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註解
赤眼爲病證名[1]。見《備急千金要方》卷六上。指白睛赤候風火眼[1]。《祕傳證治要訣》卷十:“赤眼有數種:氣毒赤者,熱壅赤者,有時眼赤者,無非血壅肝經所主。”即目赤[1]。
目赤(red eye;conjunctival hyperemia)爲症狀名[2]。出《黃帝內經素問·五常政大論》等篇。[2]。又名赤眼[2]、白睛紅赤(reddening of white of the eye; hyperemia of bulbar conjunctiva)[3]。是指雙眼或單眼白睛部位發紅的表現[3]。
《張氏醫通》卷八:“目赤有三:一曰風助火鬱於上;二曰火盛;三曰燥傷肝。”一般因於風火邪毒入侵者,多見目赤腫痛;肝熱上攻者,多見白睛紅赤,或抱輪紅甚;肝肺陰虛者,多見白睛淡紅,視物昏朦[3]。
對赤眼眵多者,要問是否接觸過紅眼病患者。目的是瞭解發病的原因,是屬外感六淫、內傷七情、勞倦飲食及外傷中的何種因素。宜結合眼部及全身病情辨證論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