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製抗狂犬病血清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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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jīng zhì kàng kuáng quǎn bìng xuè qīng

2 註解

3 藥典標準

3.1 藥品名稱

精製抗狂犬病血清

3.2 拼音名

Jingzhi Kangkuangquanbing Xueqing

3.3 英文名

REFINED ANTIRABIES SERUM

3.4 來源(分子式)與標準

品系狂犬病固定毒免疫馬的血漿,經胃酶消化後用硫酸鹽析法製得的液體或 凍幹免疫球蛋白製劑。

3.5 性狀

凍乾製劑爲白色或乳白色的疏鬆體,液體制劑和凍乾製劑溶解後爲無色 或淡黃色的澄明液體。

3.6 檢查

照《中國生物製品規程》中精製抗狂犬病血清製造及檢定規程的各項規 定進行試驗,均應符合規定

3.7 類別

生物製品

3.8 劑量

受傷部位浸潤注射或肌內注射,每公斤體重40單位,1~2日內分數次注 射。

3.9 注意

使用前應作過敏性試驗。有過反應者作脫敏處理後使用。

3.10 貯藏

在2 ~8 ℃的暗處保存

4 精製抗狂犬病血清製造及檢定規程

[1]品系狂犬病固定毒免疫馬的血漿,經胃酶消化後用硫酸鹽析法製得的液體或凍幹免疫球蛋白製劑。僅用於配合狂犬病疫苗對被瘋動物嚴重咬傷者進行預防注射。對已有狂犬病臨牀症狀患者,注射本製品無效。

4.1 製造

1.1對血漿的要求

1.1.1 用於製造精製抗狂犬病血清血漿除須按附錄1《抗狂犬病血清生產用馬匹免疫方法》中的要求外,應符合《抗毒素生產用馬匹免疫方法》的規定。在保存期間如發現明顯的溶血、染菌及其他異常現象,不得投入生產。

1.1.2 血漿的中和效價不得低於80IU/ml。

1.2 製造程序

按《精製抗毒素製造及檢定規程》中1.2項進行。

1.3 製造工藝的要求及規定

按《精製抗毒素製造及檢定規程》中1.3項進行。

1.4 半成品檢定

按《精製抗毒素製造及檢定規程》中1.4項進行。

4.2 成品檢定

由質量檢定部門進行全面檢定,半成品已會同檢定的項目可抽檢。

2.1 鑑別試驗

按《精製抗毒素製造及檢定規程》2.1項進行。

2.2理化檢定、無菌試驗、安全試驗、熱原質試驗及類A血型物質測定等項均按《精製抗毒素製造規定規程》中2.2~2.6項規定進行。

2.3 效價測定

2.3.1 按《精製抗狂犬病血清效價測定方法》(附錄2)進行。效價測定用血清標準品由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分發或認可。

2.3.2 效價要求

精製抗狂犬病血清效價在200IU/ml以上爲合格。

4.3 保存與效期

保存於2~8℃。自效價測定合格之日起,液體制品效期爲3年;凍乾製品效期爲5年。

5 抗狂犬病血清生產用馬匹免疫方法

5.1 馬匹

用於免疫採血之馬匹必須符合《生物製品生產用馬匹檢疫及管理規程》的規定

5.2 抗原佐劑

2.1基礎免疫抗原

羊腦死毒抗原羊腦固定毒抗原滅活病毒滴度應在7.0Log/1.0ml以上。

2.2 超免疫抗原

羊腦固定毒抗原細胞培養疫苗抗原

2.3 所用抗原佐劑不得含有人體成分。

5.3 免疫採血

3.1馬匹免疫採血參照《抗毒素生產用馬匹免疫方法》中有關規定進行。

3.2基礎免疫

在超免疫前應適當進行基礎免疫

3.3 超免疫

基礎免疫1月後可進行超免疫

3.4 採血指標

血清效價在100IU/ml以上。

5.4 效價測定方法

按《精製抗狂犬病血清效價測定方法》(附錄2)進行。

6 精製抗狂犬病血清3效價(IU)測定方法

6.1 中和用病毒懸液的製備

要求中和用病毒懸液經37℃水浴作用1小時的LD50在32~320之間。

1.1病毒株的選擇:選用CVS毒種。

1.2 病毒株的傳代:取CVS毒種(一般爲凍幹毒種)製成10-2懸液,腦內接種體重10~12g健康小白鼠0.03ml,待發病後取腦再製成10-2懸液,接種於小白鼠腦內進行傳代,一般傳至2~3代即可製成凍幹中和用病毒或–70℃凍存的中和用病毒,但要選用小白鼠在第5天發病並麻痹的服制備。

