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規範

法規文件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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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shòu yī shí yàn shì shēng wù ān quán guǎn lǐ guī fàn

2 註解

Veterinary LaboratorY Biosafety Guidelines

3 1 適用範圍

本規範規定了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的基本原則、實驗室的分級、各級實驗室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本規範爲最低要求。

本規範適用於各級獸醫實驗室的建設、使用和管理。

4 2 引用標準

本規範引用下列文件中的條款作爲本規範的條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規範。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1997)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1992)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1995)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01國務院304號令)

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1996農業部7號令)

實驗動物管理條例》(1988國家科委2號令)

GB   14925-2001  實驗動物 環境與設施

GB/T 15481-2000  檢測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16803-1997  採暖、通風、空調、淨化設備術語

GB/T 14295-93    空氣過濾

GB/13554-92      高效空氣過濾器

GB   50155-92    採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術語標準

GBJ  19-87       採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

WS 233-2002      微生物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

OIE 2002         國際動物衛生法典

JCJ  71-90       潔淨室施工及驗收規範

NF EN 12021      可呼吸空氣生產標準

5 3 定義

本規範採用下列定義:

獸醫實驗室(Veterinary LaboratorY):一切從事獸醫病原微生物寄生蟲研究與使用,以及獸醫臨牀診療和疫病檢疫監測的實驗室。

動物(Animal):本規範涉及的動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其他動物。

獸醫微生物(Veterinary Microorganisms):一切能引起動物傳染病或人畜共患病的細菌病毒真菌病原體

人畜共患病(Zoonosis):可以由動物傳播給人並引起人類發病的傳染性疾病。

外來病(Exotic Diseases):在國外存在或流行的,但在國內尚未證實存在或已消滅的動物疫病。

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Biosafety Containment of Laboratories): 實驗室工作人員在處理病原微生物、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實驗材料或寄生蟲時,爲確保實驗對象不對人和動物造成生物傷害,確保周圍環境不受其污染,在實驗室和動物實驗室的設計與建造、使用個體防護裝置、嚴格遵守標準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規程等方面所採取的綜合防護措施。

微生物危害評估(Hazard Assessment of Microbes):對病原微生物寄生蟲可能給人、動物和環境帶來的危害所進行的評估

氣溶膠(Aerosol):懸浮於氣體介質中粒徑爲0.001-100μm的固體、液體微小粒子形成的膠溶狀態分散體系。

通風櫥(Chemical Hood):是通過管道直接排出操作化學藥品時所產生的有害或揮發氣體氣溶膠和微粒的通風裝置。

高效空氣過濾器(HEPA, High 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filter): 在額定風量下,對粒徑大於等於0.3μm的粒子捕集效率在99.97%以上及氣流阻力在245Pa以下的空氣過濾器。

物理防護設備(Physical Containment Device):是用於防止病原微生物逸出和對操作者實施防護的物理或機械設備。

生物安全櫃(Biosafety Cabinet):處理危險性微生物時所用的箱形負壓空氣淨化安全設備。分爲Ⅰ、Ⅱ和Ⅲ級。

生物安全櫃的簡單分類及應用

櫃子
應用
類型  面速度(英尺/分)
氣流方式
放射性元素/有毒化學物操作
生物安全水平
產品防護
Ⅰ級  前開門式75
前面進,後面出,頂部通過HEPA過濾器
不能
2,3
Ⅱ級  A型75
70%通過HEPA循環,通過HEPA排出
不能
2,3
       B1型100
30%通過HEPA循環,通過HEPA和嚴格管道排出
能(低水平/揮發性)
2,3
       B2型100
循環,全部通過HEPA和嚴格管道排出
2,3
       B3型100
同ⅡA,但箱內呈負壓和管道排氣
2,3
Ⅲ級無要求
供氣進口和排氣通過兩道HEPA過濾器
3,4

6 4 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的基本原則

4.1總則

4.1.1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內容包括安全設備、個體防護裝置和措施(一級防護),實驗室的特殊設計和建設要求(二級防護),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標準化的操作程序與規程。

4.1.2獸醫實驗室除了防範病原體對實驗室工作人員的感染外,還必須採取相應措施防止病原體的逃逸。

4.1.3對每一特定實驗室,應制定有關生物安全防護綜合措施,編寫各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手冊,並有專人負責生物安全工作。

4.1.4生物安全水平根據微生物危害程度和防護要求分爲4個等級,即Ⅰ、Ⅱ、Ⅲ、Ⅳ級。

4.1.5有關DNA重組操作和遺傳工程體的生物安全應參照《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執行。

4.2安全設備和個體防護

確保實驗室工作人員不與病原微生物直接接觸的初級屏障。

4.2.1實驗室必須配備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設備。所有可能使病原微生物逸出或產生氣溶膠的操作,必須在相應等級的生物安全控制條件下進行。

4.2.2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配備個體防護用品(防護帽、護目鏡、口罩、工作服、手套等)。

4.3 實驗室選址、設計和建造的要求

實驗室的選址、設計和建造應考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4.3.1實驗室必須依據所需要的防護級別和標準進行設計和建造,並滿足本規範中的最低設計要求和運行條件。

4.3.2 動物實驗室除滿足相應生物安全級別要求外,還應隔離,並根據其相應生物安全級別,保持與中心實驗室的相應壓差。

4.4生物安全操作規程

4.4.1本規範規定了不同級別的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規程,必須在各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手冊中明列,並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

4.4.2本規範對各種病原微生物均有明確的生物危害分類,各實驗室應根據其操作的對象,制定相應的特殊生物安全操作規程,並列入其生物安全管理手冊。

4.5 危害微生物及其毒素樣品的引進、採集、包裝、標識、傳遞保存

4.5.1採集的樣品應放入安全的防漏容器內,傳遞時必須包裝結實嚴密,標識清楚牢固,容器表面消毒後由專人送遞或郵寄至相應實驗室。

4.5.2 進口危害微生物及其毒素樣品時,申請者必須要有與該微生物危害等級相應的生物安全實驗室,並經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批准。

4.5.3 危害微生物及其毒素樣品保存應根據其危害等級分級保存

4.6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生物安全防護要求參照《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執行。

4.7去污染與廢棄物(廢氣、廢液和固形物)處理

4.7.1 去污染包括滅菌(徹底殺滅所有微生物)和消毒(殺滅特殊種類的病原體),是防止病原體擴散造成生物危害的重要防護屏障。

4.7.2被污染的廢棄物或各種器皿在廢棄或清洗前必須進行滅菌處理;實驗室在病原體意外泄漏、重新佈置或維修、可疑污染設備的搬運以及空氣過濾系統檢修時,均應對實驗室設施及儀器設備進行消毒處理。

4.7.3  根據被處理物的性質選擇適當的處理方法,如高壓滅菌、化學消毒燻蒸、γ-射線照射或焚燒等。

4.7.4對實驗動物屍體及動物產品應按規定作無害化處理。

4.7.5實驗室應儘量減少用水,污染區、半污染區產生的廢水必須排入專門配備的廢水處理系統,經處理達標後方可排放。

4.8管理制度  獸醫實驗室必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4.9微生物危害評估

按照微生物危害分爲4級。在建設實驗室之前,必須對擬操作的病原微生物進行危害評估,結合人和動物對其易感性、氣溶膠傳播的可能性、預防和治療的獲得性等因素,確定相應生物安全水平等級。

7 5 微生物危害分級

5.1. 微生物危害通常分爲以下4級

生物危害1級:對個體和羣體危害程度低,已知的不能對健康成年人和動物致病的微生物

生物危害2級:對個體危害程度爲中度,對羣體危害較低,主要通過皮膚、粘膜、消化傳播。對人和動物有致病性,但對實驗人員、動物和環境不會造成嚴重危害的動物致病微生物,具有有效的預防和治療措施。

生物危害3級:對個體危害程度高,對羣體危害程度較高。能通過氣溶膠傳播的,引起嚴重或致死性疫病,導致嚴重經濟損失的動物致病微生物,或外來的動物致病微生物。對人引發的疾病具有有效的預防和治療措施。

生物危害4級:對個體和羣體危害程度高,通常引起嚴重疫病的、暫無有效預防和治療措施的動物致病微生物。通過氣溶膠傳播的,有高度傳染性、致死性的動物致病微生物;或未知的危險的動物致病微生物

5.2 根據對象微生物本身的致病特徵確定微生物危害等級時必須考慮下列因素

微生物的致病性和毒力

宿主範圍

●所引起疾病的發病率和死亡率

●疾病的傳播媒介

●動物體內或環境中病原的量和濃度

●排出物傳播的可能性

●病原在自然環境中的存活時間

●病原的地方流行特性

●交*污染的可能性

●獲得有效疫苗、預防和治療藥物的程度

5.3 除考慮特定微生物固有的致病危害外,危害評估還應包括

●產生氣溶膠的可能性

●操作方法(體外、體內或攻毒)

