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內鏡下胃息肉切除術臨牀路徑(2016年縣級醫院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內鏡下胃息肉切除術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胃息肉(ICD-10:K31.7/D13.1)。
行內鏡下胃息肉切除術(ICD-9-CM-3:43.4102)。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實用內科學》(復旦大學醫學院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年8月,第14版)、《消化內鏡切除術》(周平紅,姚禮慶主編,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3月)等國內、外臨牀、內鏡診斷及治療指南。
1.胃鏡發現胃息肉。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實用內科學》(復旦大學醫學院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2013年8月,第14版)、《消化內鏡切除術》(周平紅,姚禮慶主編,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3月)等國內、外臨牀、內鏡診斷及治療指南。
1.內科基本治療(包括生活方式、飲食等)。
2.內鏡下治療。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5–7天。
4.1.5 (五)進入臨牀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K31.7/D13.1胃息肉疾病編碼。
3.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時,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尿常規;
(1)消化道腫瘤指標篩查(CA199、CA242、CEA等);
(2)超聲內鏡;
(3)結腸鏡檢查。
4.1.7 (七)內鏡下治療爲住院後第3天。
1.術前完成胃鏡檢查和治療同意書。
2.可使用鎮靜或麻醉藥:術中需監測生命體徵,術後要在內鏡室觀察至清醒後返回病房。
3.按順序進行常規胃鏡檢查。
4.根據術中所見息肉形態、大小、數目等決定內鏡下治療方案並按胃息肉內鏡治療規範實施治療,圍手術期採用適當措施避免可能的治療併發症。
5.抗血小板藥物停用至少1周。
7.術後密切觀察病情,及時發現並處理可能的併發症。
4.1.8 (八)選擇用藥。
1.使用抑酸劑(如PPI/H2RA)。
2.用黏膜保護劑。
3.必要時抗生素。
4.1.9 (九)出院標準。
2.患者一般情況允許。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患者年齡小於18歲,或大於65歲者,進入特殊人羣臨牀路徑。
2.具有胃鏡操作禁忌證的患者進入特殊人羣臨牀路徑:如心肺等重要臟器功能障礙及凝血功能障礙,有精神疾患不能配合者,上消化道穿孔的急性期或消化道手術的圍手術期,嚴重咽喉部疾患內鏡不能插入,腐蝕性食管損傷的急性期等。
4.息肉不符合內鏡治療指徵,或患者存在內鏡治療禁忌證,出院或轉外科,進入胃腫瘤外科治療臨牀路徑。
5.合併急性消化道大出血,進入消化道出血臨牀路徑,進行內鏡下止血,必要轉外科手術。
8.病理提示惡性,轉外科手術,進入其他路徑。
9.多發息肉、大息肉或複雜情況:多發大於3枚,或息肉直徑≥2cm或廣基息肉或粗蒂息肉(蒂直徑≥1cm)。
4.2 二、內鏡下胃息肉切除術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胃息肉(ICD-10:K31.7/D13.1)
行內鏡下胃息肉切除(ICD-9-CM-3:43.4102)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標準住院日:5–7日
日期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詢問病史和體格檢查 □完成病歷書寫 □開據化驗單,完善術前檢查 | □上級醫師查房 □簽署胃鏡檢查及治療同意書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術前禁食禁水8小時 □上級醫師查房 □完成查房記錄 □行胃鏡檢查治療,酌情行超聲內鏡檢查,根據檢查所見採用相應內鏡下治療措施 □完成術後首次病程記錄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消化內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少渣飲食 臨時醫囑: □尿常規 □感染指標篩查 □心電圖、胸片、肝膽胰脾彩超 □腫瘤指標篩查(必要時) | 長期醫囑: □消化內科護理常規 □一級護理 □少渣飲食 臨時醫囑: □次晨禁食禁水 □相關科室會診(必要時) □ 24小時備血(必要時) | 長期醫囑: □消化內科護理常規 □一級護理 □禁食不禁水(檢查治療後) □ PPI治療 □黏膜保護劑 臨時醫囑: □利多卡因膠漿 □術前半小時靜點一次抗生素(必要時) □心電監護(必要時) □術後靜點抗生素(必要時) |
主要 護理 工作 | □協助患者及家屬辦理入院手續 □進行入院宣教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進行關於胃鏡檢查宣教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胃息肉電切術後常規護理 □胃息肉電切術後飲食生活宣教 □併發症觀察 |
病情 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日期 | 住院第4天 | 住院第5–7天 (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觀察患者生命體徵、腹部症狀和體徵,觀察大便性狀,注意有無消化道出血、感染及穿孔 □上級醫師查房 □完成病程記錄 | 如果患者可以出院 □通知出院處 □飲食宣教,預約複診時間,隨診胃息肉病理報告 □將出院記錄的副本交給患者 □準備出院帶藥及出院證明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消化內科護理常規 □一級護理 □半流食 □ PPI治療 □黏膜保護劑 臨時醫囑: □複查血常規 □大便常規 □抗生素(必要時) | 長期醫囑: □消化內科護理常規 □二級護理 □少渣飲食 □ PPI治療 □黏膜保護劑 臨時醫囑: □出院帶藥 |
主要 護理 工作 | □基本生活和心理護理 □胃息肉電切術後常規護理 □胃息肉電切術後飲食生活宣教 □併發症觀察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交費等事宜 □出院指導 |
病情 記錄 | □無□有,原因: 1. 2. | □無□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字 | ||
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