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malignant tumor
ICS 13.100
C 6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 94—2014《職業性腫瘤的診斷》(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malignant tumor)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於2014年10月13日發佈,自2015年03月01日起實施,同時代替GBZ 94—2002。
3 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第6章和第7章爲推薦性,其餘爲強制性。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代替GBZ 94—2002《職業性腫瘤診斷標準》,與GBZ 94—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增加部分名詞術譖的定義;
——在診斷原則中,將職業性腫瘤診斷的滿足條件分爲三個:臨牀診斷明確、職業暴露史明確和潛隱期符合要求;
一一將石棉所致肺癌的累積暴露年限和潛隱期的期限做了相應調整;將聯苯胺所致膀胱癌和苯所致白血病的潛隱期的期限做了相應的調整;
——石棉所致胸膜間皮瘤的診斷增加“石棉肺合併胸膜間皮瘤者,應診斷爲石棉所致職業性胸膜間皮瘤”的條件。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上海市化工職韭病防治院、上海市楊浦區中心醫院。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傅華、戴俊明、黃麗、方錦斌、王祖兵。
本標準的歷次版本發佈情況爲:
——GBZ 94—2002。
職業性腫瘤的診斷
4 1 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職業性石棉暴露所致肺癌、胸膜間皮瘤的診斷與處理;職業性聯苯胺暴露所致膀胱癌的診斷與處理;職業性苯暴露所致白血病的診斷與處理;職業性砷及其無機化合物暴露所致肺癌、皮膚癌的診斷與處理;職業性氯乙烯暴露所致肝血管肉瘤的診斷與處理;職業性氯甲醚、二氯甲醚暴露所致肺癌的診斷與處理;焦爐逸散物所致肺癌和六價鉻化合物所致肺癌的診斷與處理。
5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Z/T 157 職業病診斷名詞術語
GBZ/T 224 職業衛生名詞術語
6 3 術語和定義
GBZ/T 157和GBZ/T 224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職業性腫瘤 occupational tumor
職業癌 occupational cancer
在工作環境中接觸致癌因素,經過較長的潛隱期而患的某種特定腫瘤。
3.2
累計暴露年限 years of accumulative total occupational exposure
3.3
潛隱期 latency
8 5 診斷細則
8.1 5.1 石棉所致肺癌、胸膜間皮瘤
8.1.1 5.1.1 肺癌
肺癌且合併石棉肺患者,應診斷爲石棉所致職業性肺癌。肺癌但不合並石棉肺患者,在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有明確的石棉粉塵職業暴露史,石棉粉塵的累計暴露年限1年以上(含1年);
——潛隱期15年以上(含15年)。
8.1.2 5.1.2 胸膜間皮瘤
胸膜間皮瘤合併石棉肺者,應診斷爲石棉所致職業性胸膜間皮瘤。胸膜間皮瘤但不合並石棉肺患者,在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胸膜間皮瘤診斷明確;
——有明確的石棉粉塵職業暴露史,石棉粉塵的累計暴露年限1年以上(含1年);
——潛隱期15年以上(含15年)。
8.2 5.2 聯苯胺所致膀胱癌
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有明確的聯苯胺職業暴露史,生產或使用聯苯胺累計暴露年限1年以上(含1年);
——潛隱期10年以上(含10年)。
8.3 5.3 苯所致白血病
