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伯基特淋巴瘤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伯基特淋巴瘤(BL)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伯基特淋巴瘤(ICD-10:C83.701,M9687/3)。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Classification of Tumors. Pathology and Genetic of Tumors of Haematopoietic and Lymphoid Tissue.》(2008),《血液病診斷及療效標準》(張之南,沈悌 主編,第三版,科學出版社),《NCCN Clinical Practice Guidilines in Oncology:Non-Hodgkin Lymphoma》(version 1,2011)。
1.臨牀表現:地方性BL非洲高發,常以頜面骨腫塊爲首發症狀,散發性BL多以腹部腫塊爲首發表現,結外受累及中樞神經系統(CNS)在BL多見,注意詢問有無頭痛、視物模糊等可疑中樞神經系統(CNS)侵犯表現,患者可伴有發熱、乏力、出血等症狀。
2.實驗室檢查:血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乳酸脫氫酶(LDH)、EBV血清學。
3.組織病理檢查:腫瘤細胞中等大小,形態相對單一,瀰漫浸潤生長,“星空現象”和高增殖指數(ki-67>95%)是其特徵。病理免疫組化抗體應包括sIgM、CD45(LCA)、CD20、CD3、CD10、Ki-67、c-MYC、BCL-2、BCL-6、TdT。組織熒光原位雜交(FISH)檢查明確是否存在c-MYC異位。
4.骨髓檢查:包括形態學、流式免疫分型、病理及免疫組化,有骨髓侵犯者行染色體核型檢查,組織病理FISH結果不理想時,可行骨髓細胞FISH檢測MYC異位。
5.鞘注及腦脊液檢查:發病時懷疑CNS受累者應進行腦脊液檢查,包括常規、生化,有條件時行流式免疫分型檢測。
6.影像學檢查:頸、胸、腹、盆腔CT,明確腫瘤侵犯範圍。有條件者可直接行PET-CT檢查。必要時行MRI檢查。
7.分期及預後分層:
(1). Burkitt淋巴瘤的Murphy分期
(2). 危險度分級
低危組:LDH正常,腹部病竈完全切除或者單個腹外病竈直徑<10cm;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淋巴瘤》(石遠凱主編,北京大學醫學出版社,2007年,第一版)、《惡性淋巴瘤》(沈志祥、朱雄增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2011年,第二版)、《腫瘤學治療指南——非霍奇金淋巴瘤NCCN 2015》。
治療選擇:
低危組:可採用CODOX-M或Hyper-CVAD方案3-4療程且CR後至少鞏固1療程;身體狀態不佳或老年患者,可採用EPOCH方案3-4療程且CR後至少鞏固1療程;經濟條件許可建議聯合利妥昔單抗治療。
高危組:可採用CODOX-M/IVAC交替方案共2-3個循環(含4-6療程)或Hyper-CVAD/MA交替方案共2-3個循環(含4-6療程);身體狀態不佳或老年患者,可採用EPOCH方案4-6療程;經濟條件許可建議聯合利妥昔單抗治療。
腫瘤溶解綜合徵的防治:化療前2-3天開始口服別嘌呤醇,充分水化,化療期間嚴密監測電解質和腎功能,高腫瘤負荷的患者可提前給予小劑量預治療(CTX 200mg/d×3-5天, Pred 1mg/kg×3-5天)。
中樞神經系統(CNS)侵犯的防治:化療過程中每療程均行腰穿及鞘內注射,確診CNS侵犯退出本路徑。
化療方案及劑量:
CODOX-M/IVAC±R(AB方案):
A方案(改良的CODOX-M±R)
R 375mg·m-2·d-1第0天,爲預防腫瘤溶解,第1療程時可推遲
應用
CTX 800mg·m-2·d-1第1天,200mg·m-2·d-1第2-5天
ADM 40mg·m-2·d-1第1天
VCR 1.5mg·m-2·d-1,最大2mg 第1,8天
MTX 3g·m-2·d-1第10天(第1h輸入總量1/3,剩餘2/3持續輸注
23h,輸畢12h開始亞葉酸鈣解救)
鞘注 Ara-C 50~70mg 第1,3天,MTX 10~12mg 第15天
B方案(IVAC±R)
R 375mg·m-2·d-1第0天
IFO 1.5g·m-2·d-1第1-5天,
美司那 360mg·m-2·次q3h 第1-5天
VP-16 60mg·m-2·d-1第1-5天
Ara-C 2g·m-2·次 q12h 第1-2天
鞘注 MTX 10~12mg 第5天
HyperCVAD/MA±R(AB方案)
A方案(HyperCVAD±R)
R 375mg·m-2·d-1第0天,爲預防腫瘤溶解,第1療程時可推遲至第5天應用
CTX 300mg·m-2·次 q12h 每組輸注3h, 第1-3天
美司那 600mg·m-2·d-1CTX前2h開始,維持24h,至末次CTX後
6h結束 第1-3天
VCR 1.4mg·m-2·d-1,最大2mg 第4,11天
ADM 50mg·m-2·d-1維持24h,第4天
DXM 30~40mg·d-1第1-4,11-14天
鞘注 MTX 10mg+Ara-C 50mg+DXM 10mg 化療間歇期,每療程2次
B方案(MA±R)
R 375mg·m-2·d-1第0天
MTX 1g·m-2·d-1第1天(第1h輸入總量1/3,剩餘2/3持續輸
注23h,輸畢12h開始亞葉酸鈣解救)
Ara-C 2g·m-2·次 q12h 第1-2天
鞘注 MTX 10mg+Ara-C 50mg+DXM 10mg 第1天
EPOCH±R
R 375mg·m-2·d-1第0天,爲預防腫瘤溶解,第1療程時可推遲至第6天應用
VP-16 50mg·m-2·d-1維持24h,第1-4天
VCR 0.4mg·m-2·d-1維持24h,第1-4天
ADM 10mg·m-2·d-1維持24h,第1-4天
(VP-16、VCR、ADM混合配置在一組500~1000ml NS中輸注)
CTX 750mg·m-2·d-1第5天(後續美司那解救3-4次)
Pred 60mg·m-2·次 p.o. 第1-5天
鞘注 MTX 10mg+Ara-C 50mg+DXM 10mg 化療間歇期,每療程2次
a. MTX使用後監測用藥後24h、48h、72h濃度;
b. 若MTX代謝正常,24h濃度≤20μmol/L,48h濃度≤1μmol/L,72h濃度≤0.1μmol/L;
c. MTX停藥後12h開始亞葉酸鈣解救;
d. 若24h濃度≤20μmol/L,首劑50mg iv然後 15mg q6h 共8次,直到MTX濃度小於0.1μmol/L;若24h≥20μmol/,則50~100mg q4~6h直到MTX濃度小於0.05μ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