●對重組微生物還應評估基因特徵(毒力基因毒素基因)、宿主適應性改變、基因整合、增殖力和回覆野生型的能力等。

8 6 獸醫實驗室的分類、分級及其適用範圍

6.1分類:獸醫實驗室分兩類。

6.1.1生物安全實驗室

是指對病原微生物進行試驗操作時所產生的生物危害具有物理防護能力的獸醫實驗室。適用於獸醫微生物的臨牀檢驗檢測分離培養、鑑定以及各種生物製劑的研究等工作。

6.1.2 生物安全動物實驗室

是指對病原微生物的動物生物學試驗研究時所產生的生物危害具有物理防護能力的獸醫實驗室。也適用於動物傳染病臨牀診斷、治療、預防研究等工作。

6.2分級

上述兩類實驗室,根據所用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對人和動物的易感性、氣溶膠傳播的可能性、預防和治療的可行性等因素,其實驗室生物安全水平各分爲四級,一級最低,四級最高。

6.2.1.生物安全水平分級依據

一級生物安全水平(BSL-1):能夠安全操作,對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動物無明顯致病性的,對環境危害程度微小的,特性清楚的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水平。

二級生物安全水平(BSL-2):能夠安全操作,對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動物致病性低的,對環境有輕微危害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水平。

三級生物安全水平(BSL-3):能夠安全地從事國內和國外的,可能通過呼吸道感染,引起嚴重或致死性疾病的病原微生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與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關係的,但尚未完全認知的病原體,也應在此種水平條件下進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夠的數據後,才能決定是繼續在此種安全水平下工作還是在其它等級生物安全水平下工作。

四級生物安全水平(BSL-4):能夠安全地從事國內和國外的,能通過氣溶膠傳播,實驗室感染高度危險,嚴重危害人和動物生命環境的,沒有特效預防和治療方法微生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與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關係的,但尚未完全認識的病原體也應在此種水平條件下進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夠的數據後,才能決定是繼續在此種安全水平下工作還是在低一級安全水平下工作。

6.2.2 動物實驗生物安全水平(ABSL)

一級動物實驗生物安全水平(ABSL-1):能夠安全地進行沒有發現肯定能引起健康成人發病的,對實驗室工作人員、動物和環境危害微小的、特性清楚的病原微生物感染動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

二級動物實驗生物安全水平(ABSL-2):能夠安全地進行對工作人員、動物和環境有輕微危害病原微生物感染動物的生物安全水平。這些病原微生物通過消化道和皮膚、粘膜暴露而產生危害

三級動物實驗生物安全水平(ABSL-3):能夠安全地從事國內和國外的,可能通過呼吸道感染、引起嚴重或致死性疾病的病原微生物感染動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與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關係的但尚未完全認識的病原體感染,也應在此種水平條件下進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夠的數據後,才能決定是繼續在此種安全水平下工作還是在低一級安全水平下工作。

四級動物實驗生物安全水平(ABSL-4):能夠安全地從事國內和國外的,能通過氣溶膠傳播,實驗室感染高度危險、嚴重危害人和動物生命環境的,沒有特效預防和治療方法微生物感染動物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與上述相近的或有抗原關係的,但尚未完全認知的病原體動物試驗也應在此種水平條件下進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夠的數據後,才能決定是繼續在此種安全水平下工作還是在低一級安全水平下工作。

6.3 實驗室致病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等級見附表一

9 7 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物理防護分級和組合

7.1初級物理防護屏障

實驗室生物安全必須配備初級物理防護屏障,它包括各級生物安全設備和個人防護器具。

7.2次級物理防護屏障

實驗室的設施結構通風設計構成次級物理防護屏障。次級物理防護的能力取決於實驗室分區和室內氣壓,要根據實驗室的安全要求進行設計。一般把實驗室分爲潔淨、半污染污染三個區。實驗室保持密閉,通風的氣流方向始終保持:外界→HEPA→潔淨區→半污染區污染區→HEPA→外界。三級和四級生物安全水平的實驗室中,污染區和半污染區的氣壓相對於大氣壓的壓差分別不應小於-50Pa和-30Pa.

7.3 生物安全水平(BSL)的構成

生物安全水平依賴於初級防護屏障、次級防護屏障和操作規程。三者不同形式的組合構成了4個級別生物安全水平,Ⅰ、Ⅱ、Ⅲ、Ⅳ級安全水平逐級提高,從而構成Ⅰ、Ⅱ、Ⅲ、Ⅳ級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根據實驗的生物安全要求進行各種組合的設計。

7.4 各級生物安全實驗室要求

7.4.1一級生物安全實驗室

指按照BSL-1標準建造的實驗室,也稱基礎生物實驗室。在建築物中,實驗室無需與一般區域隔離。實驗室人員需經一般生物專業訓練。其具體標準、微生物操作、安全設備、實驗室設施要求如下。

7.4.1.1標準操作

●工作一般在桌面上進行,採用微生物的常規操作。工作臺面至少每天消毒一次。

●工作區內不準喫、喝、抽菸、用手接觸隱形眼鏡、存放個人物品(化妝品、食品等)。

●嚴禁用嘴吸取試驗液體,應該使用專用的移液管。

●防止皮膚損傷

●所有操作均需小心,避免外溢和氣溶膠的產生。

●所有廢棄物在處理之前用公認有效的方法滅菌消毒。從實驗室拿出消毒後的廢棄物應放在一個牢固不漏的容器內,並按照國家或地方法規進行處理。

●昆蟲和齧齒類動物控制方案應參照其它有關規定進行。

7.4.1.2特殊操作:無。

7.4.1.3.安全設備(初級防護屏障)

●BSL-1實驗室可不配置特殊的物理防護設備。

●工作時應穿着實驗室專用長工作服。

●戴乳膠手套。

●可佩戴防護眼鏡或面罩。

7.4.1.4實驗室設施(次級防護屏障)

●實驗室有控制進出的門。

●每個實驗室應有一個洗手池。

●室內裝飾便於打掃衛生,不用地毯和墊子。

●工作臺面不漏水、耐酸鹼和中等熱度、抗化學物質的腐蝕。

●實驗室內器具安放穩妥,器具之間留有一定的距離,方便清掃。

●實驗室的窗戶,必須安紗窗。

7.4.2 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

指按照BSL-2標準建造的實驗室,也稱爲基礎生物實驗室。在建築物中,實驗室無需與一般區域隔離。實驗室人員需經一般生物專業訓練。其具體標準微生物操作、特殊操作、安全設備、實驗室設施要求如下。

7.4.2.1標準操作

●工作一般在桌面上進行,採用微生物的常規操作和特殊操作。

●工作區內禁止喫、喝、抽菸、用手接觸隱形眼鏡和使用化妝品。食物貯藏在專門設計的工作區外的櫃內或冰箱內。

●使用移液管吸取液體,禁止用嘴吸取。

●操作傳染性材料後要洗手,離開實驗室前脫掉手套並洗手

●制定對利器的安全操作對策(見7.4.3.2的避免利器感染)。

●所有操作均須小心,以減少實驗材料外溢、飛濺、產生氣溶膠。

●每天完成實驗後對工作臺面進行消毒。實驗材料濺出時,要用有效的消毒劑消毒

●所有培養物和廢棄物在處理前都要用高壓蒸汽滅菌器消毒消毒後的物品要放入牢固不漏的容器內, 按照國家法規進行包裝,密閉傳出處理。

●昆蟲和齧齒類動物的控制應參照其它有關規定進行。

妥善保管菌、毒種,使用要經負責人批准並登記使用量。

7.4.2.2特殊操作

●操作傳染性材料的人員,由負責人指定。一般情況下受感染概率增加或受感染後後果嚴重的人不允許進入實驗室。例如,免疫功能低下或缺陷的人受感染危險增加。

●負責人要告知工作人員工作中的潛在危險和所需的防護措施(如免疫接種),否則不能進入實驗室工作。

●操作病原微生物期間,在實驗室入口必須標記生物危險信號,其內容包括微生物種類、生物安全水平、是否需要免疫接種、研究者的姓名和電話號碼、進入人員必須佩戴的防護器具、遵守退出實驗室的程序

●實驗室人員需操作某些人畜共患病病原體時應接受相應的疫苗免疫檢測試驗(如狂犬病疫苗和TB皮膚試驗)。

●應收集和保存實驗室人員和其他受威脅人的基礎血清,進行試驗病原微生物抗體水平的測定,以後定期或不定期收取血清樣本進行監測

●實驗室負責人應制定具體的生物安全規則和標準操作程序,或制定實驗室特殊的安全手冊。

●實驗室負責人對實驗人員和輔助人員要進行鍼對性的生物危害防護的專業訓練, 定期培訓。必須防止微生物暴露、學會評價暴露危害方法

●必須高度重視污染利器包括針頭、注射器玻璃片、吸管、毛細管和手術刀的安全對策(見7.4.3.2的避免利器感染)。

●培養物、組織體液標本的收集、處理、加工、儲存、運輸過程,應放在防漏的容器內進行。

●操作傳染性材料後,應對使用的儀器表面和工作臺面進行有效的消毒,特別是發生傳染性材料外溢、濺出,或其它污染時更要嚴格消毒污染的儀器在送出設施檢修、打包、運輸之前都要給予消毒

發生傳染性材料濺出或其它事故要立即報告負責人,負責人要進行恰當的危害評價、監督、處理,並記錄存檔。

●非本實驗所需動物不允許進入實驗室。

7.4.2.3安全設備(初級防護屏障)

●實驗室內工作必需穿防護工作服。離開實驗室到非工作區(如餐廳、圖書室和辦公室)之前要脫掉工作服。所有工作服或在實驗室處理或由洗衣房清洗,不準帶回家。

●可能接觸傳染性材料和接觸污染表面時要戴乳膠手套。完成傳染性材料工作之後需經過消毒處理,方可脫掉手套。待處理的手套不能接觸清潔表面(微機鍵盤、電話等),不能丟棄至實驗室外面。脫掉手套後要洗手。如果手套破損,先消毒後脫掉。

