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
蓋氏骨折(Galeazzi fracture)爲橈骨中下1/3骨折合併下尺橈關節脫位,曾有許多稱謂。早在1929年法人稱之爲反孟氏骨折,其後還被稱爲Piedmont骨折,Compbell則稱之爲fracture of necessity(必須骨折),因其確信此種損傷必須手術治療。
1934年Galeazzi詳細描述了此種損傷,並建議牽引拇指整復之。此後即習慣稱此種損傷爲蓋氏骨折。蓋氏骨折是一種常見損傷,其發生率較孟氏骨折多6倍。
直接暴力和傳導暴力均可致傷。蓋氏骨折可因直接打擊橈骨遠1/3段的橈背側而造成;也可以因跌倒,手撐地時傳導應力而造成:還可因機器絞軋傷而造成。損傷機制的不同,使得骨折各具不同特點。
蓋氏骨折的臨牀表現與損傷的嚴重程度呈正相關,移位不明顯的骨折僅有疼痛、腫脹和壓痛;移位明顯者,橈骨將出現短縮、成角畸形,下尺橈關節腫脹並有明顯壓痛,尺骨頭膨出。神經、血管、損傷罕見。
6 別名
fracture of necessity;Piedmont骨折;必須骨折;反孟氏骨折;加萊亞蒂骨折
11 蓋氏骨折的臨牀表現
蓋氏骨折的臨牀表現與損傷的嚴重程度呈正相關,移位不明顯的骨折僅有疼痛、腫脹和壓痛;移位明顯者,橈骨將出現短縮、成角畸形,下尺橈關節腫脹並有明顯壓痛,尺骨頭膨出。神經、血管、損傷罕見。
分型:蓋氏骨折一般分爲以下3型
1.青枝型:發生於兒童,橈骨呈青枝骨折狀,尺骨小頭或骨骺分離,或下尺橈關節呈分離狀,此型治療較易,預後佳。
2.單純型:爲橈骨遠端骨折,伴有下尺橈關節脫位者。骨折多呈橫形、斜形或螺旋形,一般均有明顯移位。
3.雙骨折型:除橈骨遠端骨折及尺橈下關節脫位外,尺骨幹亦多伴有骨折,或由不完全性骨折所致尺骨外傷性彎曲者。後一情況多系機器傷所致,較嚴重,且常爲開放性損傷,治療較複雜。雙骨折時其骨折斷端的移位方向,主要取決於以下3組肌肉的作用:
(2)旋前方肌:使遠端橈骨向內併攏。
14 蓋氏骨折的治療
蓋氏骨折,牽引下復位並不困難,但維持復位的位置實屬不易。因有幾種力量牽扯橈骨的遠折段,使之再次移位。這便是Hughston(1957)提出的:
(1)旋前方肌的收縮使橈骨遠折段向尺骨靠攏。
(2)肱橈肌牽拉橈骨遠折段使之向近側短縮移位。
(3)拇展肌及拇伸肌的收縮,使橈骨骨折的遠折段向尺側靠攏,向近側短縮移位。
即使將腕關節於尺偏位石膏固定,以上幾種力量依然存在,因此閉合復位的成功率甚低,其治療結果極不理想(圖1)。
Hughston報道的病例中,閉合復位治療結果的不良率達92%。
爲了獲得良好的前臂旋轉功能;避免下尺橈關節的紊亂,橈骨骨折必須解剖復位。因此,切開復位內固定幾乎是惟一的選擇。
手術採用Henry切口,使用足夠長度和強度的鋼板固定橈骨骨折,鋼板置於橈骨掌面。術後應以短臂石膏前後託、或“U”形石膏固定前臂及腕於中立位3~4周,以便下尺橈關節周圍損傷的組織癒合,避免晚期下尺橈關節不穩定。石膏去除後,積極進行功能鍛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