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方法
1.詳細瞭解病史及檢查患兒,瞭解主要的問題是什麼,再考慮如何進行干預。
2.教育的最終目的是迴歸主流,對於學習困難或輕度智力低下者,在與正常兒童跟班就讀的同時,根據患兒的主要問題,採用個別或集體(具同樣問題者)的方式,給予輔導,補課。若干年後可以迴歸主流。
3.早期干預,最好在3歲以前就開始干預,可使輕度者儘可能少受環境中不良因素的影響,爭取儘早迴歸主流。對中到重度者,也可以盡力培養其生活自理或部分自理的能力,避免嚴重殘障的發生。
4.個別化教學。兒童生來就有學習的潛能,但在學習速度、個性、認知、興趣、注意力、記憶特點及特殊才能等方面均各個不一。因此,要根據每個患兒的問題及其特點,給予個別化教育,可以是個對個的,也可以是相同問題的集中在一個小組,或個別與小組同時進行的方式。對每個人要有教學計劃及定期評估。
5.採用工作分析的方法。把學習的最終目標行爲分析成一連串的小步驟動作行爲。讓患兒循序漸進地學習每個小步驟動作行爲,最終完成目標行爲的學習方式。具體方法包括:塑形法、個別學習法、連鎖法、漸消法等。
6.系統培訓工作應由經訓練的醫務人員或老師進行。最好在專門的培訓機構開展培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