●能產生傳染物外溢、濺出和氣溶膠的操作,包括離心、研磨、攪拌、強力震盪混合、超聲波破碎、打開裝有傳染性材料的容器、動物鼻腔注射、收取感染動物和孵化卵的組織等,都要使用Ⅱ級生物安全櫃和物理防護設備。

離心高濃度和大容量的傳染性材料時,如果使用密閉轉頭、帶有安全帽的離心機可在開放的實驗室內進行,否則只能在生物安全櫃內進行。

●當操作(微生物)不得不在安全櫃外面進行時,應採取嚴格的面部安全防護措施(護目鏡、口罩、面罩或其它設施),並防止氣溶膠發生

7.4.2.4實驗室設施(次級屏障)

●設施門要加鎖,限制人員進入。

●實驗設施地點離開公共區。

●每個實驗室設一個洗手池。要求設置非手動或自動開關。

●實驗室結構要便於清潔衛生,禁止使用地毯和墊子。

●工作臺面不滲水,應耐酸、鹼、耐熱和有機溶劑等。

●實驗室傢俱應預先設計,便於擺放和使用,表面應便於消毒,並在其間留有空隙便於清潔

生物安全櫃的安裝,室內的送、排風要符合物理防護參數要求。遠離門口、風口和能開的窗戶,遠離室內人員經常走動的地方,遠離其它可能干擾的儀器,以保證生物安全櫃的氣流參數和物理防護功能

●建立沖洗眼睛的緊急救護點。

照明適合於室內一切活動,避免反射和耀眼,以免干擾視線。

●只要求一般舒適空調,沒有特殊通風要求。但是,新設施應該考慮機械通風系統能夠提供通向室內的單向氣流。如果有通向室外的窗戶,必須安裝紗窗。

7.4.3 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

指按照BSL-3標準建造的實驗室,也稱爲生物安全實驗室。實驗室需與建築物中的一般區域隔離。其具體標準微生物操作、特殊操作、安全設備、實驗室設施要求如下。

7.4.3.1標準操作

●完成傳染性材料操作後,對手套進行消毒沖洗,離開實驗室之前,脫掉手套並洗手

●設施內禁止喫、喝、抽菸,不準觸摸隱形眼鏡和使用化妝品。戴隱形眼鏡的人也要佩戴防護鏡或面罩。食物只能存放在工作區以外的地方。

●禁止用嘴吸取試驗液體,要使用專用的移液管。

●一切操作均要小心,以減少和避免產生氣溶膠。

●實驗室衛生至少每天清潔一次,工作後隨時消毒工作臺面,傳染性材料外溢、濺出污染時要立即消毒處理。

●所有培養物、儲存物和其它日常廢棄物在處理之前都要用高壓滅菌器進行有效地滅菌處理。需要在實驗室外面處理的材料,要裝入牢固不漏的容器內,加蓋密封後傳出實驗室。實驗室的廢棄物在送到處理地點之前應消毒、包裝,避免污染環境

●對BSL-3內操作的菌、毒種必須由兩人保管,保存在安全可*的設施內,使用前應辦理批准手續,說明使用劑量,並詳細登記,兩人同時到場方能取出。試驗要有詳細使用和銷燬記錄。

●昆蟲和齧齒類動物控制應參照其它有關規定執行。

7.4.3.2特殊操作

●制定安全細則

實驗室負責人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實驗室特殊而全面的生物安全規則和具體的操作規程,以補充和細化本規範的操作要求,並報請生物安全委員會批准。工作人員必須瞭解細則,認真貫徹執行。

●生物危害標誌

要在實驗室入口的門上標記國際通用生物危害標誌。實驗室門口標記實驗微生物種類、實驗室負責人的名單和電話號碼,指明進入本實驗室的特殊要求,諸如需要免疫接種、佩戴防護面具或其它個人防護器具等。

實驗室使用期間,謝絕無關人員參觀。如參觀必須經過批准並

在個體條件和防護達到要求時方能進入。

●生物危害警告

實驗過程中實驗室或物理防護設備裏放有傳染性材料或感染動物時,實驗室的門必須保持緊閉,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

門口要示以危害警告標誌,如掛紅牌或文字說明實驗的狀態,禁止進入或*近。

●進入實驗室的條件

實驗室負責人要指定、控制或禁止進入實驗室的實驗人員和輔助人員。

未成年人不允許進入實驗室。

感染概率增加或感染後果嚴重的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允許進入實驗室。

只有瞭解實驗室潛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並能遵守有關規定合乎條件的人才能進入實驗室。

與工作無關的動植物和其它物品不允許帶入實驗室。

●工作人員的培訓

對實驗室工作人員和輔助人員要進行與工作有關的定期和不定期的生物安全防護專業培訓。實驗人員需經專門生物專業訓練和生物安全訓練,並由有經驗的專家指導,或在生物安全委員會指導監督下工作。

必須學會氣溶膠暴露危害的評價和預防方法

在BSL-3實驗室做傳染性工作之前,實驗室負責人要保證和證明,所有工作人員熟練掌握了微生物標準操作和特殊操作,熟練掌握本實驗室設備、設施的特殊操作運轉技術。包括操作致病因子和細胞培養技能,或實驗室負責人特殊培訓的內容,或包括在安全微生物工作方面具有豐富經驗的專家和安全委員會指導下規定的內容。

避免氣溶膠暴露:一切傳染性材料的操作不可直接暴露於空氣之中,不能在開放的檯面上和開放的容器內進行,都應在生物安全櫃內或其它物理防護設備內進行。

需要保護人體樣品的操作可在室內排放式2A型生物安全櫃內進行。

只保護人體不保護樣品的操作可在Ⅰ級生物安全櫃內進行。

如果操作帶有放射性或化學性有害物時應在2B2型生物安全櫃

禁止使用超淨工作臺。

避免利器的感染:對可能污染的利器,包括針頭、注射器、刀片、玻璃片、吸管、毛細吸管和解剖刀等,必須經常地採取高度有效的防範措施,必須預防經皮膚的實驗室感染

在BSL-3實驗室工作,儘量不使用針頭、注射器和其它銳利的器件。只有在必要時,如實質器官的注射、靜脈切開、或從動物體內和瓶子(密封膠蓋)裏吸取液體時才能使用,儘量用塑料製品代替玻璃製品。

在注射和抽取傳染性材料時,使用一次性注射器(針頭與注射器一體的)。使用過的針頭在消毒之前避免不必要的操作,如不可折彎、折斷、破損,不要用手直接蓋上原來的針頭帽;要小心地把其放在固定方便且不會刺破的處理利器的容器裏,然後進行高壓消毒滅菌

破損的玻璃不能用手直接操作,必須用機械的方法清除,如刷子、夾子和鑷子等。

污染的清除和消毒

傳染性材料操作完成之後,實驗室設備和工作臺面應用有效的消毒劑進行常規消毒,特別是傳染材料溢出、濺出其它污染,更要及時消毒

濺出的傳染性材料的消毒由適合的專業人員處理和清除,或由其它經過訓練和有使用高濃度傳染物工作經驗的人處理。

一切廢棄物處理之前都要高壓滅菌,一切潛在的實驗室污物(如,手套、工作服等)均需在處理或丟棄之前消毒

需要修理、維護的儀器,在包裝運輸之前要進行消毒

感染樣品的儲藏運輸

一切感染樣品如培養物、組織材料和體液樣品等在儲藏、搬動、運輸過程中都要放在不泄漏的容器內,容器外表面要徹底消毒,包裝要有明顯、牢固的標記。

病原體痕跡的監測

採集所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本底血清樣品,進行病原體痕跡跟蹤檢測。依據被操作病原體和設施功能情況或實際中發生事件,定期、不定期採集血清樣本,進行特異性檢測

●醫療監督與保健

在BSL-3實驗室工作期間對工作者進行醫療監督和保健,對於實驗室操作的病原體,工作人員要接受相應的試驗或免疫接種(如狂犬病疫苗,TB皮膚試驗)。

暴露事故的處理

生物安全櫃或實驗室出現持續正壓時,室內人員應立即停止操作並戴上防護面具,採取措施恢復負壓。如不能及時恢復和保持負壓,應停止實驗,及早按規程退出。

發生此類事故或具有傳染暴露潛在危險的其它事故污染,當事者除了採取緊急措施外,應立即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聽候指示,同時報告國家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人和當事人應對其事故進行緊急科學、合理的處理。事後,當事人和負責人應提供切合實際的醫學危害評價,進行醫療監督和預防治療。

實驗室負責人對事件的過程要予以調查和公佈,寫出書面報告呈報國家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同時抄報實驗室安全委員會並保留備份。

7.4.3.3安全設備(初級防護屏障)

防護服

實驗室內,工作人員要穿防護性實驗服,如長服裝、短套裝,或有護胸的工作服裝。消毒清洗,如有明顯的污染應及時換掉,作爲污棄物處理。

在實驗室外面不能穿工作服。

防護手套

在操作傳染性材料、感染動物和污染的儀器時必須戴手套,戴雙層爲好,必要時再戴上不易損壞的防護手套

更換手套前,戴在手上消沖洗,一次性手套不得重複使用。

生物安全櫃

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如感染動物的解剖組織培養、雞胚接種、動物體液的收取等,都應在Ⅱ級以上生物安全櫃內進行。