1.3 凍幹病毒的製備:用第5天發病並麻痹的鼠腦以脫脂牛乳研磨稀釋成20%的腦懸液,按0.5ml分裝安瓿凍幹後真空封口,存-30℃待用。

1.4-70℃凍存病毒的製備:用第5天發病並麻痹的鼠腦用20%小牛血磷酸緩衝液研磨稀釋成10-1懸液,經2000r/min20分鐘沉澱,取上清混勻後分裝小管,存-70℃冰箱待用。

1.5 病毒懸液的預測

1.5.1凍幹病毒的預測:取含20%腦懸液的凍幹病毒,啓開後加入含2%小牛血清PBS1.0ml,吹打均勻後再用4.0ml上述稀釋液與病毒液充分混勻,1500r/min沉澱10分鐘,取上清與等量的稀釋液混合則爲10-2懸液,然後再用10-3、10-4、10-5、10-6稀釋,從10-6至10-2各取0.5ml加入5個小管內,每管再加入2%小牛血清PBS0.5ml,放置37℃水浴一小時。用體重10~12g小白鼠30只,分成5組,每組6只,經用37℃作用的10-6至10-2病毒懸液接種小白鼠,每個稀釋度接種6只小白鼠,每隻小白鼠腦內接種0.03ml,觀察14天,每天觀察小白鼠發病死亡情況,接種後4天內死亡的小白鼠按非特異性死亡計。以接種5天后的發病死亡小白鼠統計LD50。

1.5.2-70℃凍存病毒懸液的預測:取含10%腦懸液的冰凍病毒用流水融化後即爲10-1懸液,然後再做10-2至10-7稀釋。從10-7至10-3各取0.5ml加至5個小管內,每管再加入2%小牛血清PBS0.5ml,放置37℃水浴1小時,用體重10~12g小白鼠30只,分成5組,每組6只,用經37℃作用的10-7至10-3病毒懸液接種小白鼠,每個稀釋度接種小白鼠6只,每隻小白鼠腦內接種0.03ml,觀察14天,每天觀察小白鼠發病死亡情況。接種後4天內死亡的小白鼠按非特異性死亡計。以接種5天后的發病死亡小白鼠統計LD50

1.5.3按以上二種病毒的懸液預測的結果計算LD50。將用其100個LD50病毒稀釋度作爲中和用病毒懸液稀釋倍數,用於小白鼠中和試驗。

6.2 小白鼠的準備

用作中和試驗的小白鼠必須是未進行過其他試驗的健康小白鼠,體重爲10~12g。

6.3 中和試驗

3.1狂犬病血清中和試驗用的血清參考標準品:由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提供,或用經檢定所認可的各生產單位作用參考標準品。

3.2待檢定血清樣品的稀釋:取有代表性的血清樣品,按二倍連續稀釋的方法用2%小牛血清PBS進行稀釋,一般可採用1∶800、1∶1600…1∶102400,但可根據血清實際效價的情況適當減低或提高試驗時最低稀釋倍數,如採用上述8個稀釋倍數,則用待檢血清按2.7ml稀釋液加入0.3ml血清作爲1∶10,然後再用3.5ml稀釋液加入混勻的1∶10倍的血清0.5ml爲1∶80,再按2.7ml稀釋液加入0.3ml爲1∶800。然後均按0.5ml加0.5ml稀釋的方法製成1∶800、1∶1600…1∶1024008個稀釋倍數,以上8個稀釋倍數的不同稀釋度分別以0.5ml加入8個小試管內待用。

3.3 效價檢定用血清標準品的稀釋:方法同待檢血清樣品的稀釋。如用檢定所的85RS國家標準品,稀釋度應從1∶80開始,其國際單位爲26.53/ml。

3.4 中和用病毒懸液的製備:按病毒懸液預測的100個LD50的稀釋度作爲中和用病毒懸液。

3.5 中和:將上述3.2項的8個稀釋度的各裝0.5ml的8支小試管和3.3項的8個稀釋度的各裝0.5ml的8支小試管共16支小試管各加入中和用病毒懸液0.5ml,放置37℃水浴1小時,作注射小白鼠用。另用相同體重的小白鼠測定中和用病毒懸液的實際LD50。其方法可將中和用病毒懸液作爲原液再稀釋10-1、10-2、10-3四個稀釋度,以上4個稀釋度各加入0.5ml於小管內,每管再加入2%小牛血清PBS0.5ml,同樣放置37℃水浴1小時作爲中和病毒對照。

3.6接種小白鼠:將已中和的待檢血清血清標準品的不同稀釋度的懸液和病毒對照接種小白鼠,血清按從濃到稀的倍數接種小白鼠,而病毒對照則按從稀到濃的倍數接種小白鼠。每隻小白鼠腦內接種0.03ml。

3.7 觀察:共觀察14天,每天記錄小白鼠的發病死亡情況,接種後4天死亡的小白鼠作爲非特異性死亡計。

4 待檢血清效價

按下列公式計算:

