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five-elements theory[21世紀雙語科技詞典]
doctrine of five elements[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theory of five elements[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five phases theory[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
3 概述
五行學說是將古代哲學理論中以木、火、土、金、水五類物質的特性及其生克制化規律來認識、解釋自然的系統結構和方法論運用到中醫學而建立的中醫基本理論,用以解釋人體內臟之間的相互關係、臟腑組織器官的屬性、運動變化及人體與外界環境的關係。
陰陽五行學說是我國古代樸素的辨證唯物的哲學思想。因此,古代醫學家借用陰陽五行學說來解釋人體生理、病理的各種現象,並用以指導總結醫學知識和臨牀經驗,這就逐漸形成了以陰陽五行學說爲基礎的祖國醫學理論體系。
4 五行學說的概念
五行學說同“陰陽學說”一樣,它也是一種哲學概念,是一種認識和分析事物的思想方法。
“五行”,就是自然界中“木、火、土、金、水”這五類物質的運動。
“五行學說”是指這五類物質的運動變化,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以相生、相剋作爲解釋事物之間相互關聯及運動變化規律的說理工具。
祖國醫學中,首先以歸類的方法,說明人體各部位之間,與外在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其次是在五行歸類的基礎上,以五臟爲中心,以五行的相生、相剋關係,說明人體各部之間在生理過程中的關係。在病理情況下,也以這種關係分析判斷病情。
6 五行學說的內容
6.1 五行學說的基本內容
五行學說主要是以五行配五臟爲中心: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腎水[1]。其基本內容:
1.在五臟爲中心的基礎上,通過經絡以聯繫全身,說明人體的整體性,並通過自然現象的觀察與醫學實踐聯繫到五方、四時等,說明人與自然界的統一性[1]。《黃帝內經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在天爲風,在地爲木,在體爲筋,在髒爲肝,在色爲蒼,……在變動爲握,在竅爲目,在味爲酸,在志爲怒。”醫療實踐證明,怒可以傷肝,肝病患者有易怒、頭暈、目眩、抽搐以及筋和眼的一些證候,採用治肝的方藥或鍼灸肝經的穴位,能收到一定的效果[1]。
2.用五行的生、克和相侮、相乘等理論以闡述五臟之間的互相依存、互相制約的關係,與陰陽學說貫通一起,可以認識到一些防治疾病的道理[1]。《類經》:“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爲害,必鬚生中有制,制中有生,才能運行不息,相反相成。”《黃帝內經素問·五運行大論》:“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
隨着醫藥學的發展,內容有所豐富,觀點也有所更新,故中醫學的五行學說,便與哲學上的五行日趨分離,日漸爲臟腑相互關係所更替[1]。這種臟腑相關學說指導臨牀診斷與治療,行之有效[1]。因此醫學上的五行學說與逐步趨向唯心的古代哲學上的五行不同,不能相提並論[1]。但中醫的五行學說也受歷史條件的限制,以五行通套一切,不免有某些牽強附會、脫離實際的內容[1]。應在醫學實踐和理論研究過程中,批判地繼承[1]。
6.2 五行學說的基本規律
1.相生規律:生,含有資生、助長、促進的意義。五行之間,都具有互相資生、互相助長的關係。這種關係簡稱爲“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的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兩方面的關係,也就是母子關係。生我者爲母、我生者爲子。以水爲例,生我者爲金,則金爲水之母;我生者是木,則木爲水之子。其它四行,以此類推。由於肝屬木,心屬火,脾屬土,肺屬金,腎屬水,結合五臟來講,就是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肺生腎,腎生肝起資生和促進作用。
2.克規律:克,含有制約、阻抑、克服的意義。五行之間,都具有相互制約、相互克服,相互阻抑的關係,簡稱“五行相剋”。
五行相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剋的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我克兩方面的關係,也就是“所勝”、“所不勝”的關係。克我者爲“所不勝”,我克者爲“所勝”。以木爲例,克我者爲金,則金爲木之“所不勝”,我克者爲土,則土爲木之“所勝”。其它四行,以此類推。結合五臟來講,就是肝克脾,脾克腎,腎克心,心克肺、肺克肝,起着制約和阻抑的作用。