離心、粉碎、攪拌等不能在Ⅱ級生物安全櫃內進行的工作可在較大或特製的Ⅰ級生物安全櫃內進行。

●其它物理防護

當操作不能在生物安全櫃內進行時,個人防護(Ⅲ級以上類似防護設備的具體要求)和其它物理防護設備(離心機安全帽,或密封離心機轉頭)並用。

●面部保護

污染區、半污染區應備有防護面具以便緊急使用,當房間內有感染動物時要戴面具保護。

建立緊急防護工作點。

●緊急防護用品

污染區或半污染區備用防護面具、沖洗眼睛的器具和藥品等,隨時可用。

7.4.3.4實驗室設施(次級防護屏障)

BSL-3生物安全實驗室裏所有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均在Ⅱ級以上(含Ⅱ級)生物安全櫃內進行,其次級屏障標準如下:

●建築結構和平面佈局

建築物抗震能力七級以上,防鼠、防蟲、防盜。

實驗室內淨高應在2.6米以上,管道層淨高宜不低於2.0米。

建築物內實驗室應與活動不受限制的公共區域隔開,設置安全門並安裝門鎖,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進入設施的通道設帶閉門器的雙扇門,其後是更衣室,分成一更室(清潔區)和二更室(半污染區),二更室後面爲後室或稱緩衝室(半污染區),進出緩衝室的門應爲自動互鎖。如果是多個實驗室共用一個公用的走廊(或緩衝室),則進入每個實驗室宜經過一個連鎖的氣閘(鎖)門。

實驗室應有安全通道和緊急出口,並有明顯標識。

污染區清潔區之間必須設置傳遞窗。

洗刷室、機房等附屬區域應是清潔區,但應儘量縮短與實驗室的距離,方便工作。

實驗室內可設密閉觀察窗。

●密閉性和內表面

一切設施、設備外表無毛刺、無銳利棱角,儘量減少水平表面面積,便於清潔消毒

各種管道通過的孔洞必須密封

牆和頂棚的表面要光滑,不刺眼、不積塵、不受化學物和常用消毒劑的腐蝕,無滲水、不凝集蒸氣

地表面應該是一體、防滑、耐磨、耐腐、不反光、不積塵、不漏水,如能按污染區劃分給予顏色區別更好。

工作臺面不能滲水,耐中等熱、有機溶劑、酸、鹼和常用消毒劑的損害和腐蝕。

實驗室必要的桌椅櫥櫃等用具事先設計,便於穩妥安放和使用,彼此留有一定空間便於清潔衛生,表面消毒方便、耐腐。

消毒滅菌設施

必須安裝雙扉式高壓蒸汽滅菌器,安裝在半污染區與洗刷室之間。滅菌器的兩個門應互爲連鎖,滅菌器應滿足生物安全二次滅菌要求。

污染區、半污染區的房間或傳遞窗內可安裝紫外燈。

室內應配製人工或自動消毒器具(如消毒噴霧器、臭氧消毒器)並備有足夠的消毒劑

一切實驗室內的廢棄物都要分類集中裝在可*的容器內,都要在設施內進行消毒處理(高壓、化學、焚化、其它處理),儀器的消毒選擇適當的方法,如傳遞臭氧消毒櫃、環氧乙烷消毒袋等,如果廢棄物需要傳至實驗室外,應該消毒後並裝入密封容器、包裝。

淨化空調

實驗室污染區和半污染區採用負壓單向流全新風淨化空調系統

污染區和半污染區不允許安裝暖氣、分體空調,不可用電風扇。

溫度230C±20C、相對溼度40%—70%。

室內噪聲不超過60分貝

氣流方向始終保證由清潔區流向污染區,由低污染區流向高污染區。空調系統應安裝壓力無關裝置,以保證系統壓力平衡,排風應採用一用一備自動切換系統發生緊急情況時,應關閉送風系統,維持排風,保證實驗室內安全負壓。

供氣需經HEPA過濾。排出的氣體必須經過至少兩級HEPA過濾排放,不允許在任何區域循環使用。

室內潔淨度高於萬級。

實驗室送風口應在一側的棚頂,出風口應在對面牆體的下部,儘量減少室內氣流死角。保持單向氣流,矢流方式較爲合適。

實驗室門口安裝可視裝置,能夠確切表明進入實驗室的氣流方向。

Ⅱ級生物安全櫃每年檢測一次。2A型的排氣可進入室內,2B2型安全櫃和Ⅲ級安全櫃的排風要通過實驗室總排風系統排出。如果Ⅲ級安全櫃是帶有二次HEPA過濾、移動式,氣流亦可在室內排氣,但排氣口應*近室內排風口。

如有其它設備如液體消毒傳遞窗、藥物燻蒸消毒器等的抽氣系統,必須經過HEPA過濾,並根據需要更換。

●水的淨化處理

每個房間出口附近設置一個非手動開關的洗手池。

污染區、半污染區和有可能被污染的供水管道應採取防止迴流措施。如有下水,水池或地漏要設置消毒設施。下水下方必須設有水封,並始終充+盈消毒劑,水封的排氣應加HEPA過濾裝置。可能污染的下水只能排放到消毒裝置內,消毒後再排至公共下水道。如沒有下水排放,或不外排的所有廢水均須收集並高壓處理。潔淨區域的下水可直接排入公共下水道

污染物和廢棄物處理

對可能污染的物品和其它廢棄物要放在專用的防止污染擴散或可消毒的容器裏,以便消毒或高壓滅菌處理。

●  實驗室監控系統

應對實驗室各種狀態及設施全面設置監控報警點,構成完善的實驗室安全報警系統

●備用電源

非雙路供電情況下,應配有備用電源,在停電時,至少能夠保

證空調系統、警鈴、燈光、進出控制和生物安全設備的工作。

照明

照明應適合室內的一切活動,不反射、不刺眼,不影響視線。照明燈最好把燈具的部件裝在頂棚裏,或採取減少積塵措施。

●通訊

實驗室內外應有適合的通訊聯繫設施(電話、傳真、計算機等),

進行無紙化操作。

●驗收和年檢

BSL-3設施和運行必須是指令性的。

實驗室的驗收或年檢應參考ISO10648標準檢測方法進行密封性測試,其檢測壓力不低於250Pa,半小時的小時泄漏率不超過10%,以保證維護結構的可*性。

新建設施的功能必須檢測驗收,確認設計和運作參數合乎要求方能使用。

運行後每年再進行一次檢測確認

7.4.4. 四級生物安全實驗室

指按照BSL-4標準建造的實驗室,也稱爲高度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爲獨立的建築物,或在建築物內一切其它區域相隔離的可控制的區域。

爲防止微生物傳播污染環境,BSL-4實驗室必須實施特殊的設計和工藝。在此沒有提到的BSL-3要求的各條款在BSL-4中都應做到。

其具體的標準微生物操作、特殊操作、安全設備和實驗室設施要求如下:

7.4.4.1標準操作

●限制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數量。

●制定安全操作利器的規程。

●減少或避免氣溶膠發生

●工作臺面每天至少消毒一次,任何濺出物都要及時消毒

●一切廢棄物在處理前要高壓滅菌

●昆蟲和齧齒類動物控制按有關規定執行。

●嚴格控制菌、毒種(見前)。

7.4.4.2特殊操作

●人員進入

只有工作需要的人員和設備運轉需要的人員經過系統的生物安全培訓,並經過批准後方能進入實驗室。負責人或監督人有責任慎重處理每一個情況,確定進入實驗室工作的人員。

採用門禁系統限制人員進入。

進入人員由實驗室負責人、安全控制員管理。

人員進入前要告知他們潛在的生物危險,教會他們使用安全裝置。

工作人員要遵守實驗室進出程序

制定應對緊急事件切實可行的對策和預案。

危害警告  當實驗室內有傳染性材料或感染動物時,在所有的入口門上展示危險標誌和普遍防禦信號,說明微生物的種類、實驗室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的名單和進入此區域特殊的要求。

●負責人職責  實驗室負責人有責任保證,在BSL-4內工作之前,所有工作人員已經高度熟練掌握標準微生物操作技術、特殊操作和設施運轉的特殊技能。這包括實驗室負責人和具有豐富的安全微生物操作和工作經驗專家培訓時所提供的內容和安全委員會的要求。

免疫接種  工作人員要接受試驗病原體或實驗室內潛在病原微生物免疫注射。

血清學監督  對實驗室所有工作人員和其他有感染危險的人員採集本底血清保存,再根據操作情況和實驗室功能不定期血樣採集。進行血清學監督。對致病微生物抗體評價方法注意適用性。項目進行中,要保證每個階段血清樣本檢測,並把結果通知本人。

●安全手冊  制定生物安全手冊。告知工作人員特殊的生物危險,要求他們認真閱讀並在實際工作當中嚴格執行。

●技術培訓 工作人員必須經過操作最危險病原微生物的全面培訓,建立普遍防禦意識,學會對暴露危害的評價方法學習物理防護設備和設施的設計原理和特點。每年訓練一次,規程一旦修改要增加訓練次數。由對這些病原微生物工作受過嚴格訓練和具有豐富工作經驗的專家或安全委員會指導、監督進行工作。

●緊急通道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能經過氣閘門進出實驗室。實驗室內要有緊急通道的明顯標識。