職業性慢性苯中毒患者或有職業性慢性苯中毒病史者患白血病,應診斷爲苯所致職業性白血病。無慢性苯中毒病史者患白血病,在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白血病診斷明確;
——有明確的過量苯職業暴露史,苯作業累計暴露年限6個月以上(含6個月);
——潛隱期2年以上(含2年)。
8.4 5.4 氯甲醚、二氯甲醚所致肺癌
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有明確的氯甲醚(二氯甲醚或工業品一氯甲醚)職業暴露史,生產和使用氯甲醚(二氯甲醚或工業品一氯甲醚)累計暴露年限1年以上(含1年);
——潛隱期4年以上(含4年)。
8.5 5.5 砷所致肺癌、皮膚癌
8.5.1 5.5.1 肺癌
砷所致肺癌在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有明確的砷職業暴露史,無機砷累計暴露年限3年以上(含3年);
——潛隱期6年以上(含6年)。
8.5.2 5.5.2 皮膚癌
慢性砷中毒病史者所患皮膚癌應診斷爲砷所致職業性皮膚癌。無慢性砷中毒病史者所患皮膚癌在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有明確的砷職業暴露史,無機砷累計暴露年限5年以上(含5年);
——潛隱期5年以上(含5年)。
8.6 5.6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有明確的氯乙烯單體職業暴露史,氯乙烯單體累計暴露年限1年以上(含1年);
——潛隱期1年以上(含1年)。
8.7 5.7 焦爐逸散物所致肺癌(焦爐工肺癌)
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有明確的焦爐逸散物職業暴露史,焦爐逸散物累計暴露年限1年以上(含1年);
——潛隱期10年以上(含10年)。
8.8 5.8 六價鉻化合物所致肺癌(鉻酸鹽制造工肺癌)
診斷時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有明確的六價鉻化合物職業暴露史,六價鉻化合物累計暴露年限1年以上(含1年);
——潛隱期4年以上(含4年)。
11 附錄A(資料性附錄)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11.1 A.1 鑑別診斷相關說明
臨牀診斷時要參考患者既往致癌物職業性暴露狀況(監測記錄,或企業原材料、產品、工藝記錄,或同期同類企業監測資料等),排除其他可能的非職業性暴露途徑爲致癌主因,結合實驗室檢測指標和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綜合分析,方可診斷。
11.2 A.2 診斷原則相關說明
將診斷原則歸類爲3條,即應同時滿足4.1、4.2、4.3。
4.1中,“腫瘤診斷明確”是指在腫瘤診斷過程中應符合相應腫瘤的臨牀診斷標準(如職業性致癌因素所致的原發性肺癌可依據WS 323進行診斷)或診斷程序;應同時滿足4.1的三個條件的要求。
4.2中,勞動者致癌物職業暴露史的確證可根據勞動者職業史的相關記錄,或通過對工作場所中環境狀況的空氣採樣測量結果,或一些生物監測資料,或有過量暴露(如超過GBZ 2.1中相關致癌物的濃度暴露限值)的監測資料進行綜合評價,只要證明勞動者有相關致癌物的長期或反覆暴露史即可滿足職業暴露致癌的要求。
4.2中提及的“累計暴露年限”是指勞動者在工作場所中接觸致癌物的累計暴露時間。暴露致癌物的勞動者在工作場所因加班超出的工時數可折算爲相應的累計暴露時間,以每日8h工作時間計算,超過8h的工時可累加計算,即每累加超過8h可計爲1d。
11.3 A.3 診斷細則相關說明
工作場所中甲醛、鹽酸及水蒸氣共存時產生的二氯甲醚所致肺癌可參照本標準。
鑑於氯甲醚所致肺癌的常見組織類型爲小細胞肺癌,可將該特殊組織類型作爲鑑別診斷“氯甲醚所致肺癌”的輔助證據。
無機砷的職業暴露所致肺癌除常見於含砷採礦業和冶煉業外,亦可見於農藥砷暴露工人。故對於農藥砷暴露的工人所患職業性肺癌的診斷可參照本標準。研究表明職業暴露於砷所致肺癌的主要組織類型表現爲患腺癌的危險性高於其他肺癌組織類型,亦有發現燕麥細胞癌有所增加,因此在進行砷所致職業性肺癌鑑別診斷時,肺癌的組織類型可作爲確診的輔助證據。
A.4 職業性腫瘤診斷的命名及其書寫格式
職業性腫瘤的命名及書寫格式爲:
c) 苯所致白血病;
g) 焦爐逸散物所致肺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