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zhòng zhèng duō xíng hóng bān /zhòng dú xìng biǎo pí huài sǐ sōng jiě xíng yào zhěn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09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重症多形紅斑/中毒性表皮壞死鬆解型藥疹臨牀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9月25日《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皮膚性病科5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09〕154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09〕15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規範臨牀診療行爲,提高醫療質量和保證醫療安全,我部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帶狀皰疹、皮肌炎、尋常型天皰瘡、重症多形紅斑和中毒性表皮壞死鬆解型藥疹等皮膚性病科5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地醫療工作實際情況,組織臨牀路徑的試點工作,在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基礎上,制訂各試點醫院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將有關情況反饋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胡瑞榮、付文豪
電 話:010—68792840、68792205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重症多形紅斑/中毒性表皮壞死鬆解型藥疹臨牀路徑(2009年版)
4.1 一、重症多形紅斑/中毒性表皮壞死鬆解型藥疹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重症多形紅斑/中毒性表皮壞死鬆解型藥疹(ICD-10:L51.1/L51.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1.明確的近期用藥史。
2.有一定的潛伏期。
3.起病突然、進展迅速,皮疹呈泛發、對稱性分佈,伴有粘膜損害。
重症患者判定:
1.重症多形紅斑/Stevens-Johnson綜合徵;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2.糖皮質激素。
4.免疫抑制劑。
6.支持療法。
7.局部治療及護理。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14-28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L51.1/L51.2重症多形紅斑/中毒性表皮壞死鬆解型藥疹。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入院當日。
1.所必須的檢查項目: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沉、CRP、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胸片、心電圖。
4.1.7 (七)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糖皮質激素。
2.支持治療:維持水、電解質、酸鹼平衡,糾正低蛋白血症,補充能量。
4.免疫抑制劑。
6.選擇用藥:
(1)糖皮質激素的輔助用藥,如止酸、保護胃粘膜、降糖、降壓藥物等;
(2)抗生素:使用時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根據創面/痰液細菌培養及藥敏結果選用,用藥時間視病情而定;
(4)合併症的治療。
4.1.8 (八)入院後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4.胸部X片。
4.1.9 (九)出院標準。
2.糖皮質激素可改爲口服。
3.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繼發嚴重感染者(如敗血症),需反覆多次行病原學檢測及藥敏試驗,致住院時間延長。
2.伴有肝、腎、心、腦、胃腸道、血液系統等多器官嚴重損害,需進行相應的治療。
3.由於應用糖皮質激素引起的併發症,如高血糖、電解質紊亂、消化道出血、繼發感染、二重感染等,需要進行相關的治療。
4.由於患者處於高敏狀態,可能發生的藥物再次致敏會導致病情的反覆和住院天數的延長。
4.2 二、重症多形紅斑/中毒性表皮壞死鬆解型藥疹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重症多形紅斑/中毒性表皮壞死鬆解型藥疹(ICD-10:L51.1-L51.2)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4-28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3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 □ 患者或其家屬簽署“告知及授權委託書”、 “接受糖皮質激素治療知情同意書” □ 重症患者應與其家屬簽署“病危通知書” | □ 上級醫師查房 □ 請相關科室會診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皮膚科護理常規 □ 一級護理 □ 飲食:視病情 □ 告病危 □ 禁用致敏藥物 □ 糖皮質激素 □ 保護胃粘膜藥物 □ 支持治療 臨時醫囑: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沉、CRP、感染性疾病篩查 □ 胸片、心電圖 | 長期醫囑: □ 免疫抑制劑(必要時) 臨時醫囑: □ 抗生素(必要時) |
主要護理 工作 | □ 進行疾病和安全宣教 □ 入院護理評估 □ 創面及腔口護理 □ 制訂護理計劃,填寫護理紀錄 □ 記錄24小時出入液量 |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創面及腔口護理 □ 記錄24小時出入液量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7天 | 住院第8-13天 | 住院第14-28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防治併發症 | □ 完成出院小結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局部治療:根據皮疹變化調整用藥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 調整免疫抑制劑(必要時) □ 抗生素:根據創面/痰液培養及藥敏結果調整用藥 □ 局部治療:根據皮疹變化調整用藥 □ 停病危(視病情)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 糖皮質激素:逐步減量 □ 停病危(視病情) □ 局部治療:據皮疹變化調整用藥 □ 停用/調整抗生素:根據創面痰液/培養及藥敏結果 臨時醫囑: □ 每週複查血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尿常規、大便常規及隱血 □ 出院帶藥 |
主要護理 工作 | □ 隨時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填寫護理紀錄 □ 創面及腔口護理 □ 記錄24小時出入液量 | □ 隨時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填寫護理紀錄 □ 創面及腔口護理 | □ 隨時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創面及腔口護理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出院後疾病指導 |
病情變異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