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藥部頒標準
2.1 拼音名
Shaqi San
2.2 標準編號
WS3-B-2626-97
2.3 處方
麝香 30g 牛黃 20g 珍珠 30g 蟾酥 25g 硃砂 200g 冰片 40g 雄黃 100g 麻黃 40g 硼砂(煅) 30g 銀硝 25g 青黛 50g 人中白(煅) 80g 豬牙皁 30g 白礬 50g 燈心草炭 100g
2.4 製法
以上十五味,除麝香、牛黃、冰片外,珍珠、硃砂、雄黃、青黛、人中 白分別水飛或粉碎成極細粉;燈心草炭粉碎成極細粉;其餘蟾酥等六味粉碎成細粉;將 麝香、牛黃、冰片研細,與上述粉末配研,過篩,混勻,即得。
2.5 性狀
本品爲土褐色粉末;具麝香特異香氣,味微苦。
2.6 鑑別
(1)取本品,置顯微鏡下觀察;無定形團塊淡黃棕色,埋有細小方形結晶。 不規則碎塊金黃色或橙黃色,有光澤。不規則塊片或顆粒藍色。
(2)取本品0. 6g,置坩堝中加熱,當產生白煙時,取玻片覆蓋坩堝,加熱至樣品灼燒 完全,稍冷後,取下玻片置燒杯中,分別加水5ml使坩堝中殘渣和玻片上的凝結物溶解, 各加酸性氯化亞錫試液0.5ml及鹽酸1.5ml,將燒杯和坩堝置小火上加熱至微沸,稍冷後, 各加光潔的銅片一塊(經硝酸處理,洗淨後,用細砂紙磨亮),待銅片變色後取出,洗淨, 用濾紙吸乾表面水漬。坩堝中的銅片呈銀白色;燒杯中的銅片呈黑色或黑灰色。
2.7 檢查
2.8 功能與主治
芳香闢穢,空氣開竅。用於中暑受穢,轉筋抽搐,紋腸腹痛,吐 瀉不得,胸悶氣閉,頭暈眼花,神志昏迷,山嵐瘴氣。
2.9 用法與用量
口服,一次0.3~0. 6g,小兒酌減;外用將藥粉搐鼻取嚏。
2.10 注意
孕婦忌服。
2.11 貯藏
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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