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註解
1.測量體溫、脈搏、呼吸每日4次(新入院者連測3d),3歲以下免測脈搏、呼吸。但病危、病重、發熱及心血管系統疾病患兒應每4h測體溫、脈搏及呼吸一次。測體溫一般用肛表或腋表,慎用口表。長期住院而病情穩定的無發熱患兒,查體溫可2/d。體溫正常範圍不超過37.8℃(肛表)。
2.飲食按醫囑執行。注意飲食衛生,食前便後洗手。應鼓勵患兒進食,並隨時注意飲食情況。如有噁心、嘔吐、厭食等,應報告醫師。家屬送來的食物須經檢查符合病情和衛生要求方準給予。
3.病室內應安靜、清潔、整齊,溫度適宜,定時通風,保持空氣新鮮,牀頭避免陣風。呼吸系統疾病流行季節,應每日進行空氣消毒。
4.測量體重、修剪指甲每週一次。夏季沐浴1/d,冬季每週沐浴1次,必要時增加。不能沐浴者,應予擦浴及定期換衣褲。經常保持被褥、衣褲、尿布等清潔乾燥。每日登記大便次數,用尿布者,每日洗臀部至少2次,皮膚皺摺及出汗處,可撲粉或擦油。
5.隨時觀察病情,危重患兒每隔15-30min巡視一次,一般患兒2h一次;如病情有特殊變化,及時報告醫師。
6.切實執行小兒生活制度,應予臥牀休息。恢復期患兒經醫師許可,可適當下牀活動,如散步、學習或參加文娛活動等。注意保證充足的睡眠,每日中午及21:00後,應引導患兒入睡。加強心理護理。
7.下列情況無醫囑,可按病情進行處理:
(1) 高熱、使用磺胺類藥物或腎毒性抗生素者,應多喂水,保證入量以便利尿。一般1歲以內每天120-150ml/kg;1-3歲每日100-120ml/kg;3歲以上每日100ml/kg左右。
(3) 有畏寒、手足發冷及體溫過低者,應用熱水袋保暖(注意避免燙傷)。
(5) 驚厥、發紺或呼吸困難者,及時吸氧。呼吸微弱或呼吸停止時,應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注射必要的呼吸興奮劑,並報告醫師。
(6) 喉部有分泌物阻塞者立即吸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