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lǎo nián rén jiàn kāng guǎn lǐ fú wù guī fàn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規範》由衛生部於2011年4月25日在《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11年版)》中發佈。
3 二、服務內容
每年爲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務,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和健康指導。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狀況評估。通過問診及老年人健康狀態自評了解其基本健康狀況、體育鍛煉、飲食、吸菸、飲酒、慢性疾病常見症狀、既往所患疾病、治療及目前用藥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況。
(二)體格檢查。包括體溫、脈搏、呼吸、血壓、身高、體重、腰圍、皮膚、淺表淋巴結、心臟、肺部、腹部等常規體格檢查,並對口腔、視力、聽力和運動功能等進行粗測判斷。
(三)輔助檢查。包括血常規、尿常規、肝功能(血清穀草轉氨酶、血清谷丙轉氨酶和總膽紅素)、腎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電圖檢測。
1.對發現已確診的原發性高血壓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納入相應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3.進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種、骨質疏鬆預防、防跌倒措施、意外傷害預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導。
4.告知或預約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務的時間。
5 四、服務要求
(一)開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當具備服務內容所需的基本設備和條件。
(二)加強與村(居)委會、派出所等相關部門的聯繫,掌握轄區內老年人口信息變化。加強宣傳,告知服務內容,使更多的老年人願意接受服務。
(三)每次健康檢查後及時將相關信息記入健康檔案。具體內容詳見《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服務規範》健康體檢表。對於已納入相應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務可作爲一次隨訪服務。
7 六、附件
該表爲自評表,根據下表中5個方面進行評估,將各方面判斷評分彙總後,0~3分者爲可自理; 4~8分者爲輕度依賴;9~18分者爲中度依賴; 319分者爲不能自理。
評估事項、內容與評分 | 程度等級 | ||||
可自理 | 輕度依賴 | 中度依賴 | 不能自理 | 判斷評分 | |
獨立完成 | — | 需要協助,如切碎、攪拌食物等 | 完全需要幫助 | ||
評分 | 0 | 0 | 3 | 5 | |
(2)梳洗:梳頭、洗臉、刷牙、剃鬚洗澡等活動 | 獨立完成 | 在協助下和適當的時間內,能完成部分梳洗活動 | 完全需要幫助 | ||
評分 | 0 | 1 | 3 | 7 | |
(3)穿衣:穿衣褲、襪子、鞋子等活動 | 獨立完成 | — | 需要協助,在適當的時間內完成部分穿衣 | 完全需要幫助 | |
評分 | 0 | 0 | 3 | 5 | |
不需協助,可自控 | 偶爾失禁,但基本上能如廁或使用便具 | 經常失禁,在很多提示和協助下尚能如廁或使用便具 | 完全失禁,完全需要幫助 | ||
評分 | 0 | 1 | 5 | 10 | |
藉助較小的外力或輔助裝置能完成站立、行走、上下樓梯等 | 藉助較大的外力才能完成站立、行走,不能上下樓梯 | ||||
評分 | 0 | 1 | 5 | 10 | |
總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