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後牙不可復性牙髓炎臨牀路徑(2016年縣級醫院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後牙不可復性牙髓炎臨牀路徑標準門診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後牙不可復性牙髓炎(ICD-10:K04.003,K04.011)。
行根管治療術(ICD-9-CM-3:23.7)再行牙體修復。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口腔醫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3) 患牙區夜間發作疼痛;
2.檢查:可查及症狀區有近髓或及髓的牙體硬組織疾患,如深齲洞、深牙體缺損、隱裂、冠折、牙齒發育異常,等體徵;或有深牙周袋。叩診時患牙可無明顯疼痛或有輕度不適感,溫度測驗反應可表現爲敏感或疼痛,或出現遲緩性反應痛, 疼痛可持續數秒或更長時間。
3.X線片顯示患牙冠部牙本質層可有近髓腔或達髓腔的X線密度減低區(深的牙體缺損),根尖周組織無異常改變或有輕微根尖周膜增寬表現。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口腔醫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對後牙不可復性牙髓炎的治療:
1. 凡確診爲不可復性牙髓炎的患牙,首選做根管治療,再行牙體修復。
2. 獲得患者或其監護人的知情同意。
4.1.4 (四)臨牀路徑標準治療療程爲1~4次。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 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K04.003,K04.011後牙不可復性牙髓炎疾病編碼。
2. 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在治療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治癒或好轉標準。
1. 治癒:無疼痛及其他自覺症狀,功能良好,修復體完好,複查時,X線片顯示根尖周組織無異常改變。
2. 好轉:無疼痛症狀,偶有輕微不適感,功能良好,修復體基本完好,複查時,X線片顯示根尖周組織無異常改變。
3. 未愈:症狀未消失或加重, X線片示根尖周組織出現明顯病理性改變。
4.1.7 (七)變異及原因分析。
1. 患者術後反應和癒合過程因人而異,個別患者需要增加1~2個療次,以避免過重的術後反應,改善癒合過程。
2. 患牙根管治療後持續感覺輕度不適,或有輕度叩診不適,無牙齦和牙周異常, X線片顯示根管充填完好, 無根尖周組織病變表現的,可能爲治療後的機體反應,可觀察6~12個月,一般症狀可逐漸緩解和消失。觀察期間,症狀加重或出現根尖周病變,應考慮牙體解剖變異,建議採取根管再治療術或根尖手術,進入相應臨牀路徑。
3. 根管治療前如判斷髓腔解剖複雜、變異等複雜情況時,不進入路徑。根管治療中如無法疏通所有根管,可以岀徑。
4. 患牙牙體組織有大面積缺損的,應建議採用全冠、樁核冠等間接修復方法,進入相應臨牀路徑。
5. 患者因身心原因不能耐受或配合治療的,患牙預後不明確的,患牙無法正常修復的,不進入路徑。
4.2 二、後牙不可復性牙髓炎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後牙不可復性牙髓炎(ICD-10:K04.003,K04.011)
行根管治療術(ICD-9-CM-3:23.70)
患者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齡:
門診號: 就診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治療次數:2~4次
日期 | 診療第1~2次 | 診療第3~4次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1. 完成診斷與治療計劃 □ 向患者或其監護人交待治療計劃、方法、療程、風險和費用等,並獲得知情同意 2. 緩解臨牀症狀 □ 通暢根管,確定工作長度,初步清理和成形根管 □ 必要時拍攝術中X線片 □ 根管封藥,用暫封材料封閉冠部缺損 □ 必要時降低咬合 □ 預約複診 | 3. 完成根管治療 □ 隔離患牙,去除暫封物 □ 覈對工作長度, □ 必要時拍攝術中X線片 4. 完成牙體修復 □ 隔離患牙,去除暫封材料,封閉根管口。 □ 如採用充填術修復牙體組織缺損,按所使用修復材料的要求完成牙體修復 □ 修整外形,調合,拋光 □ 必要時建議後續間接修復治療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口腔衛生指導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 定期複查 □ 牙齒健康維護 臨時醫囑: □ 充填術後按所使用充填材料交待注意事項 |
護理 工作 | □ 術前器械準備 □ 術中配合 □ 術後器械整理和完成醫囑 | □ 術前器械準備 □ 術中配合 □ 術後器械整理和完成醫囑 |
病情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