●在安全櫃型實驗室中,工作人員的衣服在外更衣室脫下保存。穿上全套的實驗服裝(包括外衣、褲子、內衣或者連衣褲、鞋、手套)後進入。在離開實驗室進入淋浴間之前,在內更衣室脫下實驗服裝。服裝洗前應高壓滅菌。在防護服型實驗室中,工作人員必須穿正壓防護服方可進入。離開時,必須進入消毒淋浴間消毒

●實驗材料和用品要通過雙扉高壓滅菌器燻蒸消毒室或傳遞

窗送入,每次使用前後對這些傳遞室進行適當消毒

●對利器,包括針頭、注射器玻璃片、吸管、毛吸管和解剖刀,必須採取高度有效的防範措施。

儘量不使用針頭、注射器和其它銳利的器具。只有在必要時,如實質器官的注射、靜脈切開或從動物體內和瓶子裏吸取液體時才能使用,儘量用塑料製品代替玻璃製品。

在注射和抽取傳染性材料時,只能使用鎖定針頭的或一次性的注射器(針頭與注射器一體的)。使用過的針頭在處理之前,不能折彎、折斷、破損,要精心操作,不要蓋上原來的針頭帽;放在固定方便且不會刺破的用於處理利器的容器裏。不能處理的利器,必須放在器壁堅硬的容器內,運輸到消毒區,高壓消毒滅菌

可以使用套管針管和套管針頭、無針頭注射器和其它安全器具。

破損的玻璃不能用手直接操作,必須用機械的方法清除,如刷子、簸萁、夾子和鑷子。盛污染針頭、銳利器具、碎玻璃等,在處理前一律消毒消毒後處理按照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實施。

●從BSL-4拿出活的或原封不動的材料時,先將其放在堅固密封的一級容器內,再密封在不能破損的二級容器裏,經過消毒劑浸泡消毒燻蒸後通過專用氣閘取出。

●除活體或原封不動的生物材料以外的物品,除非經過消毒滅菌,否則不能從BSL-4拿出。不耐高熱和蒸汽的器具物品可在專用消毒通道或小室內用燻蒸消毒

●完成傳染性材料工作之後,特別是有傳染性材料溢出、濺出或污染時,都要嚴格徹底地滅菌。實驗室內儀器要進行常規消毒

傳染性材料濺出的消毒清潔工作,由適宜的專業人員進行。並將事故的經過在實驗室內公示。

●建立報告實驗室暴露事故、僱員缺勤制度和系統,以便對與實驗室潛在危險相關的疾病進行醫學監督。對該系統要建造一個病房或觀察室,以便需要時,檢疫、隔離、治療與實驗室相關的病人。

●與實驗無關的物品(植物、動物和衣物)不許進入實驗室。

7.4.4.3安全設備(初級防護屏障)

在設施污染和半污染工作區域內的一切操作都應在Ⅲ級生物安全櫃內進行。如工作人員穿着具有生命支持通風系統的正壓防護服,可在Ⅱ級生物安全櫃內進行實驗操作。

7.4.4.4實驗室設施(次級防護屏障)

BSL-4實驗室有兩種類型:安全櫃型,即所有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均在Ⅲ級生物安全櫃內或隔離器進行;防護服型,即工作人員穿正壓防護服工作,操作可在Ⅱ級生物安全櫃內進行。也可以在同一設施內穿正壓防護服,並使用Ⅲ級生物安全櫃

●安全櫃型

BSL-4建築物或獨立,或在系統建築中由一個清潔區或隔牆把它與其它區域隔離開。

心實驗室(污染區)裝有Ⅲ級生物安全櫃,實驗室周圍爲足夠寬的隔離帶,如環形走廊(半污染區)。從隔離帶進出實驗室必須通過一個緩衝間

污染區和半污染區之間,安裝兩臺以上生物安全型高壓蒸汽滅菌器(一次滅菌),互爲備用。

外更衣室(清潔區)與內更衣室(半污染區)由淋浴間(清潔區)隔開,人員進出經過淋浴間。在清潔區與半污染區之間設置一個通風的雙門傳遞通道,爲不可通過更衣室進入實驗室的實驗材料、實驗用品或儀器通過物理屏障時提供通道和消毒。在清潔區與半污染區之間同樣安置一臺生物安全型高壓滅菌器,用於二次消毒

每天工作開始之前,檢查所有物理防護參數(如壓差)。

實驗區的牆、地和天棚整體密封,便於燻蒸消毒。內表面耐水和化學制劑、便於消毒。實驗區任何液體必須排放到有消毒裝置的儲液罐,經過有效滅菌達標排放。通風口和在線管道都要安裝HEPA過濾器

工作臺面不滲水,耐中等熱、有機溶劑、酸、鹼和常用消毒劑的腐蝕。

實驗室用具事先設計,便於安放穩妥和使用,彼此留有一定空間便於清潔衛生,桌椅表面易於消毒

內外更衣室和實驗室進出門附近安裝非手動或自動開關的洗手池。

排風經過2個串連的HEPA過濾,送、排風過濾器安裝應便於消毒和更換。

供水、供氣均安裝防止迴流的裝置加以保護。

如果提供水源(消防噴槍),其開關應該是安裝在實驗室外面走廊裏,開關自動或非手動。此系統與實驗室區域供水分系統分開,配備防止迴流裝置。

實驗室進出門自動鎖閉。

實驗室內所有窗戶都必須是封閉窗。

從Ⅲ級安全櫃和實驗室傳出的材料必須經雙扉高壓滅菌器滅菌滅菌器與周圍物理屏障的牆之間要密封滅菌器的門自動連鎖控制,以保證只有在滅菌過程全部完成後才能開啓外門

從Ⅲ級安全櫃或實驗室內要拿出的材料和儀器,不能用高壓滅菌消毒的要通過液體浸泡消毒氣體燻蒸消毒或同等效果的消毒裝置進行消毒傳遞

來自內更衣室(包括廁所)和實驗室內的洗手、地漏、高壓滅菌器的廢水以及其它廢水,在排入公共下水之前,都要使用可*的方法消毒(熱處理比較合適)。淋浴和清潔區一側廁所的廢水不需特殊處理就可排入公共下水。所用廢水消毒方法必須具有物理學和生物學監測措施和法確認

循環的負壓通風系統,供、排風系統應採用壓力無關裝置保持動態平衡,保證氣流從最低危險區向最高危險區的方向流動。對相鄰區域的壓差或氣流方向進行監測,能進行系統聲光報警。應安裝一套能指示和確認實驗室壓差、適用而可視的氣壓監測裝置,其顯示部分安裝在外更衣室的進口處。Ⅲ級生物安全櫃與排風系統相連。

實驗室的供排氣都要經過HEPA過濾。爲了縮短工作管道潛在的污染,HEPA儘可能安裝在*近工作的地方。所有HEPA每年均須檢測一次,同時在*近HEPA的地方應安裝零泄露氣密閥,便於過濾器安裝與消毒更換。HEPA上游安裝預過濾器可延長其使用壽命。

安全櫃型生物安全水平Ⅳ級實驗室的設計和操作程序是指令性的。實驗室必須經過檢測鑑定和驗收。只有合乎設計要求和運行標準的才能啓用。實驗室的驗收或年檢應參考ISO10648標準檢測方法進行密封性測試,其檢測壓力不低於500Pa,半小時的小時泄漏率不超過10%,以保證維護結構的可*性。實驗室每年必須檢測一次,確認合乎設計和運行參數的要求,才能繼續運行。

實驗室內外應有適合的通訊聯繫設施(電話、傳真、計算機等),進行無紙化操作。

防護服

BSL-4建築物獨立,或在系統建築中由一個清潔區或隔牆把它與建築物其它區域隔開。

實驗室房間的安排與安全櫃型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在進入實驗室(可用Ⅱ級生物安全櫃代替Ⅲ級生物安全櫃)之前要穿上有生命支持系統的正壓防護服生命支持系統所供氣體應滿足可呼吸空氣生產標準,同時應增加緊急排風設施及配有備用電源。

進入BSL-4實驗室之前要設置一個更衣和消毒區(設在實驗室的一角或環形走廊內側)。工作人員離開此區之前應在專用消毒室對防護服表面進行藥物噴淋和燻蒸,時間不短於5分鐘。

備用電源,在停電時應能夠保證排風、生命支持系統、警鈴、燈光、進出控制生物安全櫃應急工作。

所有通向實驗區、消毒淋浴室、氣閘的空隙都要封閉。

每天實驗開始之前,要完成對所有物理防護參數(如壓差等)和正壓防護服檢測,以保證實驗室安全運行。

在實驗區跨牆安裝雙扉高壓滅菌器,對從實驗區拿出的廢棄物進行一次消毒。高壓滅菌器與物理防護的壁板間要密閉。

設置渡槽、燻蒸消毒傳遞小室(櫃),供不能通過更衣室進入實驗區的實驗材料、用品或儀器的消毒傳遞使用。這些設施還能用於不能高壓的材料、用品和儀器安全地取出。在清潔區與半污染區之間同樣安置一臺雙扉生物安全型高壓滅菌器,用於二次消毒

實驗區的牆、地和天棚整體密封,便於燻蒸消毒。內表面耐水和化學制劑、便於消毒。實驗區任何液體必須排放到有消毒裝置的儲液罐,經過有效滅菌達標排放。通風口和在線管道都要安裝HEPA過濾器

