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解磷定

西藥中毒 解毒藥 有機磷酸酯類中毒解毒藥 特殊解毒藥物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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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diǎn jiě lín dìng

2 英文參考

pralidoxime iodide

pyraloxime iodide[朗道漢英字典]

3 概述

有機磷酸酯類殺蟲劑進入機體後,與體內膽鹼酯酶結合,形成磷酰化酶而使之失去水解乙酰膽鹼作用,因而體內發生酰膽鹼蓄積,出現一系列中毒症狀碘解磷定能與磷酰化膽酯酶的磷酰基結合,使膽鹼酯酶遊離,恢覆水解乙酰膽鹼能力,還能直接與有機磷酸酯類結合,生成無毒的磷酰化碘解磷定排出體外。碘解磷定類僅對形成不久的磷酰化膽脂酶有作用,但如經過數小時,磷酰化膽鹼酯酶已“老化”,酶活性即難以恢復,故應用此類藥物治療早期有機磷中毒效果較好,而治療慢性中毒則無效。對有機磷中毒解毒作用有選擇性:如對1605、1059、特普、乙硫磷的療效較好;而對敵敵畏樂果敵百蟲馬拉硫磷的效果較差或無效;對二嗪農、甲氟磷、丙胺氟磷及八甲磷中毒則無效。對輕度有機磷中毒,可單獨應用本品或阿托品控制症狀;中度、 重度中毒時因對體內已蓄積的乙酰膽鹼幾乎無作用,故必須與阿托品合用。靜脈給藥後,血中很快達到有效濃度,大劑量時還能通過血一腦脊液屏障進入腦組織,由腎臟很快排出,無蓄積中毒現象。患者一次快速注射2g,亦可出現毒性反應

4 碘解磷定藥典標準

4.1 品名

4.1.1 中文名

碘解磷定

4.1.2 漢語拼音

Dianjielinding

4.1.3 英文名

Pralidoxime Iodide

4.2 結構式

4.3 分子式分子

C7H9IN2O  264.07

4.4 來源(名稱)、含量(效價

本品爲1-甲基-2-吡啶甲醛肟碘化物。

4.5 性狀

本品爲黃色顆粒狀結晶結晶性粉末;無臭,味苦;遇光易變質。

本品在水或熱乙醇溶解,在乙醇中微溶,在乙醚中不溶。

4.5.1 熔點

本品的熔點(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C)爲220~227℃,熔融時同時分解

4.5.2 吸收係數

避光操作。取本品,精密稱定,加鹽酸溶液(9→1000)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10μg的溶液,在1小時內,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Ⅳ A),在294nm的波長處測定吸光度,吸收係數()爲464~494。

4.6 鑑別

取本品約0.2g,加水20ml溶解後,照下述方法試驗。

(1)取溶液5ml,加碘化鉍鉀試液數滴,即生成紅棕色沉澱。

(2)取溶液10ml,加三氯化鐵試液1滴,即顯黃色;再加三氯化鐵試液1滴,即生成棕色沉澱(與氯解磷定的區別)。

(3)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藥品紅外光譜集》523圖)一致。

4.7 檢查

4.7.1 氰化物

取本品0.40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F第二法),與標準氰化鉀溶液1.0ml所得的結果相比較,應符合規定(0.0005%)。

4.7.2 遊離碘

取本品0.10g,加水3ml溶解後,加澱粉指示液0.5ml,不得顯藍色或紫色。

4.7.3 乾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乾燥恆重,減失重量不得過0.5%(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L)。

4.7.4 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N),遺留殘渣不得過0.1%。

4.7.5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

4.7.6 總碘量

取本品約0.5g,精密稱定,加水50ml溶解後,加稀醋酸10ml與曙紅鈉指示液10滴,用硝酸銀滴定液(0.1mol/L)滴定溶液由玫瑰紅色轉變爲紫紅色。每1ml硝酸銀滴定液(0.1mol/L)相當於12.69mg的I。按乾燥品計算,含碘(I)量應爲47.6%~48.5%。

4.8 類別

解毒藥。

4.9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4.10 製劑

碘解磷定注射液

4.11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5 碘解磷定介紹

5.1 別名

碘磷定;解磷定;解磷毒;磷敵;派姆;醛盻比胺,碘解磷定

5.2 外文名

Pyraloxime Methiodide (PAM)

