術前根據患者病情初步確定手術方式,根據患者術中情況更改手術方式。
3.手術後繼發聲音嘶啞,食道瘻等併發症,導致圍手術期住院時間延長與費用增加。
4.住院後出現其他內、外科疾病需進一步明確診斷,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與費用增加。
4.2 二、梨狀窩瘻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梨狀窩瘻(ICD-10:Q18.003)行支撐喉鏡下梨狀窩內瘻口封閉術
患者姓名 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月日 出院日期 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術前1天) | 住院第3天 (手術日) 術後 |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和體格檢查 □ 完成住院病歷和首次病程記錄 □ 上級醫生查房 □ 制定治療計劃 | □ 完善術前準備 | □ 完善術後病程錄 □ 術後監護治療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頭頸外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禁食 臨時醫囑: □ 三大常規 □ 肝腎功能 □ 凝血全套 □ 電子喉鏡 □ 頸部B超(必要時) □ 頸部MRI(必要時) □ 心臟彩超(必要時) | 長期醫囑: □ 頭頸外科護理常規 □ 二級護理 □ 普食 臨時醫囑: □ 手術醫囑 | 長期醫囑: □ 頭頸外科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心電監護 □ 禁食 □ 抗生素(同術前) 臨時醫囑: □ 補液支持 |
護理工作 | □ □ □ | □ □ □ | □ □ □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