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性急性有機磷殺蟲劑中毒臨牀路徑(2016年版)

2016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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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zhí yè xìng jí xìng yǒu jī lín shā chóng jì zhòng dú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職業性急性有機磷殺蟲劑中毒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相結合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各地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調研。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職業性急性有機磷殺蟲劑中毒臨牀路徑(2016年版)

4.1 一、職業性急性有機磷殺蟲劑中毒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職業性急性有機磷殺蟲劑中毒(ICD-10:T 60.008)。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職業性急性有機磷殺蟲劑中毒診斷標準》(GBZ8-2002)。

根據短時間接觸較大量有機磷殺蟲劑職業史,以自主神經中樞神經周圍神經系統症狀爲主的臨牀表現,結合血液膽鹼酯酶活性的測定,參考作業環境的勞動衛生學調查資料,進行綜合分析,排除其他類似疾病後,方可診斷。

1.接觸反應(具有下列表現之一者):

(1)全血紅細胞膽鹼酯酶活性在70%以下,尚無明顯中毒的臨牀表現;

(2)有輕度的毒蕈鹼樣自主神經症狀和(或)中樞神經系統症狀,而全血紅細胞膽鹼酯酶活性在70%以上。

2.輕度中毒短時間內接觸較大量有機磷殺蟲劑後,在24小時內出現較明顯的毒蕈鹼樣自主神經中樞神經系統症狀,如頭暈頭痛乏力噁心嘔吐多汗胸悶、視物

模糊、瞳孔縮小等。全血紅細胞膽鹼酯酶活性一般在50%-70%。

3.中度中毒在輕度中毒基礎上,出現肌束震顫等菸鹼樣表現全血紅細胞膽鹼酯酶活性一般在30%-50%。

4.重度中毒除上述膽鹼興奮或危象的表現外,具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可診斷爲重度中毒:4.1肺水腫;4.2昏迷;4.3呼吸衰竭;4.4腦水腫全血紅細胞膽鹼酯酶活性一般在30%以下。

5.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徵:在急性中毒後1-4天左右,膽鹼能危象基本消失且意識清晰,出現肌無力爲主的臨牀表現者。

(1)輕型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徵(具有下列肌無力表現之一者):

①屈頸肌和四肢近端肌肉無力,腱反射可減弱。

②部分腦神經支配的肌肉無力。

(2)重型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徵,在輕型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徵基礎上或直接出現下列表現之一者:

①呼吸肌麻痹

②雙側第IX對及第X對腦神經支配的肌肉麻痹造成上氣通氣障礙者。

③高頻重複刺激周圍神經肌電圖檢查,可引出肌誘發電位波幅呈進行性遞減。全血紅細胞膽鹼酯酶活性多在30%以下。

6.遲發性多發性神經病:在急性重度和中度中毒後2-4周左右,膽鹼症狀消失,出現感覺、運動型多發性神經病神經-肌電圖檢查顯示神經源性損害。全血紅細胞膽鹼酯酶活性可正常。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1.治療原則

2.急性中毒

(1)清除毒物立即將患者移離中毒現場,脫去污染衣服,用肥皂水或清水徹底清洗污染皮膚、頭髮、指(趾)甲;眼部受污染時,迅速用清水或2%碳酸氫鈉溶液清洗

(2)特效解毒劑輕度中毒者可單用阿托品抗膽鹼藥;中度和重度中毒者,合用阿托品膽鹼酯酶復能劑(氯解磷定碘解磷定等)。兩藥合併使用時,阿托品劑量應較單用時減少;

(3)對症和支持治療處理原則同內科。中度和重度中毒患者臨牀表現消失後仍應繼續觀察數天,並避免過早活動,防止病情突變

3.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徵

在治療急性中毒的基礎上,主要給予對症和支持治療;重度呼吸困難者,及時建立人工氣道、進行機械通氣,同時積極防止併發症。

4.遲發性多發性神經病

治療原則與神經科相同,可給予中、西醫對症和支持治療及運動功能的康復鍛鍊。

5其他處理:接觸反應,應暫時調離有機磷作業1-2周並複查全血紅細胞膽鹼酯酶活性。急性中毒和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徵,急性輕度和中度中毒以及輕型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徵治癒後,1-2個月內不宜接觸有機磷殺蟲劑;重度中毒和重型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徵治癒後,3個月內不宜接觸有機磷殺蟲劑。遲發性多發性神經病,應調離有機磷作業。根據恢復情況,安排工作或休息。如需進行致殘鑑定,按GB/T16180 處理。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7-21日。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T 60.008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潛血;

(2)肝腎功能心肌酶譜、電解質凝血功能

(3)胸部X線檢查心電圖、腹部超聲

(4)全血膽鹼酯酶活性檢查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生物樣品中(血、尿、嘔吐物)有機磷毒檢、神經-肌電檢查、頭部MRI和CT、感染性疾病篩查(需輸血患者)等。

4.1.7 (七)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

1.急性中毒

(1)清除毒物立即將患者移離中毒現場,脫去污染衣服,用肥皂水或清水徹底清洗污染皮膚、頭髮、指(趾)甲;眼部受污染時,迅速用清水或2%碳酸氫鈉溶液清洗

(2)特效解毒劑輕度中毒者可單用阿托品抗膽鹼藥;中度和重度中毒者,合用阿托品膽鹼酯酶復能劑(氯解磷定碘解磷定等)。兩藥合併使用時,阿托品劑量應較單用時減少;

