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醫院院判

古代官吏 中醫學 古代醫生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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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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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tài yī yuàn yuàn pàn

2 註解

太醫院院判爲元、明、清三代官名[1]。明、清兩代,院判的職位僅次於院使[1]。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始設院判一職[1]。共二人,官階正五品[1]。位在院使、同知、僉院、同僉之下。明、清時期,院判職在院使之下,兩代均設二人,正六品。院判的職責是協助院使掌管醫療事務。

3 參考資料

  1. ^ [1]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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