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癬臨牀路徑(2016年縣級醫院版)

2016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縣醫院版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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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zú xuǎn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6nián xiàn jí yī yuàn bǎn )

2 基本信息

足癬臨牀路徑(2016年縣級醫院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四、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機構信息化建設相結合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我委將適時組織對各地臨牀路徑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調研。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足癬臨牀路徑(2016年縣級醫院版)

4.1 一、足癬臨牀路徑標準門診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足癬(ICD–10:B35.30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足癬臨牀體徵主要表現爲紅斑、水皰浸漬皸裂、角化、鱗屑,根據臨牀表現分爲三型,浸漬糜爛型(趾間型)、水皰型及角化過度型。

2.臨牀症狀伴瘙癢、燒灼感;

3.繼發感染可出現膿皰疼痛

4.真菌鏡檢和/或培養陽性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治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 局部治療  首選局部外用藥物治療,根據足癬不同的臨牀表現,有針對性的治療。一般療程需要2~4周。

(1)浸漬糜爛足癬:可先採用3%硼酸溶液溼敷,每天2次,每次20分鐘,之後外用粉劑。皮損乾燥後再外用抗真菌藥物製劑,如咪唑類、丙烯胺類乳膏或溶液。勿使用刺激藥物

(2)水皰足癬:可選用咪唑類、丙烯胺類乳膏或者軟膏外用。

(3)角化過度型足癬:可選用咪唑類、丙烯胺類乳膏或者軟膏外用,對於角化增厚明顯者,可加用水楊酸苯甲酸軟膏溶液製劑。

2.系統治療:對於角化過度型足癬或者局部治療無效者可考慮口服藥物治療,如特比萘芬伊曲康唑

3.對於足癬繼發細菌感染者,應先控制細菌感染再抗真菌治療。對於足癬溼疹化或癬菌疹在抗過敏治療同時進行抗真菌治療,必要時系統使用抗真菌藥物,避免局部刺激

4.1.4 (四)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B35.300足癬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5 (五)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真菌鏡檢;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真菌培養、真菌藥敏試驗細菌培養藥敏試驗組織病理學檢查

4.1.6 (六)藥物的選擇與治療時機

1.外用藥物

(1)咪唑類抗真菌藥物:益康唑(乳膏)、酮康唑(乳膏)、咪康唑(乳膏、粉劑氣溶膠粉劑等)、克黴唑(乳膏、軟膏)、聯苯苄唑(乳膏、凝膠)、盧立康唑、舍他康唑等;

(2)丙烯胺類抗真菌藥物:特比萘芬(乳膏、溶液塗膜劑等)、萘替芬(乳膏、凝膠)、布替萘芬(乳膏、溶液);

(3)其它抗真菌藥物環吡酮胺(乳膏、凝膠溶液等)、利拉萘酯乳膏、阿莫羅芬乳膏等;

(4)角質剝脫劑:水楊酸軟膏酊劑)、苯甲酸軟膏)、尿素乳膏

2.系統藥物

(1)特比萘芬:250mg/d,服用1~2周;

(2)伊曲康唑:200mg/d,服用2周;或400mg/d,服用1周。注意與飯同服;

(3)氟康唑:150~300mg,每週1次,連續3~4周。

4.1.7 (七)治療後複查的檢查項目

(1)僅外用藥物時:真菌鏡檢、真菌培養(必要時);

(2)系統藥物治療時:真菌鏡檢、真菌培養(必要時)、血常規、肝腎功能

4.1.8 (八)治癒標準

(1)皮損消退症狀消失;或僅留有輕度脫屑。

(2)連續兩次真菌鏡檢陰性,或連續兩次真菌鏡檢陰性真菌養陰性。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伴有其他基礎疾病或嚴重的伴發症狀,如足癬合併感染溼疹化,需進一步診斷及治療,可能延長治療時間或轉至其他相應科室診治或住院治療。

4.2 二、足癬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足癬(ICD–10:B35.300)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初診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次複診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次複診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次複診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門診治療週數   4 周

時間

門診第   1天

門診第2~7 天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門診初診病歷

□   完成初步的病情評估

□   真菌學鏡檢

□   真菌學培養(必要時)

□   真菌藥敏試驗(必要時)

□   細菌培養及藥敏(考慮繼發細菌感染

□   皮膚組織病理檢查(必要時)

□   其他需要的輔助檢查(必要時)

□   詢問病情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情評估

門診醫囑:

□   外用藥物治療

□   系統藥物治療(必要時)

□   抗生素治療(繼發細菌感染時)

□   抗過敏治療(合併癬菌疹溼疹化)

門診醫囑:

□   外用藥物治療

□   系統藥物治療(必要時)

□   抗生素治療(必要時)

□   抗過敏治療(必要時)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醫師

簽名



時間

門診第8~14天

門診第15~28 天

□   患者隨訪

□   詢問病情和體格檢查

□   完成病情評估

□    複查真菌鏡檢

□   患者隨訪

□   詢問病情和體格檢查

□   完成病情評估

□   複查真菌鏡檢

□    判定是否治癒

門診醫囑:

□   外用藥物治療

□   系統藥物治療(必要時)

□   血常規、肝腎功能系統藥物治療)

門診醫囑:

□   繼續觀察(已治癒

□   外用藥物治療(未愈)

□    血常規、肝腎功能系統藥物治療)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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