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管內腫瘤臨牀路徑(2016年版)

2016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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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zhuī guǎn nèi zhǒng liú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椎管內腫瘤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相結合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各地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調研。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椎管內腫瘤臨牀路徑(2016年版)

4.1 一、椎管內腫瘤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椎管內佔位性病變(ICD-10-G95.903)

行後正中入路椎管內腫瘤切除術(ICD-10-CM-3:03.405)

4.1.2 (二)診斷依據。

1.臨牀表現:病變部位不同,臨牀表現存在差異。在疾病早期可出現神經根性刺激症狀,夜間痛和平臥痛較爲典型。可出現受壓平面以下同側肢體運動障礙肌肉萎縮,對側感覺障礙,感覺障礙平面多由下向上發展等。

2.輔助檢查

(1)X線平片:可瞭解椎骨繼發性改變,如椎體吸收、破壞及椎弓根間距擴大、椎間孔增大等;

(2)MRI和CT:MRI最具定位及定性診斷意義,可直接觀察腫瘤形態、部位、大小以及與脊髓的關係等。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1.臨牀診斷爲椎管內佔位性病變,出現神經系統症狀或病情進展者需手術治療。根據腫瘤的具體部位,行後正中入路椎管內腫瘤切除術

2.手術風險較大者(高齡、妊娠期、合併較嚴重內科疾病及長期口服抗血小板或抗凝藥者),需向患者或家屬交待病情;如不同意手術,應當充分告知風險,履行簽字手續,並予嚴密觀察。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4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椎管內腫瘤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3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血型

(2)凝血功能、肝腎功能、血電解質血糖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3)心電圖、胸部X線平片;

(4)MRI檢查,包括增強掃描;

(5)肌電圖、體感及運動誘發電位檢查,進行神經功能評估

2.根據患者病情,行術前X線定位片檢查,必要時行心、肺功能檢查脊柱CT檢查。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選擇用藥。建議使用第一、二代頭孢菌素,頭孢曲松等;明確感染患者,可根據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2.預防性用抗菌藥物,時間爲術前30分鐘。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4天。

1.麻醉方式:全身麻醉

2.手術方式:後正中入路椎管內腫瘤切除術

3.手術置入物:脊柱及椎板固定材料,硬脊膜修復材料及脊柱膜防粘連(脊柱膜)材料。

4.術中用藥:激素抗菌藥物

5.輸血:根據手術失血情況決定。

6.建議術中可選用C型臂、B 超以及神經導航輔助,以便精確定位;術中可行神經電生理監測,降低術中神經損傷發生機率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10天。

1.術後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MRI、脊柱CT, 肌電圖、體感及運動誘發電位血常規、尿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

2.術後用藥:根據病情選用激素脫水藥抗菌藥物

3.術後應用脊柱外固定支具(1-3個月)。

4.1.10 (十)出院標準。

1.患者病情穩定體溫正常,手術切口癒合良好;生命體徵平穩。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術後繼發椎管內血腫等併發症,嚴重者需要二次手術,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2.術後切口感染中樞神經系統感染,術後滲液和神經功能障礙等,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與費用增加。

3.術後繼發其他內、外科疾病需進一步診治,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4.2 二、經後正中入路椎管內腫瘤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椎管內腫瘤(ICD-10:D32.1\D33.4)

行後正中入路椎管內腫瘤切除術(ICD-9-CM-3: 03.4)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4天

時間

住院第1天

住院第2天

住院第3天

主要診療工作

o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o 完成病歷書寫

o 上級醫師查房與術前評估

o 依據體檢,進行相關的術前檢查

o 初步確定手術方式和日期

o 完成相關科室會診

o 上級醫師查房

o 完成術前準備與術前評估

o 預約術中電生理監測

o 術前討論

o 完成術前準備與術前評估

o 完成術前小結,術前討論記錄

o 向患者和家屬交代圍手術期注意事項,簽署手術同意書、自費協議書、輸血同意書、委託書

o 完成術前定位標記

長期醫囑:

o 一級護理

o 飲食

o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o 血常規血型,尿常規

o 肝腎功能、血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

o 心電圖,胸部X線平片

o MRI檢查

o 肌電圖

o 體感及運動誘發電位

o 必要時查肺功能超聲心動圖血氣分析

長期醫囑:

o 一級護理

o 飲食

o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o 激素脫水藥(酌情)

o 其他特殊醫囑

長期醫囑:

o 一級護理

o 飲食

o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o 備皮(頸椎病變酌情剃頭)

o 抗菌藥物皮試

o 術前禁食水

o 激素脫水藥(酌情)

o 其他特殊醫囑

o 術前禁食水

o 定位X線平片

主要護理工作

o 入院評估,完成首次護理文件記錄及護理安全告知書籤字

o 遵醫囑給藥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

o 觀察神經系統狀況

o 協助完成手術前檢查

o 完成入院宣教及特殊檢查前宣教工作。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

o 觀察神經系統狀況

o 遵醫囑給藥

o 遵醫囑完成手術前化驗標本留取

o 協助完成手術前檢查

o   心理護理及基礎護理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

o 觀察神經系統狀況

o 術前宣教

o 完成術前準備

o 遵醫囑給藥並觀察用藥後反應

o 協助完成手術前檢查

o 心理護理及基礎護理

o 完成護理記錄

病情變異記錄

o無  o有,原因:

1.

2.

o無  o有,原因:

1.

