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舊質量單位·分
分爲舊質量單位[4]。分爲舊度量衡,十釐等於一分[4]。
十釐等於一分,一分約合0.3125克。
6 參考資料
- ^ [1]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271.
- ^ [2]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338.
- ^ [3]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680.
- ^ [4] 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基本名詞(2004)[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