實驗區內部附屬設施,如燈的固定、空氣管道、功能管道等的安排儘可能減少水平表面面積

工作臺面不滲水,中等耐熱、抗有機溶劑、酸、鹼和常用消毒劑的腐蝕。

實驗用具要簡單、分體、適用、牢固,不選用多孔材料。桌、櫃、儀器之間保持一定空間,便於清潔消毒。實驗用椅和其它用具的表面應易於消毒

實驗區、內外更衣室的洗手池設非手動開關。

中央真空系統設在實驗區內,在線HEPA過濾器*近每一個使用點或開關。過濾器安裝便於消毒和更換。其它進入實驗區的供水、供氣由防止迴流裝置加以控制

實驗區的門採用門禁系統消毒淋浴、氣閘室的內外門連鎖。

來自污染區內的洗手池、地漏、滅菌器和其它來源的廢水必須排放到有消毒裝置的儲液罐,經過有效滅菌達標排放。來自淋浴和廁所的廢水經處理後排入下水道。所用的廢水消毒方法的效果要有物理學和生物學的證據。

全新風通風系統。供、排風系統應採用壓力無關裝置保持動態平衡,保證氣流從最低危險區向最高危險區的流動。對相鄰區域的壓差或氣流方向進行監測,能進行系統聲光報警。應安裝一套能指示和確認實驗室壓差、適用而可視的氣壓監測裝置,其顯示部分安裝在外更衣室的進口處。

實驗區的供氣要通過一個HEPA過濾處理,排氣要通過串連的2個HEPA過濾處理。空氣向高空排放,遠離進氣口。爲了縮短工作管道潛在的污染,HEPA儘可能安裝在*近工作的地方。所有HEPA每年均須檢測一次,同時在*近HEPA的地方應安裝零泄露氣密閥,便於過濾器安裝與消毒更換。HEPA上游安裝預過濾器可延長其使用壽命。

防護服型生物安全Ⅳ級實驗室設計和運轉要求是指令性的。實驗室必須經過檢測鑑定和驗收。只有合乎設計要求和運行標準的才能啓用。實驗室的驗收或年檢應參考ISO10648標準檢測方法進行密封性測試,其檢測壓力不低於500Pa,半小時內的小時泄漏率不超過10%,以保證維護結構的可*性。實驗室每年必須檢測一次,確認合乎設計和運行參數的要求,才能繼續運行。

實驗室內外應有適合的通訊聯繫設施(電話、傳真、計算機等),進行無紙化操作。

10 8 動物實驗生物安全水平標準

8.1動物實驗生物安全實驗室分級:

動物實驗安全實驗室分4級,所配備的動物設施、設備和操作分別適用於生物安全Ⅰ-Ⅳ級的病原微生物感染動物的工作,安全水平逐級提高。

8.2 各級動物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要求

8.2.1一級動物實驗生物安全實驗室

指按照ABSL-1標準建造的實驗室,也稱動物實驗基礎實驗室。

8.2.1.1標準操作

●動物實驗室工作人員需經專業培訓才能進入實驗室。人員進入前,要熟知工作中潛在的危險,並由熟練的安全員指導。

●動物實驗室要有適當的醫療監督措施。

●制定安全手冊,工作人員要認真貫徹執行,知悉特殊危險

●在動物實驗室內不允許喫、喝、抽菸、處理隱形眼鏡和使用化妝品、儲藏食品等。

●所有實驗操作過程均須十分小心,以減少氣溶膠的產生和外溢。

●實驗中,病原微生物意外溢出及其它污染時要及時消毒處理。

●從動物室取出的所有廢棄物,包括動物組織、屍體、墊料,都要放入防漏帶蓋的容器內,並焚燒或做其它無害化處理,焚燒要合乎環保要求。

●對鋒利物要制定安全對策。

●工作人員在操作培養物和動物以後要洗手消毒,離開動物設施之前脫去手套、洗手

●在動物實驗室入口處都要設置生物安全標誌,寫明病原體名稱、動物實驗室負責人及其電話號碼,指出進入本動物實驗室的特殊要求(如需要免疫接種和呼吸道防護)。

8.2.1.2特殊操作  無。

8.2.1.3安全設備(初級防護屏障)

●工作人員在設施內應穿實驗室工作服。

●與非人靈長類動物接觸時應考慮其粘膜暴露對人的感染危險,要戴保護眼鏡和麪部防護器具。

●不要使用淨化工作臺,需要時使用Ⅰ級或2A型生物安全櫃

8.2.1.4設施(次級防護屏障)

●建築物內動物設施與人員活動不受限制的開放區域用物理屏障分開。

●外面門自關自鎖,通向動物室的門向內開並自關,當有實驗動物時保持關閉狀態,大房間內的小室門可向外開,爲水平或垂直滑動拉門。

●動物設施設計防蟲、防鼠、防塵,易於保持室內整潔。內表面(牆、地板和天棚)要防水、耐腐蝕。

●內部設施的附屬裝置,如燈的固定附件、風管和功能管道排列整齊並儘可能減少水平表面。

●建議不設窗戶, 如果動物設施內有窗戶並需開啓,必須安紗窗。所有窗戶必須牢固,不易破裂。

●如果有地漏都要始終用水或消毒劑充滿水封。

●排風不循環。建議動物室與鄰室保持負壓.

●動物室門口設有一個洗手水槽。

●人工或機器洗滌動物籠子,最終洗滌溫度至少達到82℃。

照明要適合所有的活動,不反射耀眼以免影響視覺

8.2.2 二級動物實驗生物安全實驗室

指按照ABSL-2標準建造的動物實驗室。

8.2.2.1標準操作

●設施制度除了制定緊急情況下的標準安全對策、操作程序和規章制度外,還應依據實際需要制定特殊的對策。把特殊危險告知每位工作人員,要求他們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程。

●儘可能減少非熟練的新成員進入動物室。爲了工作或服務必須進入者,要告知其工作潛在的危險。

●動物實驗室應有合適的醫療監督,根據試驗微生物或潛在微生物危害程度,決定是否對實驗人員進行免疫接種檢驗(例如狂犬病疫苗和TB皮試)。如有必要,應該實施血清監測

●在動物室內不允許喫、喝、抽菸、處理隱形眼鏡和使用化妝品、儲藏個人食品。

●所有實驗操作過程均須十分小心,以減少氣溶膠的產生和防止外溢。

●操作傳染性材料以後所有設備表面和工作表面用有效的消毒劑進行常規消毒,特別是有感染因子外溢,和其它污染時更要嚴格消毒

●所有樣品收集放在密閉的容器內並貼標籤,避免外漏。所有動物室的廢棄物(包括動物屍體、組織污染的墊料、剩下的飼料、銳利物和其它垃圾)應放入密閉的容器內,高壓蒸汽滅菌,然後建議焚燒。焚燒地點應是遠離城市、人員稀少、易於空氣擴散的地方。

●對銳利物的安全操作(見前面所述)。

●工作人員操作培養物和動物以後要洗手,離開設施之前脫掉手套並洗手

●當動物室內操作病原微生物時,在入口處必須有生物危害的標誌。危害標誌應說明使用感染病原微生物的種類,負責人的名單和電話號碼。特別要指出對進入動物室人員的特殊要求(如免疫接種和麪罩)。

●嚴格執行菌(毒)種保管制度。

8.2.2.2特殊操作

●對動物管理人員和試驗人員應進行與工作有關的專業技術培訓,必須避免微生物暴露,瞭解評價暴露方法。每年定期培訓, 保存培訓記錄,當安全規程和方法變化時要進行培訓。一般來講,感染危險可能性增加的人和感染後果可能嚴重的人不允許進入動物設施,除非有辦法除去這種危險。

●只允許用做實驗的動物進入動物實驗室。

●所有設備拿出動物室之前必須消毒

●造成明顯病原微生物暴露的實驗材料外溢事故,必須立刻妥善處理並向設施負責人報告,及時進行醫學評價、監督和治療,並保留記錄。

8.2.2.3安全設備(初級防護屏障)

●動物室內工作人員穿工作服。在離開動物實驗室時脫去工作服。在操作感染動物和傳染性材料時要戴手套。

●在評價認定危害的基礎上使用個人防護器具。在室內有傳染性非人靈長類動物時要戴防護面罩。

●進行容易產生高危險氣溶膠的操作時, 包括對感染動物和雞胚的屍體、體液的收集和動物鼻腔接種,都要同時使用生物安全櫃或其它物理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器具(例如口罩和麪罩)。

●必要時,把感染動物飼養在和動物種類相宜的一級生物安全設施裏。建議鼠類實驗使用帶過濾帽的動物籠具。

8.2.2.4設施(次級防護屏障)

●建築物內動物設施與開放的人員活動區分開。

●進入設施要經過牢固的氣閘門,其外門自關自鎖。進入動物室的門應自動關閉,有實驗動物時要關緊。

●設施結構易於保持清潔,內表面(牆、地板和天棚)防水、耐腐。

●設施內部附屬裝置,如燈架、氣道功能管道盡可能整齊並減少水平表面積

●一般不設窗戶,如有窗戶必須牢固並設紗窗。

●如果有地漏,管道水封始終充滿消毒液。

●人工或沖洗器洗刷動物籠子,沖洗最終溫度至少82℃。

●設施內傳染性廢棄物要高壓滅菌

●在感染動物室內和設施其它地方安裝一個洗手池。

照明要適合於所有室內活動,不反射耀眼。

8.2.3 三級動物實驗生物安全實驗室

指按照ABSL-3標準建造的實驗室,適合於具有氣溶膠傳播潛在危害和引起致死性疾病的微生物感染動物的工作。

8.2.3.1標準操作

●制定安全手冊或手冊草案。除了制定緊急情況下的標準安全對策、操作程序和規章制度,還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特殊適用的對策。

