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註解
生物全息律是生物體整體與部分及部分與部分之間生物學特徵全息對應的規律。全息生物學的主要基礎理論。由張穎清於1980年提出。生物全息律以全息胚概念爲基礎,全息胚是生物體的相對獨立部分。
全息胚與整體或全息胚與全息胚之間有如下全息對應關係:
(1)全息胚的各個部位都分別在整體或其他全息胚上有各自的對應部位。
(2)全息胚上的一個部位相對於該全息胚的其他部位,與整體或其他全息胚上其對應的部位生物學特性相似程度較大。
(3)各部位在一個全息胚上的分佈規律與各對應部位在整體或其他全息胚上的分佈規律相同。
(4)生長軸線連續的兩個全息胚,生物學特性相似程度最大的兩端總是處於相隔最遠的位置,即對立兩極相連。
在不同的研究對象或研究層次上,生物全息律還體現爲以下具體規律,如穴位分佈的全息律,生物體結構的全息律,形態全息律,生理全息律,生化全息律,廣義和狹義遺傳法則等。生物全息律能夠對動植物的形態作出新解釋,在生物化學、生理學、病理學、診療學、獸醫學、古生物學等方面有重要應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