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jìn rùn xìng xiōng xiàn liú de fàng shè zhì liáo
5 準備
1.術前向患者說明治療的目的和治療效果,交待注意事項,以獲得病人的積極配合。
2.常規檢查血象,出凝血時間。
3.給予高營養、易消化的飲食。
1.放射源 60Co γ射線或高能X射線或電子線。
2.放射治療範圍 局部瘤牀邊緣外放1cm(包括胸腺腫瘤和可能被浸潤的組織或器官),對已有明確心包種植轉移或心包積液者,應先給予全縱隔、全心包放射治療,給予腫瘤量DT 30~35Gy/3~3.5周後,局部瘤牀加量。如已有胸膜或肺轉移結節者,可應用全胸膜照射,或行半胸放射治療。
3.放射治療野設計 腫瘤多數位於前縱隔內,可先行單前野或前後對穿照射,然後改爲兩前斜野加楔形板等中心治療。有條件者可按治療計劃系統設計的方案進行治療。注意不要超出脊髓耐受劑量。
4.放射劑量 淋巴細胞爲主型者給予DT 50Gy/5周左右,上皮細胞爲主型或混合型的給予DT 60~70Gy,6~7周。
1.雙鎖骨上淋巴引流區可不需要常規做預防照射。
2.肌無力者,放射治療應慎重,放射治療前應先用抗膽鹼酯酶藥物控制肌無力,放射開始時劑量要小,緩慢增加劑量。療中或療後密切觀察病情變化,一旦出現危象,應及時處理。
3.避免肺體積過大照射及劑量過高。
4.脊髓劑量不超過其耐受量。
5.注意射野及分割劑量,減少心包炎等併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