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01年公佈的第一批化學藥品說明書氟尿嘧啶軟膏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1年12月31日國藥監注[2001]586號《關於印發第一批化學藥品說明書的通知》發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的說明書是規範修訂後的建議參考樣稿,企業如有疑異,可提出修改意見。〔適應症〕應與原批准的內容一致;〔不良反應〕、〔藥物相互作用〕等項內容,企業提供的說明書不能比樣稿所列的少。對於說明書樣稿中的空項或未列全的項目,應要求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如商品名、規格等。
氟尿嘧啶軟膏說明書
【藥品名稱】
通用名:氟尿嘧啶軟膏
曾用名:
商品名:
英文名:Fluorouracil Ointment
漢語拼音:Funiaomiding Ruangao
本品化學名稱爲:5-氟-2,4(1H,3H)-嘧啶二酮。
其結構式爲:
分子式:C4H3FN2O2
分子量:130.08
【性狀】
【藥理毒理】
在體內先轉變爲5-氟-2-脫氧尿嘧啶核苷酸,後者抑制胸腺嘧啶核苷酸合成酶,阻斷脫氧尿嘧啶核苷酸轉變爲脫氧胸腺嘧啶核苷酸,從而抑制DNA的生物合成。此外,還能摻入RNA,通過阻止尿嘧啶和乳清酸摻入RNA而達到抑制RNA合成的作用。本品爲細胞週期特異性藥,主要抑制S期瘤細胞。
【藥代動力學】
本品主要經肝臟分解代謝,大部分降解爲二氧化碳經呼吸道排出體外,約15%在給藥1小時內經腎以原型藥排出體外。大劑量用藥能透過血腦屏障,靜注後於半小時內到達腦脊液中,並可維持3小時,T1/2α爲10~20分鐘,T1/2β爲20小時。
【適應症】
爲惡性葡萄胎,絨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療藥物。亦用於乳腺癌、消化道腫瘤(包括原發性和轉移性肝癌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發性支氣管肺癌的輔助化療和姑息治療。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一日0.15 ~0.3g,分3~4次服。療程量10~15g,3~4周爲一療程。
聯合化療,常用方案有:(1)絲裂黴素、氟尿嘧啶和長春新鹼,用於消化道腺癌;(2)環磷酰胺、甲氨蝶呤和氟尿嘧啶、用於乳腺癌;(3)氟尿嘧啶、阿黴素、絲裂黴素或氟尿嘧啶、阿黴素和亞硝脲類,用於胃癌或膽道系統和胰腺癌。
外用:5~10%軟膏局部塗抹。
【不良反應】
噁心、食慾減退或嘔吐,一般劑量多不嚴重,偶見口腔粘膜炎或潰瘍,腹部不適或腹瀉。周圍血白細胞減少常見(大多在療程開始後2~3周內達最低點,約在3~4周後恢復正常),血小板減少罕見。極少見咳嗽、氣急或小腦共濟失調等;
偶見用藥後心肌缺血,可出現心絞痛和心電圖的變化。如發生經證實的心血管反應(心律失常,心絞痛,ST段改變)則氟尿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險。
【禁忌症】
人類有極少數由於在妊娠初期三個月內應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並可能對胎兒產生遠期影響。故在婦女妊娠初期三個月內禁用本藥。由於本品潛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嬰兒中出現的毒副反應,因此在應用本品期間不允許哺乳。當伴發水痘或帶狀皰疹時禁用本品。
【注意事項】
本品在動物實驗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類,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顯低於氮芥類或其他細胞毒性藥物,長期應用本品導致第二個原發惡性腫瘤的危險性比氮芥等烷化劑爲小。
除單用本品較小劑量作放射增敏劑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療同用。
當伴發水痘或帶狀皰疹時禁用本品。有下列情況者慎用本品;(1)肝功能明顯異常;(2)周圍血白細胞計數低於3500/mm3、血小板低於5萬/mm3者;(3) 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腸道)或發熱超過38℃者;(4)明顯胃腸道梗阻;(5)失水或(和)酸鹼、電解質平衡失調者。
開始治療前及療程中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齡在70歲以上及女性患者,曾報告對氟尿嘧啶爲基礎的化療有個別的嚴重毒性危險因素。密切監測和保護臟器功能是必要的。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曾報告多種藥物可在生物化學上影響氟尿嘧啶的抗癌作用或毒性,常見的藥物包括甲氨喋呤、甲硝唑及四氫葉酸。與甲氨喋呤合用,應先給甲氨喋呤4~6小時後再給予氟尿嘧啶,否則會減效。先給予四氫葉酸,再用氟尿嘧啶可增加其療效。本品能生成神經毒性代謝產物-氟代檸檬酸而致腦癱,故不能作鞘內注射。
[給藥說明]
口服雖能吸收,但血藥濃度達峯時間較長,而體液分佈和濃度不恆定,其生物利用度不如靜脈給藥。
用本品時不宜飲酒或同用阿司匹林類藥物,以減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
【規格】
(1)4g∶20mg (2)4g∶100mg
【貯藏】
密閉,在陰涼處保存。
【包裝】
【有效期】
【批准文號】
【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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