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95—2014 職業性放射性白內障的診斷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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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G B Z 9 5 — 2 0 1 4 zhí yè xìng fàng shè xìng bái nèi zhàng de zhěn duàn

2 基本信息

3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職業性放射性白內障的診斷》等2項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14〕9號

現發佈《職業性放射性白內障的診斷》等2項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其編號和名稱如下:

GBZ 95-2014 職業性放射性白內障的診斷(代替GBZ 95 -2002)GBZ 95-2014.pdf

GBZ/T 254-2014 尿中苯巰基尿酸的高效液相色譜測定方法GBZT 254-2014.pdf

上述標準自2014年12月15日起施行,GBZ 95-2002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4年7月23日

5 《職業性放射性白內障的診斷》解讀

1、制定標準的目的和意義

晶狀體電離輻射敏感組織之一。當X射線、r射線、高能β射線及中子作用於眼晶狀體超過其劑量閾值時,可導致放射性晶狀體混濁,稱作放射性白內障。隨着核能、核技術、放射性核素和醫用放射診斷、放射治療等技術的發展和普遍應用,從業人員的羣體不斷擴大,同時也增加了從業人員眼晶狀體放射性損傷的潛在風險。因此保護放射工作人員晶狀體的健康及其被致傷後的正確診斷就顯得尤爲重要。近年ICRP對放射性白內障晶體劑量閾值進行了新的建議,國內外文獻結果的分析也支持眼晶體劑量閾值的改變,因此修訂現行標準對放射性白內障診斷極爲重要。

2、制定標準的背景情況

我國對放射性白內障發生、發展及其臨牀診斷標準的研究始於70年代後期。1979年,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眼科李鳳鳴教授首次報道了我國放射性白內障的病例;1985年,北醫三院眼科以李鳳鳴領軍的放射性白內障科研組在參閱國內外文獻和多年臨牀病例積累的基礎上,制定了我國首版的《放射性白內障診斷標準及處理原則》(GB8283-87),於1988年由衛生部發布實施。2002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北醫三院朱秀安教授在臨牀研究的基礎上又對該標準進行修訂,由衛生部發布了職業衛生標準放射性白內障診斷標準》(GBZ 95-2002)[1]。

近年來對眼晶狀體輻射劑量效應關係研究的文獻屢有報道,特別是ICRP 2012年出版物[2](118號出版物)對放射性白內障劑量閾值提出新的建議。在此背景下,提出了對GBZ 95-2002標準進行修訂的動議。這將對放射性白內障的防護、診斷和患者權益的維護都具有重要意義。

3、放射性白內障劑量閾值的變化及其依據

早在1989年,美國國家輻射防護與測量委員會給出放射性白內障劑量閾值爲2~10Sv[9]。ICRP2007年建議書[4]對已導致視力障礙的放射性白內障的閾劑量建議:一次或短時照射總劑量爲5Gy,分割多次照射或遷延照射總劑量大於8Gy,每年以分割多次照射或遷延照射接受劑量的年劑量率大於0.15Gy/年;臨牀可檢出的晶狀體混濁相應的劑量閾值低至0.5~2Gy,年劑量率大於0.1Gy/年。這些是 對原爆倖存者和放射治療患者的早年研究[10]的數據。其隨訪時間短,又未考慮到發生放射性白內障潛伏期是受照劑量的高低所影響,當時也缺乏靈敏的晶狀體早期變化的檢測方法等重要因素, 致受到幾個戈瑞以下照射的觀察對象相對較少。還有流行病學研究的方法存在不精確性,從而導致研究結果的不確定性。加之,晶狀體混濁程度的評分體系不盡相同,眼科臨牀醫師和調查者對放射性白內障的認識和判斷標準也不盡一致,隨訪時間長短不一等種種因素影響了檢出結果的準確性判斷

實驗動物模型和受照人羣流行病學調查的新數據顯示,晶狀體受到低於1Gy的照射,可誘發混濁。總的看來,改進上述的各種不足,有可能推導出誘發放射性白內障更低劑量閾值。

Ainsbury等[11]對1999年以來發表的8篇關於輻射誘導白內障流行病學研究進行了綜述。研究對象爲:臨牀患者或職業人羣隊列研究、原爆倖存者、切爾諾貝利事故清理人員和飛行員。結果發現不同對象的晶狀體受照劑量爲1 Gy時,都有放射性白內障發生升高的危險。

兩項隨訪時間長達55~57年的原爆倖存者的研究[10,12]提供了急性照射閾劑量的90%和95%的置信區間(CI)分別爲0~2.8 Sv和0~0.8 Gy。值得注意的是,CI不僅範圍較寬,而且包括了零劑量點。

Worgul等[13]根據切爾諾貝利事故清理人員的受照劑量數據,估算遷延照射誘發白內障劑量爲0.34~0.50Gy,95%可信區間CI0.17~0.69Gy(不包括零劑量),閾劑量值與白內障分期和發生部位都沒有相關性。

至於慢性照射,對放射診斷技師、飛行員、宇航員以及放射性污染建築物的居民的研究尚未提供閾劑量方面的有用信息,但均顯示低劑量照射存在某種程度的危險[8]。

根據大量流行病學和實驗研究結果,2012年ICRP建議書[7]建議:爲輻射防護目的所推薦的急性照射閾劑量,應當降低到0.5Gy。但該建議書是爲了讓所有放射工作人員加強輻射防護爲目的,非診斷目的,因此,在編制小組和多位專家反覆討論,並結合國內外文獻的基礎,認爲診斷放射性白內障劑量閾值定於0.5有依據,但有很多不確定性,而1Gy的依據更充分,因此,將國內標準的劑量閾值定爲1Gy。

對於急、慢性照射,目前推薦的劑量閾值均爲1Gy。而放射性白內障發生是一個慢性過程,都經過一定的潛伏期,其診斷和分期沒有不同,因此,本標準沒有急慢性之分。

4、徵求意見和採納意見部分

徵求意見稿徵求了有關衛生監督機構、疾控機構、職業病防治機構、醫療機構、科研院所和核工業系統的同行專家)的意見。大部分意見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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