3.五行制化:在五行相生之中,同時寓有相剋,在相剋之中,同時也寓有相生。這是自然界運動變化的一般規律。如果只有相生而無相剋,就不能保持正常的平衡發展;有相剋而無相生,則萬物不會有生化。所以相生,相剋是一切事物維持相對平衡的兩個不可缺少的條件。只有在相互作用,相互協調的基礎上,才能促進事物的生化不息。例如,木能克土,但土卻能生金制木。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土雖被克,但並不會發生偏衰。其它火、土、金、水都是如此。古人把五行相生寓有相剋和五行相剋寓有相生的這種內在聯繫,名之曰“五行制化”。制化規律的具體情況如下:
4.相乘規律:乘,是乘襲的意思。從五行生克規律來看,是一種病理的反常現象。相乘與相剋意義相似,只是超出了正常範圍,達到了病理的程度。相乘與相剋的次序也是一致的。即是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如木克土,當木氣太過,金則不能對木加以正常的制約,因此,太過無制的木乘土,即過強的木克土,土被乘更虛,而不能生金,故金虛弱,無力制木。
5.相侮規律:侮,是欺侮的意思。從五行生克規律來看,與相乘一樣,同樣屬於病理的反常現象。但相侮與反克的意義相似,故有時又曰反侮。相侮的次序也與相剋相反,即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以上相乘、相侮的兩個規律,都是在病理情況下才會產生,例如,水氣有餘,便克害火氣(圖所勝),同時又會反過來侮土(所不勝)。如果水氣不足,則土來乘之(所不勝),火來侮之(圖所勝)。這都是由於太過和不及出現的反常現象。
6.3 自然與人體結構、機能的五行分屬
祖國醫學理論,不僅認爲人體各部分是一個整體,而且認爲人體與外在自然境,也有其相應的關係。爲了說明體內體外的整體性和它們之間複雜的關係,在祖國醫學中,便以五行爲中心,按照它的各個特性,用取類比象的方法,將自然界和人體有關的事物按其屬性,形態現象相類同的,分別歸納,成爲五大類。其主要目的是便利於瞭解各種事物之間的關係,並作爲觀察事物變化的推演法則。見表2-1。
6.4 五行歸類
木 | 火 | 土 | 金 | 水 | |
方位 | 東 | 南 | 中 | 西 | 北 |
寅卯 | 巳午 | 辰戌 醜未 | 申酉 | 子亥 | |
四季 | 春 | 夏 | 秋 | 冬 | |
五形 | 矩形 | 尖形 | 方形 | 圓形 | 波形 |
青 | 赤 | 黃 | 白 | 黑 | |
酸 | 苦 | 甘 | 辛 | 鹹 | |
怒 | 喜 | 思 | 憂 | 恐 | |
五智 | 仁 | 禮 | 信 | 義 | 智 |
肝 | 心 | 脾 | 肺 | 腎 | |
五腑 | 膽 | 胃 | |||
目 | 舌 | 脣 | 鼻 | 耳 | |
筋 | 脈 | 肉 | 骨 | ||
五魄 | 魂 | 神 | 意 | 魄 | 精 |
風 | 暑 | 溼 | 燥 | 寒 | |
生 | 長 | 化 | 收 | 藏 | |
五溫 | 溫 | 熱 | 涼 | 寒 | |
六神 | 青龍 | 朱雀 | 勾陳 騰蛇 | 白虎 | 玄武 |
從表中可以看出,每一行所屬各種現象之間的關係,也可能說明事物變化發展互相推移的綜合關係。例如,以木來說,春季草木開始萌芽生長,呈現了蓬勃的生氣,並出現青的顏色,故用木來象徵春。在生長化收藏的過程中,屬於“生”的一環。春季多風,結合人體肝臟性喜條達舒暢,象徵着木和春的情況。而五臟中的肝和六腑中的膽是表裏關係,肝又開竅於目,在五體中主筋,故肝病每多出現目病或抽筋(痙攣)的症狀。肝木旺者多喜怒,而大怒又易傷肝,所以在五志中主怒。某些肝病,往往會出現青的顏色。
把以上這些自然現象和生理與病理現象聯繫在一起,就可以把木、春、肝、膽、目、筋、怒、青等一系列的事物和現象,歸屬於木的一類之下,形成了一個系統。
7 五行學說在臨牀中的應用
中醫學運用五行的生克乘侮規律來解釋五臟病變的相互影響關係,利用調整五臟間生克乘侮關係來治病。如:①肝木乘脾土,則臨牀上見肝脾不和證,治療時一般是採取“培土抑木”(疏肝健脾)的方法。②腎生肝,(水生木)腎精能滋養肝脾不和證,即“水能生木”,當“腎水”不足時,肝木失養,病人出現“肝陽上亢”等水不涵木的病證,治療時要滋水涵木,肝陽上亢的證候可以得到改善。③腎助脾(火生土),脾的運化功能需要腎陽的幫助才能正常進行,如果腎陽虛導致脾陽虛,臨牀上出現脾腎陽虛證,產生腹瀉、水腫等證。治宜溫補腎火,資助脾陽(溫腎健脾)的方法。④脾益肺(土生金),脾氣健運,將飲食精微運輸給肺,從而保持肺的功能正常,脾虛精微不升,廢濁不降,容易產生痰溼,出現痰多,咳嗽等肺的症狀,治療則需健脾化痰,即“培土生金”健脾補肺的方法治療,往往取得較好的效果。⑤腎濟心(水火相濟),腎主水,心主火,腎藏精。正常時,心腎互濟,心助腎以陽,腎助心以陰,互相交往,保持平衡狀態,中醫叫“心腎相交”。如腎水不足,則不能滋潤心陽,就會引起心火亢盛的症狀,出現“心腎不交證。”治療應當滋腎水(陰)降心火,使病證得以痊癒。
8 參考資料
- ^ [1]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