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1.向患者宣傳中醫對飲食衛生的原則要求(飲食有節、清淡、雜食、富有營養),解釋各種治療飲食的目的意義,使樂於接受適合病情的飲食。
2.瞭解中醫對食物一般屬性的認識,根據病情選擇飲食。
(1)飲食應適合病情:如麻疹患者疹出未透時宜喫芫荽、鮮鯽魚;瘡瘍患者早期應忌食“發物”(海鮮、蝦蟹等),破潰膿多時飲食宜營養豐富,但不宜膏粱厚味;患痔瘡、炎症性眼病患者忌食辛辣等。
(2)飲食應適合體質:老年人、幼兒及重病、久病初愈時,脾胃功能差,應進清淡易消化的食物,消化能力好轉後,逐漸增加食量,可進葷腥食物。
3.注意食物與藥物的配伍禁忌,例如發汗藥忌生冷、酸醋;補藥忌茶葉、蘿蔔;接骨藥忌酸辣、荸薺;雲南白藥忌生冷、酸辣;或按醫囑要求執行。
4.根據特殊病情,需在統一食譜之外安排的飲食,可與營養室共同協商解決。對來自中醫典籍和民間的食療處方,確有療效且患者必需的,由主治醫師與營養室研究後採用。對患者家屬送來的飲食,醫護人員應瞭解情況予以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