(3)對症和支持治療處理原則同內科。中度和重度中毒患者臨牀表現消失後仍應繼續觀察數天,並避免過早活動,防止病情突變

2.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徵

在治療急性中毒的基礎上,主要給予對症和支持治療;重度呼吸困難者,及時建立人工氣道、進行機械通氣,同時積極防止併發症。

3.遲發性多發性神經病

治療原則與神經科相同,可給予中、西醫對症和支持治療及運動功能的康復鍛鍊。

4.其他處理接觸反應,應暫時調離有機磷作業1-2周並複查全血紅細胞膽鹼酯酶活性。急性輕度和中度中毒以及輕型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徵治癒後,1-2個月內不宜接觸有機磷殺蟲劑;重度中毒和重型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徵治癒後,3個月內不宜接觸有機磷殺蟲劑。遲發性多發性神經病

應調離有機磷作業。根據恢復情況,安排工作或休息。如需進行致殘鑑定,按GB/T16180 處理。

4.1.8 (八)出院標準。

1.症狀緩解,病情穩定

2.沒有需要住院治療的合併症和/或併發症。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治療無效或者病情進展,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2.伴有影響本病治療效果的合併症和/或併發症,需要進行相關檢查及治療,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4.2 二、有機磷農藥中毒臨牀路徑執行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急性有機磷中毒(ICD-10:T 60.008)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7-21天

時間

住院第1-3 天

住院第4-10天

住院第11-21天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進行病情評估,向患方交待病情

□   制定治療方案

□   完善相關檢查和化驗

□   完成病歷書寫

□   上級醫師查房

□   評估輔助檢查結果

□   病情評估,根據患者情調整治療方案,處理可能的併發症

□   觀察藥物不良反應,避免用藥不足或過量

□   住院醫師書寫病程記錄。

□上級醫師查房

評估輔助檢查結果

□病情評估根據患者情調整治療方案處理可能的併發症

□觀察藥物不良反應避免用藥不足或過量

□確定出院日期及出院後治療方案

□住院醫師書寫病程記錄

□複查相關檢查和化驗

□上級醫師查房

評估治療效果

□確定出院日期及出院後治療方案

□書寫病程記錄

□   完成出院小結

□向患者交待出院後住意事項

□   預約複診時間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特級/Ⅰ級護理/Ⅱ級護理,根據病情

□禁食/流質

□   病危(根據情況)

□簽署搶救同意書

□   吸氧

心電監測血氧飽和度監測(必要時)

□   防自殺、傷人、外逃

阿托品(根據情況選定劑量、頻次)

膽鹼酯酶復能劑(氯解磷定,根據情況選定劑量、頻次)

激素(必要時)

奧美拉唑(必要時)

凝血酶(必要時)

還原型谷胱甘肽鈉  (必要時)

果糖二磷酸鈉(必要時)

抗生素(必要時)

□鎮靜劑(必要時)

□出現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徵,必要時建立人工氣道及輔助通氣

□出現遲發性周圍神經病,參照周圍神經病治療。

長期醫囑:

□內科護理常規

□特級/Ⅰ級護理/Ⅱ級護理根據病情

□禁食/流質

□   吸氧

心電監測血氧飽和度監測必要時

□防自殺、傷人、外逃

阿托品(根據情況選定劑量、頻次)

膽鹼酯酶復能劑(氯解磷定,根據情況選定劑量、頻次)

激素(必要時)

奧美拉唑(必要時)

凝血酶(必要時)

還原型谷胱甘肽鈉 (必要時)

果糖二磷酸鈉(必要時)

抗生素(必要時)

□鎮靜劑(必要時)

長期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臨時醫囑:

□大/中/小搶救(根據情況)

□催吐/洗胃/導瀉(根據情況)

□血、尿、便常規+便隱血

膽鹼酯酶測定

□有機磷生物樣品毒檢(必要時)

心肌酶譜、肝腎功能電解質血氣分析(根據情況)、凝血功能

□痰培養+藥敏(必要時)

□胸片、心電圖(病情平穩時)

□腹部彩超+牀旁(病情平穩時)

□頭孢菌素皮試

阿托品  靜脈推注

血液灌流(必要時)

□補鉀(必要時)

臨時醫囑:

□大/中/小搶救搶救(根據情況)

□ 血、尿、便常規+大便隱血

膽鹼酯酶測定

□有機磷生物樣品毒檢(必要時)

心肌酶譜、肝腎功能電解質血氣分析(根據情況)、凝血功能

□痰培養+藥敏(必要時)

□胸片、心電圖(病情平穩時)

□腹部彩超+牀旁(病情平穩時)

□頭孢菌素皮試

阿托品  靜脈推注

血液灌流(必要時)

□補鉀(必要時)

臨時醫囑:

□    複查相關檢查

□    血、尿、便常規+大便隱血

□    膽鹼酯酶測定

□    心肌酶譜

□    肝腎功能

□    凝血功能

護理工作

□入院評估一般情況、營養狀況、心理變化等

□觀察患者情況生命體徵、瞳孔皮膚出汗情況等

□建立靜脈通

□協助留取標本行化驗檢查、除污

□協助吸氧

心理護理、健康教育、飲食指導

□觀察用藥療效及病情變化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觀察療效及藥物反應

□疾病相關健康教育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觀察療效及藥物反應

□   疾病相關健康教育

□   疾病相關健康教育

□   出院宣教

變異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簽名

白班:

夜班:

白班:

夜班:

白班:

夜班: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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