5.3 碘解磷定適應

對有機磷的解毒作用有一定選擇性。如對1605、1059、特普、乙硫磷的療效較好;而對敵敵畏樂果敵百蟲馬拉硫磷的效果較差或無效;對二嗪農、甲氟磷、丙胺氟磷及八甲磷中毒則無效。 對輕度有機磷中毒,可單獨應用本品或阿托品控制症狀;中度、重度中毒時則必須合併應用阿托品,因對體內已蓄積的乙酰膽鹼幾無作用

5.4 碘解磷定的用量用法

1.治療輕度中毒:成人每次0.4g,以葡萄糖液或等滲鹽水稀釋後靜滴或緩慢靜注,必要時2~4小時重複1次。小兒1次每千克體重15mg。

2.治療中度中毒:成人首次0.8~1.2g,以後每2小時0.4~0.8g,共2~3次;或以靜滴給藥維持,每小時給0.4g,共4~6次。小兒1次每千克體重20~30mg。

3.治療重度中毒:成人首次用1~1.2g,30分鐘後如無效可再給0.8~1.2g,以後每小時每次0.4g。小兒1次每千克體重30mg,靜滴或緩慢靜注。

5.5 注意事項

1.有時可引起咽痛腮腺腫大,注射過速可引起眩暈視力模糊、噁心嘔吐、心動過緩,嚴重者可發生陣攣性抽搐,甚至抑制呼吸中樞,引起呼吸衰竭

2.在體內迅速被分解而維持時間短(僅1.5~2小時),故根據病情必須反覆給藥。

3.在鹼性溶液中易水解爲氰化物,故忌與鹼性藥物配伍

4.粉劑較難溶,溶時可加溫(40~50℃)或振搖。

5.6 規格

注射用碘解磷定:每支0.4g。注射液:每支0.4g(10ml)。

6 碘解磷定中毒

碘解磷定解磷定碘磷定派姆)能與磷酰化膽酯酶的磷酰基結合,使膽鹼酯酶遊離,恢覆水解乙酰膽鹼能力,還能直接與有機磷酸酯類結合,生成無毒的磷酰化碘解磷定排出體外。碘解磷定類僅對形成不久的磷酰化膽脂酶有作用,但如經過數小時,磷酰化膽鹼酯酶已“老化”,酶活性即難以恢復,故應用此類藥物治療早期有機磷中毒效果較好,而治療慢性中毒則無效。對有機磷中毒解毒作用有選擇性:如對1605、1059、特普、乙硫磷的療效較好;而對敵敵畏樂果敵百蟲馬拉硫磷的效果較差或無效;對二嗪農、甲氟磷、丙胺氟磷及八甲磷中毒則無效。對輕度有機磷中毒,可單獨應用本品或阿托品控制症狀;中度、 重度中毒時因對體內已蓄積的乙酰膽鹼幾乎無作用,故必須與阿托品合用。靜脈給藥後,血中很快達到有效濃度,大劑量時還能通過血一腦脊液屏障進入腦組織,由腎臟很快排出,無蓄積中毒現象。碘解磷定在體內分解迅速,6h內排出80%。半衰期約1h。小白鼠靜注LD50爲159mg/kg。患者一次快速注射2g,亦可出現毒性反應本藥常用量0.4~0.8g。本藥爲粉針劑溶解後的溶液穩定,儘快應用。[1]

6.1 臨牀表現

[2]

1.不良反應噁心嘔吐咽喉痛、口中苦味、腮腺腫大等。

2.劑量較大時產生乏力視力模糊、複視眩暈、心動過緩、抽搐、甚至呼吸抑制等。

3.劑量過大時可抑制膽鹼酯酶,加重中毒反應

4.本藥滲漏至血管外可引起局部疼痛和周圍發麻。

6.2 治療

碘解磷定中毒的治療要點爲[2] :

1.維持呼吸功能,必要時予氣管插管和人工輔助呼吸等。

2.對症、支持治療。

7 參考資料

  1. ^ [1] 張彧主編.急性中毒[M].西安:第四軍醫大學出版社,2008:232-233.
  2. ^ [2] 張彧主編.急性中毒[M].西安:第四軍醫大學出版社,200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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