絞架性骨折或外傷性樞椎椎弓骨折

上頸椎損傷 脊柱脊髓損傷 骨科疾病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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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jiǎo jià xìng gǔ zhé huò wài shāng xìng shū zhuī zhuī gōng gǔ zhé

2 英文參考

hangman fracture or traumatic fracture of axoid vertebral arch

3 概述

早在19世紀初葉,Wood-Jones(1913)即對這一類型的骨折進行了描述。至1965年,Schneider再次對其加以介紹,並命名。所謂絞刑架(Hangman)骨折係指發生於第2頸椎椎弓峽部的骨折,既往多見於被施絞刑者,故又名絞刑架骨折。這種損傷在臨牀上時可遇見,在民間被視爲不祥之兆,因此患者常有精神方面的壓力。

絞架性骨折或外傷性樞椎椎弓骨折常由於頸部仰伸暴力造成。

絞架性骨折或外傷性樞椎椎弓骨折包括頸部疼痛、壓痛、活動受限吞嚥不便、頭頸不穩需用雙手託扶以及頸肌痙攣等。大多數病例無脊髓刺激或受壓症狀。一般是根據椎節的穩定與否將其分爲穩定型及不穩定型。Ⅰ型屬於穩定型,Ⅲ型爲不穩定型,Ⅱ型中除少數韌帶損傷較輕者外,一般亦多屬不穩性型一組。

骨折無明顯移位或易於復位者(多屬穩定的Ⅰ型),可臥牀牽引2~3周後行頭-頸-胸石膏固定6~10周。

骨折位移明顯者先行復位。多取後路直視下開放復位,並行後路椎弓根釘內固定術。也可先行頸前路開放復位及頸2~3椎體間植骨融合術,術後視內固定物制動效果不同而採取頸後路椎板夾固定術(頸1~3)或其他相應的保護措施;但施行植骨術者,仍需頜-胸石膏保護6~8周。

過度牽引是脊髓牽拉性斷裂的前臨界狀態。在治療上,早期病例可放鬆牽引使其恢復原位;超過3個月以上者,應採取減壓+原位固定融合術。

伴有脊髓損傷者多爲合併中央症候羣的病例,並按該種損傷處理。

除伴有脊髓損傷者外,絞架性骨折或外傷性樞椎椎弓骨折一般預後均較好,少有存留後遺症者。

5 英文名稱

hangman fracture or traumatic fracture of axoid vertebral arch

6 別名

traumatic dislocation of axis;創傷性樞椎滑脫絞刑架骨折

8 ICD號

S12.1

10 病機

絞架性骨折或外傷性樞椎椎弓骨折的暴力方向多來自下頜部,以致引起頸椎仰伸,顱骨可因直接撞擊第1頸椎後弓,並傳遞至第2頸椎後弓而在第2頸椎椎弓根部形成強大的剪應力,當其超過局部骨質承載負荷時,即引起該處骨折。此時,如果仰伸暴力繼續作用下去,將會相繼造成頸2~3椎節前縱韌帶斷裂、椎間隙前方分離,以致寰椎壓應力增加,並可出現骨折(圖1),最終引起高位頸髓損傷,並波及生命中樞面迅速死亡,此爲絞刑所發生的全過程。當然,套於頸部的繩索造成的窒息頸動脈竇反射,是引起死亡的另一主要原因。目前,這種骨折主要見於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急剎車時的頸部過伸)及高臺跳水意外,其發生機制與絞刑者所不同的是:前者在致傷過程中除頭頸部的仰伸暴力外,尚伴有椎節後方的壓縮暴力;後者則爲分暴力。

11 絞架性骨折或外傷性樞椎椎弓骨折的臨牀表現

與一般頸椎骨折脫位的臨牀表現基本相似絞架性骨折或外傷性樞椎椎弓骨折包括頸部疼痛、壓痛、活動受限吞嚥不便、頭頸不穩需用雙手託扶以及頸肌痙攣等。除約有15%的病例伴頸髓完全性(多見)或不全性損傷外,大多數病例無脊髓刺激或受壓症狀。從臨牀的角度來看,一般是根據椎節的穩定與否將其分爲穩定型及不穩定型。下述的Ⅰ型屬於穩定型,Ⅲ型爲不穩定型,Ⅱ型中除少數韌帶損傷較輕者外,一般亦多屬不穩性型一組。

