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1.預檢護士詢問病情確定就診科別後,辦理掛號,並迅速通知有關急診值班醫師。病情複雜難以立即確定者,由最初就診的科負責處理,不得推諉。
4.對病重或病危患者應即刻通知值班醫師作緊急處理,然後補辦掛號手續,須有專人陪伴,隨時觀察病情變化。
5.測體溫,必要時測呼吸、脈搏和血壓(重危患者必須測血壓),一般患者用腋表,小兒、昏迷、精神失常、驚厥患者用肛表。
6.需要搶救的危重患者,在值班醫師到達前,護士可酌情先予急救處理,如止血、給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按壓、吸痰等。亦可請其他科值班醫師進行初步急救,被邀請醫師不得拒絕。
7.發紺及呼吸困難者吸氧,體溫超過39.5℃可予冰袋或冷敷。呼吸心跳驟停者即行胸外心臟按壓、注射強心劑並氣管內插管給氧、靜脈輸液等。
9.需要X線等檢查的患者,視病情需要,應有工作人員陪送,或通知有關科室到急診室檢查。
10.病情需要時,可邀請他科值班醫師會診。遇有就診者過多或疑難病例,應及時請上級醫師協助。遇有大批急診或病情複雜、需要多方面合作搶救的患者,應通知急診科主任、醫務處值班員及院總值班員。所有會診及一切處理經過,應記入病案。
11.病情需要時,可轉急診觀察室觀察。
12.對病情符合重症監護病房收治標準,且病情又不宜搬動者,可收入急診監護室治療,或酌情轉入專科重症監護病房治療。
13.多部位傷患者或多科(兩科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診時,應由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負責診治,其他有關科室密切配合。
14.需要急症手術者,按醫囑作術前準備,並通知手術室。如須住院,由陪送人員或護士代辦住院手續。病情危急需手術者,有條件可在急診手術室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