●限制對工作不熟悉的人員進入動物室。爲了工作或服務必須進入者,要告知他們工作中潛在的危險。

●動物室應有合適的醫療監督,根據試驗微生物或潛在微生物危害程度,決定是否對實驗人員進行免疫接種檢驗(例如狂犬病疫苗和TB皮試)。如有必要,應該實施血清監測

●不允許在動物室內喫、喝、抽菸、處理隱形眼鏡和使用化妝品、儲藏人的食品。

●所有實驗操作過程均須十分小心,以減少氣溶膠的產生和防止外溢。

●操作傳染性材料以後所有設備表面和工作臺面用適當的消毒劑進行常規消毒,特別是有傳染性材料外溢和其它污染時更要嚴格消毒

●所有動物室的廢棄物(包括動物組織、屍體、污染的墊料、動物飼料、銳利物和其它垃圾)放入密閉的容器內並加蓋,容器外表面消毒後進行高壓蒸汽滅菌,然後建議焚燒。焚燒要合乎環保要求。

●對銳利物進行安全操作。

●工作人員操作培養物和動物以後要洗手,離開設施之前脫掉手套、洗手

●動物室的入口處必須有生物危害的標誌。危害標誌應說明使用病原微生物的種類,負責人的名單和電話號碼,特別要指出對進入動物室人員的特殊要求(如免疫接種和麪罩)。

●所有收集的樣品應貼上標籤,放在能防止微生物傳播傳遞容器內。

●實驗和實驗輔助人員要經過與工作有關的潛在危害防護的針對性培訓。

●建立評估暴露方法,避免暴露

●對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所有培訓記錄要歸檔。

●嚴格執行菌(毒)種保管和使用制度。

8.2.3.2特殊操作

●用過的動物籠具清洗拿出之前要高壓蒸汽滅菌或用其它方法消毒。設施內儀器設備拿出檢修打包之前必須消毒

●實驗材料發生了外溢,要消毒打掃乾淨。如果發生傳染性材料的暴露必須立刻向設施負責人報告,同時報國家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最後的處理評估報告,也要及時報國家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同時報實驗室生物安全委員會回負責人。及時提供正確醫療評價、醫療監督和處理並保存記錄。

●所有的動物室內廢棄物在焚燒或進行其它最終處理之前必須高壓滅菌

●與實驗無關的物品和生物體不允許帶入動物實驗室。

8.2.3.3安全設備(初級防護屏障)

●在危害評估確認的基礎上使用個人防護器具。操作傳染性材料和感染動物都要使用個體防護器具。工作人員進入動物實驗室前要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再穿特殊防護服。不得穿前開口的工作服。離開動物室前必須脫掉工作服,並進行適合的包裝,消毒清洗

●操作感染動物時要戴手套,實驗後以正確方式脫掉,在處理之前和動物實驗室其它廢棄物一同高壓滅菌

●將感染動物飼養放在Ⅱ級生物安全設備中(如負壓隔離器)。

●操作具有產生氣溶膠危害感染動物和雞胚的屍體、收取的組織體液,或鼻腔接種動物時,應該使用Ⅱ級以上生物安全櫃,戴口罩或面具。

8.2.3.4設施(次級防護屏障)

三級動物生物安全實驗室感染動物在Ⅱ級或Ⅱ級以上生物安全設備中(如負壓隔離器)飼養,所有操作均在Ⅱ級或Ⅱ級以上生物安全櫃內進行,其次級屏障標準如下:

●建築物中的動物設施與人員活動區分開。

●進入設施的門要安裝閉門器。外門可由門禁系統控制。進入後爲一更室(清潔區),其後是二更室(半污染區)。傳遞窗(室)和雙扉高壓滅菌器設置在清潔區與半污染區之間,爲實驗用品、設備和廢棄物進出設施提供安全通道。從二更室進入動物室(污染區)經過自動互連鎖門的緩衝室,進入動物房的門要向外開。

●設施的設計、結構要便於打掃和保持衛生。內表面(牆、地板、天棚)應防水、耐腐。穿過牆、地板和天棚物件的穿孔密封,管道開口周圍要密封,門和門框間也要密封

●每個動物室*近出口處設置一個非手動洗手池,每次使用後洗手池水封處用適合的消毒劑充滿。

●設施內的附屬配件,如燈架、氣道功能管道排列儘可能整齊、減小水平表面。

●所有窗戶都要牢固和密封

●所有地漏的水封始終充以適當的消毒劑

●氣流方向始終保證由清潔區流向污染區,由低污染區流向高污染區。空調系統應安裝壓力無關裝置,以保證系統壓力平衡,排風應採用一用一備自動切換系統發生緊急情況時,應關閉送風系統,維持排風,保證實驗室內安全負壓。

●供氣需經HEPA過濾。排出的氣體必須經過兩級HEPA過濾排放,不允許在任何區域循環使用。

室內潔淨度高於萬級。

實驗室實驗室送風口應在一側的棚頂,出風口應在對面牆體的下部,儘量減少室內氣流死角。保持單向氣流,矢流方式較爲合適。

實驗室門口安裝可視裝置,能夠確切表明進入實驗室的氣流方向。

Ⅱ級生物安全櫃每年檢測一次。2A型的排氣可進入室內,2B2型安全櫃和Ⅲ級安全櫃的排風要通過實驗室總排風系統排出。如果Ⅲ級安全櫃是帶有二次HEPA過濾、移動式,氣流亦可在室內自循環

●動物籠在洗刷池內清洗,如用機器清洗最終溫度達到82℃。

感染性廢棄物從設施拿出之前必須高壓滅菌

●有真空(抽氣)管道(中心或局部)的,每一個管道連接應該安裝液體消毒罐和HEPA,安裝在*近使用點或*近開關處。過濾器安裝應易於消毒更換。

照明適應所有的活動,不反射耀眼,以免影響視覺

●上述的3級生物安全設施和操作程序是強制性規定

實驗室的驗收或年檢應參考ISO10648標準檢測方法進行密封性測試,其檢測壓力不低於250Pa,半小時的小時泄漏率不超過10%,以保證維護結構的可*性。

新建設施的功能必須檢測驗收,確認設計和運作參數合乎要求方能使用。

運行後每年進行一次檢測確認

8.2.4  四級動物實驗生物安全實驗室

指按照ABSL-4標準建造的實驗室,適用於本國和外來的、通過氣溶膠傳播或不知其傳播途徑的、引起致死性疾病的高度危害病原體的操作。必須使用Ⅲ級生物安全櫃系列的特殊操作和正壓防護服的操作。

8.2.4.1標準操作

●應該制定特殊的生物安全手冊或措施。除了制定緊急情況下的對策、程序和草案外,還要制定適當的針對性對策。

●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進入動物實驗室。因爲工作或實驗必須進入者,應對其說明工作的潛在危害

●所有進入ABSL-4設施的人必須建立醫療監督,監督項目必須包括適當免疫接種血清收集及暴露危險等有效性協議和潛在危害預防措施。一般而言,感染危險性增加者或感染後果可能嚴重的人不允許進入動物設施,除非有特殊辦法能避免額外危險。這應由專業保健醫師做出評價。

●負責人要告知工作人員工作中特殊的危險,讓他們熟讀安全規程並遵照執行。

●設施內禁止喫、喝、抽菸、處理隱形眼鏡、使用化妝品和儲藏食品。

●所有操作均須小心,儘量減少氣溶膠的產生和外溢。

傳染性工作完成之後,工作臺面和儀器表面要用有效的消毒液進行常規消毒,特別是有傳染性材料溢出和濺出或其它污染時更要嚴格消毒

●外溢污染一旦發生,應由具有從事傳染性實驗工作訓練和有經驗的人處理。外溢事故明顯造成傳染性材料暴露時要立即向設施負責人報告,同時報國家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最後的處理評估報告,也要及時報國家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員會,同時報實驗室生物安全委員會回負責人。及時提供正確醫療評價、醫療監督和處理並保存記錄。

●全部廢棄物(含動物組織、屍體和污染墊料)、其它處理物和需要洗的衣服均需用安裝在次級屏障牆壁上的雙扉高壓蒸汽滅菌器消毒。廢棄物要焚燒。

●要制定使用利器的安全對策。

傳染性材料存在時,設施進口處標示生物安全符號,標明病原微生物的種類、實驗室負責人的名單和電話號碼,說明對進入者的特殊要求(如免疫接種和呼吸道防護)。

●動物實驗室工作人員要接受與工作有關的潛在危害的防護培訓,懂得避免暴露的措施和暴露評估方法。每年定期培訓,操作程序發生變化時還要增加培訓,所有培訓都要記錄、歸檔。

●動物籠具在清洗和拿出動物實驗室之前要進行高壓滅菌或用其它可*方法消毒。用傳染性材料工作之後,對工作臺面和儀器應用適當的消毒劑進行常規消毒。特別是傳染材料外濺時更要嚴格消毒。儀器修理和維修拿出之前必須消毒

