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學說

五行學說 中醫基礎理論 中醫學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醫學百科APP(安卓 | iOS | Windows版)

您的醫學知識庫 + 健康測試工具

https://www.wiki8.cn/app/

1 拼音

wǔ xíng xué shuō

2 英文參考

five-elements theory[21世紀雙語科技詞典]

doctrine of five elements[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theory of five elements[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five phases theory[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

3 概述

五行學說是將古代哲學理論中以木、火、土、金、水五類物質的特性及其生克制化規律來認識、解釋自然系統結構方法論運用到中醫學而建立的中醫基本理論,用以解釋人體內臟之間的相互關係、臟腑組織器官的屬性、運動變化及人體與外界環境的關係。

陰陽五行學說是我國古代樸素的辨證唯物的哲學思想。因此,古代醫學家借用陰陽五行學說來解釋人體生理、病理的各種現象,並用以指導總結醫學知識和臨牀經驗,這就逐漸形成了以陰陽五行學說爲基礎的祖國醫學理論體系。

4 五行學說的概念

五行學說同“陰陽學說”一樣,它也是一種哲學概念,是一種認識和分析事物的思想方法

五行”,就是自然界中“木、火、土、金、水”這五類物質的運動。

五行學說”是指這五類物質的運動變化,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以相生相剋作爲解釋事物之間相互關聯及運動變化規律的說理工具。

祖國醫學中,首先以歸類的方法,說明人體各部位之間,與外在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其次是在五行歸類的基礎上,以五臟爲中心,以五行相生相剋關係,說明人體各部之間在生理過程中的關係。在病理情況下,也以這種關係分析判斷病情。

5 五行的屬性

木-代表生氣旺盛的-“木曰曲直”。

火-代表炎熱的、向上的-“火曰炎上”。

土-代表具有營養作用的-“土曰稼穡”。

金-代表具有摧殘殺傷作用的-“金曰從革”。

水-代表寒冷的、向下的-“水曰潤下”。

6 五行學說的內容

6.1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五行學說主要是以五行五臟爲中心: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腎水[1]。其基本內容:

1.在五臟爲中心的基礎上,通過經絡以聯繫全身,說明人體的整體性,並通過自然現象的觀察與醫學實踐聯繫到五方四時等,說明人與自然界的統一性[1]。《黃帝內經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在天爲風,在地爲木,在體爲筋,在髒爲肝,在色爲蒼,……在變動爲握,在竅爲目,在味爲酸,在志爲怒。”醫療實踐證明,怒可以傷肝,肝病患者有易怒、頭暈目眩抽搐以及筋和眼的一些證候,採用治肝的方藥或鍼灸肝經穴位,能收到一定的效果[1]

2.用五行的生、克和相侮相乘等理論以闡述五臟之間的互相依存、互相制約的關係,與陰陽學說貫通一起,可以認識到一些防治疾病的道理[1]。《類經》:“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爲害,必鬚生中有制,制中有生,才能運行不息,相反相成。”《黃帝內經素問·五運行大論》:“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

隨着醫藥學的發展,內容有所豐富,觀點也有所更新,故中醫學五行學說,便與哲學上的五行日趨分離,日漸爲臟腑相互關係所更替[1]。這種臟腑相關學說指導臨牀診斷與治療,行之有效[1]。因此醫學上的五行學說與逐步趨向唯心的古代哲學上的五行不同,不能相提並論[1]。但中醫五行學說也受歷史條件的限制,以五行通套一切,不免有某些牽強附會、脫離實際的內容[1]。應在醫學實踐和理論研究過程中,批判地繼承[1]

6.2 五行學說的基本規律

1.相生規律:生,含有資生、助長、促進的意義。五行之間,都具有互相資生、互相助長的關係。這種關係簡稱爲“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的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兩方面的關係,也就是母子關係。生我者爲母、我生者爲子。以水爲例,生我者爲金,則金爲水之母;我生者是木,則木爲水之子。其它四行,以此類推。由於肝屬木,心屬火,脾屬土,肺屬金,腎屬水,結合五臟來講,就是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肺生腎,腎生肝起資生促進作用

2.克規律:克,含有制約、阻抑、克服的意義。五行之間,都具有相互制約、相互克服,相互阻抑的關係,簡稱“五行相剋”。

五行相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剋的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我克兩方面的關係,也就是“所勝”、“所不勝”的關係。克我者爲“所不勝”,我克者爲“所勝”。以木爲例,克我者爲金,則金爲木之“所不勝”,我克者爲土,則土爲木之“所勝”。其它四行,以此類推。結合五臟來講,就是肝克脾,脾克腎,腎克心,心克肺、肺克肝,起着制約和阻抑的作用

3.五行制化:在五行相生之中,同時寓有相剋,在相剋之中,同時也寓有相生。這是自然界運動變化的一般規律。如果只有相生而無相剋,就不能保持正常的平衡發展;有相剋而無相生,則萬物不會有生化。所以相生相剋是一切事物維持相對平衡的兩個不可缺少的條件。只有在相互作用,相互協調的基礎上,才能促進事物的生化不息。例如,木能克土,但土卻能生金制木。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土雖被克,但並不會發生偏衰。其它火、土、金、水都是如此。古人把五行相生寓有相剋五行相剋寓有相生的這種內在聯繫,名之曰“五行制化”。制化規律的具體情況如下:

木克土土生金金克木

火克金金生水水克火

土克水水生木木克土

金克木木生火火克金

水克火火生土土克水

4.相乘規律:乘,是乘襲的意思。從五行生克規律來看,是一種病理的反常現象。相乘相剋意義相似,只是超出了正常範圍,達到了病理的程度。相乘相剋的次序也是一致的。即是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如木克土,當木氣太過,金則不能對木加以正常的制約,因此,太過無制的木乘土,即過強的木克土,土被乘更虛,而不能生金,故金虛弱,無力制木。

5.相侮規律:侮,是欺侮的意思。從五行生克規律來看,與相乘一樣,同樣屬於病理的反常現象。但相侮與反克的意義相似,故有時又曰反侮相侮的次序也與相剋相反,即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以上相乘相侮的兩個規律,都是在病理情況下才會產生,例如,水氣有餘,便克害火氣(圖所勝),同時又會反過來侮土(所不勝)。如果水氣不足,則土來乘之(所不勝),火來侮之(圖所勝)。這都是由於太過和不及出現的反常現象。

6.3 自然人體結構、機能的五行分屬

祖國醫學理論,不僅認爲人體各部分是一個整體,而且認爲人體與外在自然境,也有其相應的關係。爲了說明體內體外的整體性和它們之間複雜的關係,在祖國醫學中,便以五行爲中心,按照它的各個特性,用取類比象的方法,將自然界人體有關的事物按其屬性,形態現象相類同的,分別歸納,成爲五大類。其主要目的是便利於瞭解各種事物之間的關係,並作爲觀察事物變化的推演法則。見表2-1。

6.4 五行歸類

五行

方位

西

天干

甲乙

丙丁

戊己

庚辛

壬癸

地支

寅卯

巳午

辰戌 醜未

申酉

子亥

四季

長夏

五形

矩形

尖形

方形

圓形

波形

五色

五味

五志

五智

五臟

五腑

小腸

大腸

膀胱

五官

五體

皮毛

五魄

五氣

五化

五溫

自然

六神

青龍

朱雀

勾陳 騰蛇

白虎

玄武

從表中可以看出,每一行所屬各種現象之間的關係,也可能說明事物變化發展互相推移的綜合關係。例如,以木來說,春季草木開始萌芽生長,呈現了蓬勃的生氣,並出現青的顏色,故用木來象徵春。在生長化收藏的過程中,屬於“生”的一環。春季多風,結合人體肝臟性喜條達舒暢,象徵着木和春的情況。而五臟中的肝和六腑中的膽是表裏關係,肝又開竅於目,在五體中主筋,故肝病每多出現目病或抽筋(痙攣)的症狀肝木旺者多喜怒,而大怒又易傷肝,所以在五志中主怒。某些肝病,往往會出現青的顏色。

把以上這些自然現象和生理與病理現象聯繫在一起,就可以把木、春、肝、膽、目、筋、怒、青等一系列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木的一類之下,形成了一個系統

若是從橫的方面來看,則亦有明顯聯繫,就以五行本身來說,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就是明顯的橫的聯繫。

7 五行學說在臨牀中的應用

中醫學運用五行的生克乘侮規律來解釋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關係,利用調整五臟間生克乘侮關係來治病。如:①肝木乘脾土,則臨牀上見肝脾不和證,治療時一般是採取“培土抑木”(疏肝健脾)的方法。②腎生肝,(水生木腎精能滋養肝脾不和證,即“水能生木”,當“腎水”不足時,肝木失養,病人出現“肝陽上亢”等水不涵木的病證,治療時要滋水涵木肝陽上亢證候可以得到改善。③腎助脾(火生土),脾的運化功能需要腎陽的幫助才能正常進行,如果腎陽虛導致脾陽虛,臨牀上出現脾腎陽虛證,產生腹瀉水腫等證。治宜溫補腎火,資助脾陽溫腎健脾)的方法。④脾益肺(土生金),脾氣健運,將飲食精微運輸給肺,從而保持肺的功能正常,脾虛精微不升,廢濁不降,容易產生痰溼,出現痰多,咳嗽等肺的症狀,治療則需健脾化痰,即“培土生金健脾補肺的方法治療,往往取得較好的效果。⑤腎濟心(水火相濟),腎主水心主火,腎藏精。正常時,心腎互濟,心助腎以陽,腎助心以陰,互相交往保持平衡狀態,中醫叫“心腎相交”。如腎水不足,則不能滋潤心陽,就會引起心火亢盛症狀,出現“心腎不交證。”治療應當滋腎水(陰)降心火,使病證得以痊癒

總之,懂得這些規律,可以幫助加深對中醫病因,病理的理解。治療方面,同樣利用五行關係,指導臨牀實踐,仍有一定意義。

8 參考資料

  1. ^ [1]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233.
特別提示:本站內容僅供初步參考,難免存在疏漏、錯誤等情況,請您核實後再引用。對於用藥、診療等醫學專業內容,建議您直接咨詢醫生,以免錯誤用藥或延誤病情,本站內容不構成對您的任何建議、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