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概述
股骨幹有豐富的肌肉羣包繞,骨折後承受強大的應力,切開復位和植骨後須有堅強的內固定或外固定。股骨中、上1/3和中段骨折不癒合最適合用髓內針固定,增生反應性不愈合骨折一般無需附加植骨。股骨幹中、下1/3骨折不癒合,多采用加壓鋼板固定和松質骨移植,也可採用堅強的加壓外固定(圖3.7.1.1.2.2-0-1~3.7.1.1.2.2-0-3)。
8 手術步驟
8.1 1.切口
從股骨外髁開始,向上做一與股骨幹平行的縱長切口,切開皮膚,分開筋膜與髂脛束。
8.2 2.顯露骨折端
沿股外側肌與股二頭肌之間分開,結紮與切斷膝外上動、靜脈。向前後兩側牽開切口,縱行切開骨膜,並適當向兩側剝離,即可顯露未癒合的骨折端。
8.3 3.骨折端的處理
如骨折端無移位,可不切除斷端及其中間的纖維組織與軟骨。修整股骨外側凹凸不平的骨面,以便平順地放置加壓鋼板。
8.4 4.內固定與植骨
用持骨器夾住加壓鋼板與上、下骨斷端,先在遠心段用螺釘固定。在骨折近段距鋼板1~2cm處將加壓器用螺釘固定於骨,並將小鉤鉤住鋼板上端最後的孔內(圖3.7.1.1.2.2-4)。通過擰旋加壓器上的螺釘實施骨斷端間加壓,再用螺釘將上骨折段固定(圖3.7.1.1.2.2-5)。取下加壓器,在不愈合骨折處的後側與外側植放鬆質骨條(圖3.7.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