●進行傳染性實驗必須指派2名以上的實驗人員。在危害評估的基礎上,使用能關緊的籠具,操作動物要對動物麻醉,或者用其它的方法,必須儘可能減少工作中感染因子的暴露

●與實驗無關的材料不許進入動物實驗室。

●嚴格執行菌(毒)種保管和使用制度。

8.2.4.2特殊操作

●必須控制人員進入或*近設施(24小時監視和登記進出)。人員進出只能經過更衣室和淋浴間,每一次離開設施都要淋浴。除非緊急情況,不得經過氣鎖門離開設施。

●在安全櫃型實驗室中,工作人員的衣服在外更衣室脫下保存。穿上全套的實驗服裝(包括外衣、褲子、內衣或者連衣褲、鞋、手套)後進入。在離開實驗室進入淋浴間之前,在內更衣室脫下實驗服裝。服裝洗前應高壓滅菌。在防護服型實驗室中,工作人員必須穿正壓防護服方可進入。離開時,必須進入消毒淋浴間消毒

●進入設施的實驗用品和材料要通過雙扉高壓鍋或傳遞消毒室。高壓滅菌器應雙門互連鎖,不排蒸汽,冷凝水自動回收滅菌,避免外門處於開啓狀態。

●建立事故、差錯、暴露、僱員缺勤報告制度和動物實驗室有關潛在疾病的醫療監督系統,這個系統要附加以潛在的和已知的與動物實驗室有關疾病的檢疫、隔離醫學治療設施。

●定期收集血清樣品進行檢測並把結果通知本人。

8.2.4.3安全設備(初級防護屏障)

●在安全櫃型實驗室中,感染動物均在Ⅲ級生物安全設備中(如手套箱型隔離器)飼養,所有操作均在Ⅲ級生物安全櫃內進行,並配備相應傳遞消毒設施。在防護服型實驗室中,工作人員必須穿正壓防護服方可進入。感染動物可飼養在局部物理防護系統中(如把開放的籠子放在負壓層流櫃或負壓隔離器中),操作可在Ⅱ級生物安全櫃內進行。

●重複使用的物品,包括動物籠在拿出設施前必須消毒。廢棄物拿出設施之前必須高壓消毒,然後焚燒。焚燒應符合環保要求。

8.2.4.4設施(次級防護屏障)

●ABSL-4與BSL-4的設施要求基本相同,兩者必須緊密結合在一起進行統一考慮,或者說,與前面討論的規定(安全實驗室) 相匹配。本節沒有提到的均應按Ⅳ級生物安全水平要求執行。

●動物飼養方法要保證動物氣溶膠經過高效過濾淨化後方可排放至室外,不能進入室內。

●一般情況,操作感染動物,包括接種、取血、解剖、更換墊料、傳遞等,都要在物理防護條件下進行。能在Ⅲ級安全櫃內進行的必須在其內操作。

●根據實驗動物的大小、數量,要特殊設計感染動物的消毒和處理設施,保證不危害人員、不污染環境污染區與半污染區之間的滅菌器(一次滅菌)安裝位置、數量和方法見“Ⅳ級生物安全水平”部分。此外,在半污染區清潔區之間的再安裝一臺雙扉高壓蒸汽滅菌器(二次病菌),以便滅菌其他污染物,必要時進行再次高壓滅菌

●特殊情況,不能在Ⅲ級安全櫃內飼養的大動物或動物數量較多時,動物實驗室要根據情況特殊設計。

確定動物實驗室容積,結構閉合乎要求,設連鎖的氣閘門。

要有足夠的換氣次數,負壓過濾通風採用矢流方式,避免死角。

高壓滅菌的屍體可經二次滅菌傳出,亦可密閉包裝、表面消毒通過設置在污染區清潔區之後的氣閘門送出、焚燒。

實驗室的驗收或年檢應參考ISO10648標準檢測方法進行密封性測試,其檢測壓力不低於500Pa,半小時的小時泄漏率不超過10%,,以保證維護結構的可*性。實驗室每年必須檢測一次,確認合乎設計和運行參數的要求,才能繼續運行。

實驗室內外應有適合的通訊聯繫設施(電話、傳真、計算機等),進行無紙化操作。

11 9  生物危害標誌及使用

9.1 生物危害標誌

如圖所示:

生物危險    級

注:標誌爲紅色,文字爲黑色

9.2 生物危害標誌的使用

9.2.1 在BSL-2 / ABSL-2 級獸醫生物安全實驗室入口的明顯位置必須粘貼標有危險級別的生物危害標誌。

9.2.2  在BSL-3 / ABSL-3 級及以上級別獸醫生物安全實驗室所在的建築物入口、實驗室入口及操作間均必須粘貼標有危害級別的生物危害標誌,同時應標明正在操作的病原微生物種類。

9.2.3  凡是盛裝生物危害物質的容器、運輸工具、進行生物危險物質操作的儀器和專用設備等都必須粘貼標有相應危害級別的生物危害標誌。

致病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等級

安全水平
操    作
安 全 設 備
(一級屏障)
設    施
(二級屏障)
備註
BSL-1
對個體和羣體危害程度低,已知的不能對健康成年人和動物致病。包括所有一、二、三類動物疫病的不涉及活病原的血清檢測以及疫苗用新城疫、豬瘟等弱毒株。
危害1級。
標準微生物操作
[實驗室診斷,病原的分離鑑定(毒型和毒力),動物實驗等及相關試驗研究和操作]
無要求
 要求開放檯面,有洗手
 
BSL-2
對個體危害程度爲中度,對羣體危害較低,主要通過皮膚、粘膜、消化傳播。對人和動物有致病性,但對實驗人員、動物和環境不會造成嚴重危害,具有有效的預防和治療措施。
BSL-1含的病原微生物外,還包括三類動物疫病,二類動物疫病(布病、結核病、狂犬病、馬傳貧、馬鼻疽炭疽病芽孢桿菌引起的疫病除外)。
危害2級。
實驗室診斷,病原的分離鑑定(毒型和毒力),動物實驗等及相關試驗研究和操作。
 
BSL-1操作加:
◇限制進入;
◇生物危害標誌;
◇“銳器傷”預防;
◇生物安全手冊應明確廢棄物的去污染處理和監督措施。
一級屏障包括:對引起傳染性飛濺物或氣溶膠病原體的所有操作使用的I或II級生物安全櫃或其它防護設備。
個人防護裝備:
必需的實驗室工作外套和手套,必要時要有防護面罩。
BSL-1實驗室加:
◇     高壓滅菌
豬瘟等疫病的免疫熒光免疫組化試驗可在本級實驗室進行。

 

安全
水平
操    作
安 全 設 備
(一級屏障)
設    施
(二級屏障)
備註
BSL-3
對個體危害程度高,對羣體危害程度較高。能通過氣溶膠傳播的,引起嚴重的或致死性疫病。對人引發的疾病具有有效的預防和治療措施。
除BSL-2含的病原微生物外,還包括一類動物疫病(口蹄疫、豬水皰病、豬瘟、非洲豬瘟、非洲馬瘟、牛瘟、牛傳染胸膜肺炎、牛海綿狀腦病、癢病、蘭舌病、小反芻獸疫、綿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雞新城疫等)、二類動物疫病中布病、結核病、狂犬病、馬傳貧、馬鼻疽炭疽病等引起的疫病、所有新發病和部分外來病。從事外來病的調查和可疑病料的處理分析
危害3級。
實驗室診斷,病原的分離鑑定(毒型和毒力),動物實驗等及相關試驗研究和操作。
 
BSL-2操作加:
控制進入;
◇所有廢棄物去污染;
◇實驗室衣服在清洗之前需滅菌
◇工作人員保留血清本底樣品
一級屏障包括:用於操作病原體的I或II級生物安全櫃或其它防護設備。
個人防護裝備:必需的實驗室工作外套和手套,必要時要有呼吸防護面罩。
BSL-2實驗室加:
◇與走廊通道物理隔離
◇有連鎖門的緩衝間
◇全新風通風系統
◇室內負壓。
 
BSL-4
對個體和羣體危害程度高,通常引起嚴重疫病的、暫無有效預防和治療措施的動物致病。通過氣溶膠傳播的,引起高度傳染性、致死性的動物致病;或導致未知的危險的疫病。
與BSL-4微生物相近或有抗原關係的微生物也應在此種水平條件下進行操作,直到取得足夠的數據後才能決定,是繼續在此種安全水平下工作還是在低一級安全水平下工作,以及從事外來病病原微生物的研究分析。國家根據防治規劃和計劃需要另有規定的。即除BSL-3 含的病原微生物外,還包括一部分外來病(如裂谷熱病毒尼帕病毒埃博拉病毒)等疫病。危害4級。
實驗室診斷,病原的分離鑑定(毒型和毒力),動物實驗等及相關試驗研究和操作。
 
BSL-3操作加:
◇進入之前更換衣物;
◇在出口處淋浴;
◇實驗室拿出的所有材料在出口處消毒滅菌
一級屏障包括:
所有操作應在Ⅲ級生物安全櫃或穿上全身正壓供氣的個人防護服使用Ⅰ或Ⅱ級生物安全櫃
BSL-3實驗室加:
獨立建築物或隔離帶;
◇專用供氣、排氣、真空和淨化系統
◇全新風通風系統消毒滅菌設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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