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運動神經傳導速度檢查
4.1 適應症
判定各種原因所致周圍神經損害與單純侵犯脊髓前角細胞疾病相鑑別。適應證如下:
1.周圍神經損傷。
2.周圍神經炎。
3.肌肉疾病。
4.2 禁忌證
無特殊禁忌證。
4.3 準備
1.檢查前要向患者說明目的和檢查方法,以充分取得患者的合作。
2.儀器設備準備 使用肌電圖儀,包括刺激和記錄兩部分。刺激儀採用輸出恆壓或恆流式的方波電流,脈寬爲0.5~1ms,頻率爲1Hz,使用超強強度刺激。刺激電極採用直徑5~7mm的表面雙電極。記錄電極置於該神經幹所支配的肌肉表面。
4.4 方法
測定運動神經和傳導速度,使用間距20~30mm的雙電極,選擇神經幹近、遠兩點做爲刺激點。記錄電極置於神經所支配的肌肉表面,測定以下參數:
(2)由刺激開始到出現誘發電位的潛伏期,包括近端刺激潛伏期和遠端刺激潛伏期。
(3)運動神經傳導速度。
傳導速度(m/s)=
式中:S1近端刺激點至記錄點的距離
S2遠端刺激點至記錄點的距離
T1近端潛伏期
T2遠端潛伏期
4.5 判斷標準
正常的運動神經傳導速度爲50~70m/s,但因所查的神經節段、溫度及受試者的年齡、性別的不同而有差異。
4.6 操作
1)記錄電極可用針極或表面電極。使用表面電極時,須先用乙醇擦拭皮膚,塗敷電極糊,將電極用膠布固定在受檢神經支配的遠端肌肉上。刺激電極多用雙極表面電極,置於該神經的淺表位置(或運動點上)。
2)刺激電流時限宜選0.1-0.5ms,頻率1-2/s,逐漸增加刺激強度直至引起肌肉反應出現肌電位後,繼續增加刺激強度達超限刺激,此時由數字平均器直接測定從刺激開始至引出反應的潛伏期,誘發電位的電壓、時限(也可在攝片後再測量)。
3)每條神經均須測定2個以上端點(近端及遠端)的潛伏期,從皮表投影測量端點間的神經長度,按下列公式計算運動神經傳導速度。
4)刺激點及記錄點位置的選擇
(1)正中神經:刺激點:鎖骨上窩Erb點、腋窩、肘部肱骨內上髁內上方、腕部橫紋正中。記錄點:拇短展肌。
(2)尺神經:刺激點:鎖骨上窩Erb點、腋窩、肘部肱骨內上髁與尺骨鷹嘴間、腕部掌橫紋尺側緣。記錄點:小指展肌。
(3)橈神經;刺激點;鎖骨上窩Erb點、腋窩、上臂外緣中部橈神經溝處、肱骨外上髁處。記錄點:肱橈肌或指總伸肌。
(4)肌皮神經:刺激點:鎖骨上窩Erb點、腋窩。記錄點:肱二頭肌。
(5)脛神經:刺激點:膕窩中央、跟腱與內踝之間。記錄點:踇短展肌。
(6)腓總神經:刺激點:膕窩外側緣、腓骨小頭下方、踝背橫紋處。記錄點:趾短伸肌。
(7)股神經:刺激點:腹股溝部股動脈外緣、大腿內中下1/3交界處。記錄點:股直肌及股內側肌。
(8)面神經:刺激點:耳前或耳後面神經幹處、顴骨下、下頜角或眼外眥外方。記錄點:額肌、上脣方肌或頦肌。
4.7 運動神經傳導速度參考值
正中神經:肘—腕部傳導速度60.28±5.27m/s,腕—拇短展肌潛伏期3.63±0.56ms
尺神經:肘—腕部傳導速度61.18±5.89m/s,腕—小指展肌潛伏期3.07±0.6ms
腓總神經:膕窩—踝部傳導速度55.6±5.3m/s,踝—趾短伸肌潛伏期4.5±0.7ms
脛神經:膕窩—踝部傳導速度49.24±6.64m/s,踝—蹲短展肌潛伏期4.82±0.95ms
凡傳導速度及潛伏期改變(減慢或延長)大於正常2倍標準差者爲減慢。
4.8 注意事項
1.檢查前須測皮膚溫度,如上肢溫低於30℃時應復溫後再作檢查。
3.刺激電壓應達到超限刺激強度,避免將H波誤認爲運動反應波,並在記錄電位時,電壓放大靈敏度調節應置於合適位置。
4.距離測量要正確,上肢可用皮尺測量,測量尺神經時前臂應屈曲15°,測量正中神經時前臂應取伸展位。測量下肢神經時可用骨盆尺,上肢近端距離亦可用骨盆尺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