2.

o無  o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時間

住院第4天

(手術日)

住院第5天

(術後第1天)

住院第6天

(術後第2天)

主要診療工作

o 行全麻下腫瘤切除手術

o 術中電生理監測

o 術者完成手術記錄

o 完成術後病

o 上級醫師查房

o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手術情況,囑咐注意事項

o 觀察術後病情變化

o 上級醫師查房,注意病情變化

o 完成病程記錄

o 根據引流情況決定是否拔除引流

o 注意體溫、血象及生化指標變化(對症處理)

o 注意有無意識障礙、呼吸、吞嚥障礙偏癱腹脹大小便障礙等

o 上級醫師查房,注意病情變化

o 完成病程記錄

o 根據引流情況決定是否拔除引流

o 注意體溫、血象及生化指標變化(對症處理)

o 注意有無意識障礙、呼吸、吞嚥障礙偏癱腹脹大小便障礙等

長期醫囑:

o 一級護理

o 禁食水

o 吸氧及生命體徵監測

o 保留導尿

o 術中用抗菌藥物

o 補液治療

o 激素脫水、抑酸藥(酌情)

臨時醫囑:

o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相應醫囑

o 鎮痛,止吐等

o 血常規,肝腎功能及血電解質凝血功能,血氣等

o 接引流(術中置放引流者)

長期醫囑:

o 一級護理

o 流食

o 激素抗菌藥物

臨時醫囑:

o 鎮痛

o 補液(酌情)

o 拔除引流管(如術中置放)

長期醫囑:

o 一級護理

o 流食/半流食

o 激素抗菌藥物

臨時醫囑:

o 鎮痛

o 補液(酌情)

o 拔除引流管(如術中置放)

主要護理工作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

o 觀察患者神經系統功能恢復情況

o 觀察記錄患者生命體徵手術切口敷料情況

o 有引流者觀察引流性質、引流量

o 遵醫囑給藥並觀察用藥後反應

o 遵醫囑完成化驗檢查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完成護理記錄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

o 觀察患者神經系統功能恢復情況

o 觀察記錄患者生命體徵手術切口敷料情況

o 有引流者觀察引流性質、引流量

o 遵醫囑給藥並觀察用藥後反應

o 遵醫囑完成化驗檢查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術後心理護理及基礎護理

o   完成護理記錄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

o 觀察患者神經系統功能恢復情況

o 觀察記錄患者生命體徵手術切口敷料情況

o 遵醫囑給藥並觀察用藥後反應

o 遵醫囑完成化驗檢查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術後心理護理及基礎護理

o 完成護理記錄

病情變異記錄

o無  o有,原因:

1.

2.

o無  o有,原因:

1.

2.

o無  o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時間

住院第7天

(術後第3天)

住院第8天

(術後第4天)

住院第9天

(術後第5天)

住院第10~14天

(術後第6~10天)

主要診療工作

o 上級醫師查房,注意病情變化

o 完成病程記錄

o 切口換藥注意有無皮下積液,切口滲液

o 調整激素用量,逐漸減量

o 根據情況停用抗菌藥物

o 注意病情變化

o 完成病程記錄

o 激素減量或停藥

o 臨牀觀察神經系統功能恢復情況

o 完成病程記錄

o 停用激素

o 上級醫師查房

o 完成病程記錄

o 注意是否有發熱、皮下積液滲液等病情變化

o 完成病程記錄

o 注意血象及生化指標變化(對症處理)

o 複查術後MRI、術後體感及運動誘發電位等電生理檢查,並評價結果

o 根據切口情況予以拆線或延期門診拆線

o 確定患者能否出院

o 向患者交代出院注意事項、複查日期

o 開出院診斷書

o 完成出院記錄

長期醫囑:

o 一級護理

o 半流食/普食

臨時醫囑:

o 換藥

o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相應醫囑

長期醫囑:

o 一級護理

o 普食

臨時醫囑:

o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相應醫囑

長期醫囑:

o 一級護理

o 普食

臨時醫囑:

o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相應醫囑

長期醫囑:

o 一級護理過渡到三級護理

o 普食

臨時醫囑:

o 酌情行腰椎穿刺採集腦脊液檢查

o 換藥

o 血常規、肝腎功能、血電解質

o MRI及電生理檢查

o 出院帶藥

o 康復治療(酌情)

o 殘餘腫瘤放射治療(酌情)

主要護理工作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

o 觀察患者神經系統功能恢復情況

o 觀察記錄患者生命體徵手術切口敷料情況

o 遵醫囑給藥並觀察用藥後反應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術後心理護理及基礎護理

o 完成術後宣教及用藥指導

o 完成護理記錄

o 指導術後功能鍛鍊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

o 觀察患者神經系統功能恢復情況

o 觀察手術切口敷料情況

o 遵醫囑給藥並觀察用藥後反應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術後心理護理及基礎護理

o 指導術後功能鍛鍊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

o 觀察患者神經系統功能恢復情況

o 觀察手術切口敷料情況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術後心理護理及基礎護理

o 指導術後功能鍛鍊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

o 觀察患者神經系統功能恢復情況

o 觀察手術切口敷料情況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術後心理護理及基礎護理

o 指導術後功能鍛鍊

o 完成出院指導

o 指導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o 完成護理記錄

病情變異記錄

o無  o有,原因:

1.

2.

o無  o有,原因:

1.

2.

o無  o有,原因:

1.

2.

o無  o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醫師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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