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慢性腎炎綜合徵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慢性腎炎綜合徵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慢性腎炎綜合徵(ICD-10: N03.90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中華醫學會腎臟病學分會編著或修訂的《臨牀診療指南-腎臟病學分冊》、《臨牀技術操作規範-腎臟病學分冊》和《原發性腎小球疾病的診斷及其分類標準》進行診斷。
1.起病緩慢,病程遷延,患病時間超過3個月,部分患者急性起病,病程較短。
2.血尿, 以畸形紅細胞尿爲主,可有紅細胞管型,常有不同程度的蛋白尿,可伴有高血壓和腎功能減退。
4.1.3 (三)診治方案。
4.制定治療方案。
4.1.4 (四)標準住院日。
7-10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慢性腎炎綜合徵(ICD-10: N03.900)。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本路徑。
4.1.6 (六)住院期間的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3)肝腎功能、血電解質、血糖、血脂、血漿蛋白, ESR、CRP;凝血功能
(4)免疫學指標:ANA、dsDNA、C3、 C4、或ENA抗體譜、RF、ANCA、抗GMB抗體
副蛋白病篩查:血、尿免疫電泳,血尿免疫固定電泳,輕鏈;腫瘤標記物;HLA-27、超聲心動圖、腹部超聲、雙腎血管彩超、甲狀腺功能、腎小管功能檢測等。
4.1.7 (七)評估腎活檢的適應症和禁忌症,決定是否行腎活檢。
4.1.8 (八)治療方案的選擇。
控制血壓、減少尿蛋白、保護腎功能藥:血管緊張素酶抑制劑(ACEI)、血管緊張素受體拮抗劑(ARB)。
4.1.9 (九)出院標準。
1.建立臨牀診斷。
3.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1.10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出現腎功能急劇惡化、惡性高血壓等嚴重併發症,需要在住院期間處理。
3.出現治療相關的併發症,或腎穿刺併發症,需要住院期間處理。
4.臨牀診斷不是慢性腎炎綜合徵、複發性或持續性血尿和/或蛋白尿的患者,不進入本臨牀路徑。
4.2 二、慢性腎炎綜合徵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慢性腎炎綜合徵、複發性或持續性血尿和/或蛋白尿(ICD-10:N03.903);行___腎活檢____術
患者姓名: 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 天
□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 6天 | 住院第7- 10天 (出院日) |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化驗單 □ 對症支持治療 □ 向患者和家屬告知病情,簽署病情告知(必要時) | □上級醫師查房 □根據初步的檢查結果制訂下一步診療計劃 □根據情況調整基礎用藥 □申請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向患者及家屬交待病情 □簽署各種必要的知情 同意書、自費用品協議書 | □ 上級醫師查房,同意其出院 □ 完成出院小結 □ 出院宣教:向家屬交代出院注意事項,如何服藥,如隨訪項目、間隔時間、觀察項目等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腎臟病護理常規 □ 一級或二級護理 □ 低鹽飲食 □ 治療高血壓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凝血功能、CRP、 ESR、 □ 免疫指標、 □ 感染性疾病篩查 | 長期醫囑: □一級或二級護理 □低鹽飲食 □使用ACEI/ARB類藥物 □治療感染 □對症支持治療 臨時醫囑: □必要時檢查:ANCA、超聲心動圖、雙腎血管彩超、甲狀腺功能、血免疫固定電泳、血和尿輕鏈定量、腫瘤標誌物等 □其他特殊醫囑 |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 密切隨訪尿常規、腎功能等 |
護理工作 | □入院護理評估 | □ 宣教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心理與生活護理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無 □有,原因: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