當前,絞刑架骨折仍沿用Levine和Edwards於1985年所提出的方法進行分型:

11.1 Ⅰ型(度)

系雙側椎弓根骨折骨折線位於關節關節的前方,主要引起第2頸椎椎體與後方的關節突、椎板與棘突之間的分離,二者間距約2mm左右(1~3mm)。對椎管內的脊髓組織一般不形成壓力,因而少有同時伴發脊髓損傷者(圖2)。

11.2 Ⅱ型(度)

爲在前者基礎上暴力進一步加大,不僅骨折分離狀。且多伴有成角畸形;前縱韌帶或後縱韌帶斷裂,或是二者同時斷裂;頸2椎體後下緣可被後縱韌帶撕脫出現撕脫性骨折。且骨折分離程度較前者爲大,一般超過3mm,或成角大於11°(圖3)。

11.3 Ⅲ型(度)

較Ⅱ型損傷爲重,如圖4所示,不僅前縱韌帶和後縱韌帶同時斷裂,且雙側關節突前方骨折的錯位程度更爲明顯,甚至呈現椎節脫位狀。此時,一般伴有椎間盤纖維環斷裂,並在頸2有三個部位的損傷

(1)椎弓根或椎板骨折

(2)雙側關節突半脫位脫位

(3)前縱韌帶及後縱韌帶斷裂,致使頸2椎體脫位脫位

13 輔助檢查

X線側位及斜位片上可獲得清晰的影像,其常見的類型如圖5所示。對骨折線顯示不清的無移位者,可加攝體層片或CT片。伴有脊髓神經症狀的病例則應行MRI檢查。影像上顯示骨折線在3mm以內且無成角變形者,多屬穩定型;骨折線超過3mm且伴有向前或向後成角變形者,則爲不穩定型。嚴重者,此時也可出現成角畸形

14 絞架性骨折或外傷性樞椎椎弓骨折的診斷

14.1 外傷

多爲是來自下頜部朝後上方向的暴力,並可從局部皮膚擦、挫傷等情況推斷。

14.2 臨牀表現

以頸部症狀爲主,有頭頸分離感,患者喜用手託頭;應注意,約有15%的絞架性骨折或外傷性樞椎椎弓骨折病例可以有脊髓症狀

14.3 影像檢查

X線側位及斜位片上可獲得清晰的影像,其常見的類型所示。對骨折線顯示不清的無移位者,可加攝體層片或CT片。伴有脊髓神經症狀的病例則應行MRI檢查。影像上顯示骨折線在3mm以內且無成角變形者,多屬穩定型;骨折線超過3mm且伴有向前或向後成角變形者,則爲不穩定型。嚴重者,此時也可出現成角畸形

15 絞架性骨折或外傷性樞椎椎弓骨折的治療

15.1 一般病例

指骨折無明顯移位或易於復位者(多屬穩定的Ⅰ型),可臥牀牽引2~3周後行頭-頸-胸石膏固定6~10周。牽引時頭頸應取前屈位(圖6);但對已形成前屈成角者,則應先行水平位牽引,而後略加仰伸。亦可選用頭環支具固定。

15.2 骨折移位明顯者

骨折位移明顯者先行復位。多取後路直視下開放復位,並行後路椎弓根釘內固定術(圖7)。也可先行頸前路開放復位及頸2~3椎體間植骨融合術,其術式包括:CHTF固定術、頸椎鋼板螺釘固定術及植骨融合術等(圖8~10)。術後視內固定物制動效果不同而採取頸後路椎板夾固定術(頸1~3)(圖11)或其他相應的保護措施;但施行植骨術者,仍需頜-胸石膏保護6~8周。

15.3 過度牽引者

這種病例十分少見(圖12),實質上,這是脊髓牽拉性斷裂的前臨界狀態。在治療上,早期病例可放鬆牽引使其恢復原位;超過3個月以上者,應採取減壓+原位固定融合術(圖13)。

15.4 伴有脊髓損傷

伴有脊髓損傷者多爲合併中央症候羣的病例,並按該種損傷處理。

16 預後

除伴有脊髓損傷者外,絞架性骨折或外傷性樞椎椎弓骨折一般預後均較好,少有存留後遺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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