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火禁爲病證名[1]。出《痘疹經驗良方》。禁瘡之一[1]。指痘疹初發之際,病人身發寒熱,誤以火燻其衣被,或置病人於溫熱環境之中,使皮膚乾燥,以致痘毒發泄不出,多見於兼有氣虛者,因氣虛不能鼓其毒,以致毒停皮膚之間,隱隱不能發出肌表,因而出痘時,毒陷皮內,痘點隱於皮下,覺有紅點,無頭無腳,或於四肢、頭面部,見一、二點痘粒,皮內隱隱之痘,終不能塊者,稱爲火禁[1]。宜用疏風解肌之藥,如水楊梅、荊芥之類,煎水溫浴,並用升麻葛根湯內服,以升發透痘[1]。
3 參考資料
- ^ [1]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