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先天性白內障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先天性白內障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先天性白內障(ICD10:Q12.000)
行超聲乳化白內障摘除術+前段玻切+後囊切開術(ICD-9-CM-3:13.41001+14.71001+13.90004)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眼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病史:發現患兒眼斜視、瞳孔區發白、眼球不規則顫動、不能固視目標等;
2.體格檢查:晶狀體混濁,眼底模糊,伴或不伴其他眼部發育異常。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依據。
根據《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眼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1.診斷明確;
2.徵得患者及家屬的同意。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3-9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Q12.000先天性白內障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如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臨牀路徑流程的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1-2天,所必須的檢查項目。
3.心電圖、胸透或胸部X光片;
4.血常規、尿常規、凝血功能、血生化(包括肝腎功能、血糖);
4.1.7 (七)術前用藥。
1.術前抗菌藥物眼藥水,4-6次/日,用藥2-3天;
2.術前阿托品眼膏,每日1次,用藥2-3天;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 2-3天。
2.手術方式:超聲乳化白內障摘除術+前段玻切+後囊切開術;
3.術中用耗品:粘彈劑、一次性手術刀、眼內灌注液或平衡液、顯微縫線;
5.輸血:無。
6.眼內植入物:無。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2-6天,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
2.術後用藥:抗菌藥物+類固醇激素眼液+散瞳眼液+非甾體類消炎眼液。
4.1.10 (十)出院標準(圍繞一般情況、切口情況、第一診斷轉歸)。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術後角膜水腫明顯,眼壓高,眼前節反應較明顯需用藥觀察,其住院時間相應延長。
2.出現手術併發症(晶體後囊破裂、玻璃體外溢、晶體核脫入玻璃體腔等),需要手術處理者,不進入路徑。
5. 合併全身疾病、住院期間需要繼續治療,不進入路徑。
4.2 二、先天性白內障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先天性白內障(ICD10:Q12.000)行超聲乳化白內障摘除術+ 前段玻切+後囊切開術(ICD-9-CM-3:13.41001+14.71001+13.90004)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9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手術日)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 □ 體格檢查 □ 交代病情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和“住院病歷” | □ 覈實各項檢查結果正常 □ 選擇手術用“粘彈劑” □ 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 | □ 實施手術 □ 完成“手術記錄”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眼科Ⅱ級護理、Ⅲ級護理 □ 抗菌藥物眼水點術眼(4次/日) □ 阿托品眼膏點術眼(1次/日) 臨時醫囑: □ 血尿常規 □ 心電圖、胸片 □ 眼彩超 | 長期醫囑: □ 眼科Ⅱ級護理、Ⅲ級護理 □ 抗菌藥物眼水點術眼(4次/日) □ 阿托品眼膏點術眼(1次/日)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 眼科I級護理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需要制定 | ||||||
主要護理工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健康教育 □ 執行醫囑 | □ 手術前物品準備 □ 手術前心理護理 □ 手術前患者準備 □ 執行醫囑 | □ 隨時觀察患者情況 □ 術後心理與基礎護理 □ 執行醫囑 □ 術後健康教育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日(術後第1日) | 住院第5日(術後第2日) | 住院第6日(術後第3日)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 □ 更換敷料 □ 完成病程記錄 □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術後恢復情況 |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 □ 更換敷料 □ 完成病程記錄 □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術後恢復情況 |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 □ 更換敷料 □ 完成病程記錄 □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術後恢復情況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眼科II護理 □ 全身應用抗菌藥物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需要制定 | 長期醫囑: □ 眼科II、Ⅲ級護理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需要制定 | 長期醫囑: □ 眼科II、Ⅲ級護理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需要制定 | ||||||
主要護理工作 | □隨時觀察患者病情 □執行醫囑 | □ 隨時觀察患者病情 □執行醫囑 | □ 隨時觀察患者病情 □執行醫囑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簽名 | |||||||||
時間 | 住院第7日(術後第4日) | 住院第8日(術後第5日) | 住院第9日(術後第6日)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 □ 更換敷料 □ 完成病程記錄 □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術後恢復情況 |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 □ 更換敷料 □ 完成病程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是否可以出院,若患者可以出院,則需完成“出院記錄” □ 通知出院處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出院 □ 預約複診日期 □ 出具“診斷證明書”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眼科I級或II護理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需要制定 | 長期醫囑: □ 眼科Ⅲ級護理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需要制定 | 長期醫囑: □ 眼科Ⅲ級護理 臨時醫囑: □ 今日出院 | ||||||
主要護理工作 | □隨時觀察患者病情 □執行醫囑 | □ 隨時觀察患者病情 □執行醫囑 | □出院宣教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