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normal motion of the five elements[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3 註解
五常即五行[1]。見《素問·六元正紀大論》。《莊子·天運》:“天有六極五常。”成玄英疏:“五常謂五行。”《黃帝內經素問·六元正紀大論》:“五常之氣,太過不及,其發異也。”《傷寒論·序》:“人稟五常,以有五臟。”五行指木、火、土、金、水五類自然事物及其運動[2]。中國古代思想家用日常生活中習見的上述五類事物來說明自然萬物的起源和多樣性的統一,這種哲學思想早見於《左傳》、《國語》和《尚書·洪範》等書中[2]。戰國時代,五行說頗爲流行,並出現五行相生相勝的原理[2]。相生意味着相互滋生或促進,如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等;相勝又稱相剋,意味着互相排斥或抑制,如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等[2]。相生和相剋的協調,所謂生中有克,克中有生,大自然纔會運行不息,相反相成[2]。這些觀點,具有自發的辯證法因素,它的合理成分一直被保存下來,在實際應用中對中國古代天文、歷數、醫學等起了一定作用,例如在醫學應用上成爲中醫的五行學說[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