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急診剖宮產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急診剖宮產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首選治療方案符合:
子宮下段剖宮產術ICD-9-CM-3:(74.1001)
4.1.2 (二)診斷依據。
人民衛生出版社)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人民衛生出版社)和剖宮產手術的專家共識(2014版)
2.產程因素:持續性枕橫位、枕後位、活躍期停滯和胎頭下降停滯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5 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爲首選治療方案符合:ICD-9-CM-3:74.1001子宮下段剖宮產術手術編碼者;
2.孕婦患有其他疾病時,但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可以進入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所必須的檢查項目。
3.感染性疾病篩查(孕期近期未作的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4.其他根據病情需要而定。
4.1.7 (七)選擇用藥。
1.按《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
2.抗菌藥物選擇第二代頭孢類;
3.預防性用藥時間爲斷臍後使用。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當天。
2.手術方式:子宮下段剖宮產術;
5.新生兒處理:斷臍、保暖、清理呼吸道等常規處理。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6 天。
3.預防性抗菌藥物:第二代頭孢類,術後48小時內停止使用。
4.1.10 (十)出院標準。
1.一般狀況良好,體溫正常;
2.血、尿常規基本正常;
3.切口癒合良好;
4.1.11 (十一)有無變異及原因分析。
1.孕婦原因延期手術;
4.產後尿瀦留;
5.切口延期癒合。
4.2 二、急診剖宮產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首選治療方案符合:子宮下段剖宮產術者(手術編碼ICD-9-CM-3:74.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 ≤6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手術日) | 住院第2天(術後第一天)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孕期情況、既往病史與體格檢查 □ 完成產科入院記錄 □ 常規輔助檢查 □ 確定診斷和手術時間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術前小結 □ 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 □ 完成“術前準備” □ 向孕婦及家屬交代術前注意事項 □ 手術(急診剖宮產術) □ 完成手術記錄及術後首程 | □ 醫師查房,進行手術及手術切口評估,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及手術切口感染 □ 兒科醫師查房 □ 完成日常病程記錄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術前+術後) □ 產科常規護理 □ 二級護理 □ 禁食 □ 多普勒聽胎心 □ 術後醫囑 □ 剖宮產術後常規護理 □ 一級護理 □ 禁食6小時後改流質 □ 留置導尿 □ 硬麻後護理 □ 淺靜脈置管護理 □ 鎮痛泵留置 □ 產後按摩 □ 縮宮素、補液 □ 剖宮產新生兒護理常規: □ 新生兒護理 □ 母乳餵養 □ 母嬰同室 □ 經皮膽紅素測定 □ 吸痰護理 臨時醫囑:(術前+術後) □ 術前常規 □ 術前導尿 □ 抗菌藥物皮試 □ 淺靜脈置管 □ 必要時配血、備血 □ 抗菌藥物 | 長期醫囑: □ 剖宮產術後常規護理 □ 一級護理 □ 流質飲食測血壓1次/日 □ 縮宮藥物 □ 剖宮產新生兒護理常規 □ 新生兒撫觸 1/日 □ 新生兒洗浴1/日 □ 臍部護理 臨時醫囑: □ 抗菌藥物 □ 複查血常規,尿常規 | ||||
主 要 護 理 工 作 | □ 入院護理評估 □ 靜脈取血 □ 術前物品準備 □ 術前心理護理 □ 提醒孕婦禁食水 | □ 隨時觀察產婦情況 □ 幫助產婦早開奶、早吸吮 □ 術後心理護理及生活護理 □ 夜間巡視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3天(術後第2日) | 住院第4日(術後第3日)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醫師查房,進行手術及手術切口評估,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及手術切口感染 □ 兒科醫師查房 □ 完成日常病程記錄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醫師查房,進行手術及手術切口評估,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及手術切口感染 □ 完成日常病程記錄和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剖宮產術後常規護理 □ 二級護理 □ 排氣後半流食 □ 拔除留置導尿 □ 產後康復理療 □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 剖宮產術後常規護理 □ 二級護理 □ 半流食或產婦飲食 □ 剖宮產新生兒護理常規 □ 產後康復理療 | ||||
主 要 護 理 工 作 | □ 隨時觀察產婦情況 □ 指導產婦餵母乳 □ 術後心理護理及生活護理 □ 夜間巡視 | □ 隨時觀察產婦情況 □ 指導產婦餵母乳 □ 術後心理護理及生活護理 □ 夜間巡視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5日(術後第4日) | 住院第6日(術後第5日)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進行手術及手術切口評估,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及手術切口感染 □ 完成日常病程記錄和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上級醫師查房,進行手術及手術切口評估,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及手術切口感染 □ 完成日常病程記錄和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剖宮產術後常規護理 □ 二級護理 □ 產婦飲食 □ 產後康復理療 | 長期醫囑: □ 剖宮產術後常規護理 □ 二級護理 □ 產婦飲食 □ 產後康復理療 | ||||
主 要 護 理 工 作 | □ 隨時觀察產婦情況 □ 指導產婦餵母乳 □ 術後心理護理及生活護理 □ 新生兒母乳餵養後72小時取足跟血篩查或聽力篩查(有條件實施) □ 夜間巡視 | □ 隨時觀察產婦情況 □ 指導產婦餵母乳 □ 術後心理護理及生活護理 □ 夜間巡視 |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白班 | 小夜班 | 大夜班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