相對效力=待檢血清ED50的倒數/血清標準品ED50的倒數

血清效價(IU/ml)=相對效力×血清標準品的國際單位

7 精製抗狂犬病血清使用說明

品系狂犬病固定毒免疫馬的血漿,經胃酶消化後用硫酸鹽析法製得的液體或凍幹免疫球蛋白製劑。僅用於配合狂犬病疫苗對被瘋動物嚴重咬傷如頭、臉、頸部或多部位咬傷者進行預防注射。

液體制劑爲無色或淡黃色的澄明液體,含硫柳汞防腐劑,久置可析出少量能搖散的沉澱。凍乾製劑爲白色或乳白色的疏鬆體,按標籤規定量加滅菌注射用水溶化後呈無色或微黃色的澄明液體。

7.1 別名

精製狂犬病血清精製抗狂犬病血清

7.2 使用對象

被瘋動物咬傷後注射愈早愈好。咬後48小時之內注射本品,可減少發病率。對已有狂犬病症狀患者,注射本品無效。

7.3 用法

1.受傷部位應先進行處理。若傷口曾用其他化學藥品處理過時,應沖洗乾淨。先在受傷部位進行浸潤注射,餘下的血清進行肌內注射(頭部咬傷可注射於頸背部肌內)。

2.注射量均按體重計算,每kg體重注射40IU(特別嚴重者可酌情增至80~100IU),在1~2日內分數次注射,注射完畢後開始注射狂犬病疫苗。亦可同時注射狂犬病疫苗

7.4 注意事項

1.本品有液體及凍幹兩種劑型

2.製品混濁、有搖不散的沉澱、異物或安瓿有裂紋、標籤不清、過期失效者均不可使用。安瓿打開後應一次用完。凍乾製口應加標籤規定滅菌注射用水,輕搖使完全溶解

3.每次注射須保存詳細記錄,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址、注射次數、上次注射後的反應情況、本次過敏試驗結果及注射後反應情況、所用抗血清生產單位名稱及批號等。

4.使用抗血清須特別注意防止過敏反應。注射前須詳細詢問既往過敏史,凡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曾有支氣管哮喘枯草熱溼疹血管神經性水腫等病史,或對某種物質過敏,或本人過去曾注射過馬血清製劑者,均須特別提防過敏反應發生

7.5 注射前必須做過敏試驗

1.過敏試驗:用氯化鈉注射液抗血清稀釋10倍(0.1ml抗血清加0.9ml氯化鈉注射液)。在前臂掌側皮內注射0.05ml,觀察30分鐘。注射部位無明顯反應者,即爲陰性,可在嚴密觀察下直接注射抗血清。如注射局部出現皮丘增大、紅腫、浸潤,特別是形似僞足或有癢感者,爲陽性反應,必須用脫敏法進行注射。注射局部反應特別嚴重或除局部反應外並伴有全身症狀,如蕁麻疹鼻咽刺癢、噴嚏等,爲強陽反應,則採用脫敏注射,並做好一切準備,一旦發生過敏休克,立即搶救。

無過敏史或過敏反應陰性者,也並非沒有發生過敏休克的可能。爲慎重起見,可先注射小量於皮下進行試驗,觀察30分鐘,無異常反應再將全量注射於皮下或肌內。

2.脫敏注射法:在一般情況下,可用氯化鈉注射液抗血清稀釋10倍,分小量數次作皮下注射,每次注射後觀察20~30分鐘。第1次可注射1ml,觀察無紫紺氣喘或顯著呼吸短促、脈搏加速時,即可注射第2次2ml,如注射量達到4ml仍無反應,可緩慢地將全量注入。

門診病人注射抗血清後須觀察至少30分鐘方可離開。

7.6 過敏反應處理

1.過敏休克:可在注射中或注射後數分鐘至數十分鐘內突然發生患者突然表現抑鬱或煩躁,臉色蒼白或潮紅,胸悶氣喘,出冷汗噁心腹痛脈搏細速,血壓下降,重者神志昏迷虛脫,如不及時搶救可以迅速死亡。輕者注射腎上腺素後即可緩解;重者須輸液輸氧,使用升壓藥物維持血壓,並使用抗過敏藥物腎上腺皮質激素等進行搶救。

2.血清病:主要症狀蕁麻疹發熱淋巴結腫大、局部浮腫。偶有蛋白尿、嘔吐關節痛,注射部位可出現紅斑、搔癢及水腫。一般系在注射後7~14天發病,稱爲遲緩型;亦有在注射後2~4天發病,稱爲加速型。對血清病應進行對症療法,可使用鈣劑或抗組織藥物。一般數日至十數日即可痊癒

7.7 保存

保存於2~8℃暗處。

8 參考資料

  1. ^ [1] ."《中國生物製品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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