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經

中醫病因病理學名詞 鍼灸學 中醫基礎理論 中醫學 經絡學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醫學百科APP(安卓 | iOS | Windows版)

您的醫學知識庫 + 健康測試工具

https://www.wiki8.cn/app/

1 拼音

guò jīng

2 英文參考

the exogenous febrile disease passes from one channel to the other[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disease transmitting from one channel to another[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

3 註解

過經傷寒已經過了太陽病階段[1]傷寒初起,邪在太陽經而稱太陽病,其病程一般爲六至七日[1]。假如傷寒過了六七日,太陽病證已罷,則病邪已不在太陽經,稱爲過經[1]過經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過經邪氣已除,正氣漸復,則病從太陽而解,即《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所謂“發於陽七日愈,發於陰六日愈”者[1]。另一種爲過經太陽病候雖罷,但出現少陽陽明等它經病候,則爲“過經不解[1]。如:“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爲太陽過經而傳入少陽[1]。又:“傷寒十三日,過經譫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爲太陽過經而傳入陽明[1]

過經傷寒六經病證中,邪離本經,傳入他經[2]。例如太陽病表證已經解除,而出現少陽經的證候,稱太陽病過經[3]傷寒初起,邪在太陽經而稱太陽病,其病程一般爲六至七日[4]。假如傷寒過了六七日,太陽病證已罷,則病邪已不在太陽經,稱爲過經[4]過經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過經邪氣已除,正氣漸復,則病從太陽而解,即《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所謂“發於陽七日愈,發於陰六日愈”者[4]。另一種爲過經太陽病候雖罷,但出現少陽陽明等它經病候,則爲“過經不解[4]。”如:“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爲太陽過經而傳入少陽[4]。又:“傷寒十三日,過經譫語者,以有熱也,當以湯下之。”爲太陽過經而傳入陽明[4]

參見過經不解過經不解指過了傳經的日期,病仍未愈[5]。《傷寒論·辨太陽病脈證並治》:“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宜先與小柴胡湯,嘔不止,心下急,鬱郁微煩者,爲未解也,與大柴胡湯則愈。”

4 參考資料

  1. ^ [1]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596.
  2. ^ [2] 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基本名詞(2004)[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5.
  3. ^ [3] 高忻洙,胡玲主編.中國鍼灸學詞典[M].南京: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2010:579.
  4. ^ [4]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240.
  5. ^ [5]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597.
特別提示:本站內容僅供初步參考,難免存在疏漏、錯誤等情況,請您核實後再引用。對於用藥、診療等醫學專業內容,建議您直接咨詢醫生,以免錯誤用藥或延誤病情,本站內容不構成對您的任何建議、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