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骨凹陷性骨折臨牀路徑(2010年版)

2010年版臨牀路徑 臨牀路徑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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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lú gǔ āo xiàn xìng gǔ zhé lín chuáng lù jìng (2010nián bǎn )

2 基本信息

顱骨凹陷性骨折臨牀路徑(2010年版)》由衛生部於2010年11月5日《關於印發顱骨凹陷性骨折神經外科11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衛辦醫政發〔2010〕17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關於印發顱骨凹陷性骨折神經外科11個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0〕17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我部2009年啓動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以來,各地按照我部統一部署,認真落實相關工作,試點工作穩步推進。根據《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有關要求,我部繼續推進臨牀路徑相關工作,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顱骨凹陷性骨折創傷急性硬腦膜下血腫創傷閉合性硬膜外血腫顱骨良性腫瘤大腦中動脈動脈瘤、頸內動脈動脈瘤高血壓腦出血大腦半球膠質瘤、大腦凸面腦膜瘤三叉神經良性腫瘤和椎管內神經纖維瘤神經外科11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依照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文件,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並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幸兵、鄧一鳴、胡瑞榮

電  話:010-68792825、68792840

郵  箱:mohyzsylc@163.com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顱骨凹陷性骨折臨牀路徑(2010年版)

4.1 一、顱骨凹陷性骨折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顱骨凹陷性骨折(ICD-10:S02.902)

顱骨凹陷性骨折整復術或顱骨鈦板、硅膠板、有機玻璃修補術(ICD-9-CM-3:02.02-02.06)。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神經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王忠誠神經外科學》(王忠誠主編,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神經外科學》(趙繼宗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

1.臨牀表現:

(1)病史:多有頭部外傷病史;

(2)頭皮血腫:在受力點有頭皮血腫挫傷

(3)局部下陷:急性期可檢查出局部骨質下陷

(4)局竈性症狀:當骨折下陷較深時,可刺破硬腦膜損傷及壓迫腦組織導致偏癱、失語和/或局竈性癲癇等相應症狀

2.輔助檢查

(1)頭顱X線平片:包括正位、側位骨折部位切線位平片,後者可顯示骨折片陷入顱內深度;

(2)頭顱CT掃描(含骨窗像):凹陷骨折徵象,平掃可除外有無繼發顱內異常;

(3) 血常規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神經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王忠誠神經外科學》(王忠誠主編,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神經外科學》(趙繼宗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

1.顱骨凹陷性骨折診斷明確,骨折凹陷深度>1cm,臨牀出現局竈性症狀顱內壓增高症狀者,需行凹陷骨折整復術:較固定的凹陷骨折,採用凹陷四周鑽孔、銑(或鋸)下骨瓣,將其整覆成形再復位固定;粉碎性凹陷骨折,手術摘除遊離骨片,保留帶有骨膜的骨片,縮小日後需修補的面積,需向家屬交待病情及圍術期可能出現的併發症。

2.大靜脈靜脈竇處的凹陷性骨折,如無明顯臨牀症狀,即使下陷較深仍可觀察,待充分準備後擇期手術;重要功能區的凹陷骨折,當骨折片壓迫導致神經功能障礙,如偏癱癲癇等,應行骨片復位或清除術。

3.合併腦損傷或凹陷面積大,導致顱內壓增高、CT顯示中線結構移位、出現腦疝徵象者,行開顱去骨瓣減壓術。

4.開放性粉碎性凹陷性骨折者,行手術清創及骨片清除術。

5.手術風險較大者(高齡、妊娠期、合併較嚴重內科疾病),需向患者或家屬交待病情;如不同意手術,應當充分告知風險,履行簽字手續,並予嚴密觀察。

6.對於嚴密觀察、保守治療的患者,如出現顱內壓增高徵象應行急診手術。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9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符合ICD-10:S02.902顱骨凹陷性骨折疾病診斷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3.當患者雙側瞳孔散大,自主呼吸停止1小時以上,或處於瀕死狀態,不進入此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適於急診手術)。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血型

(2)凝血功能、肝腎功能、血電解質血糖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3)心電圖、胸部X線平片;

(4)頭顱CT掃描(含骨窗像)。

2.根據患者病情,建議選擇的檢查項目:

(1)頸部CT掃描、X線平片;

(2)腹部B超

(3)年齡>65歲的患者,行心肺功能評估超聲心動圖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選擇用藥。根據傷口有無污染感染決定抗菌藥物使用時間。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當天行急診手術。

1.麻醉方式:全身麻醉

2.手術方式:顱骨凹陷性骨折整復術或顱骨鈦板、硅膠板、有機玻璃修補術。

3.手術內置物:顱骨、硬腦膜修復材料、顱骨固定材料等。

4.術中用藥:抗菌藥物脫水藥

5.輸血:根據手術失血情況決定。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8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術後當日和術後第7天覆查頭顱CT(加骨窗像)(如患者病情發生急劇變化,隨時安排複查);血常規、尿常規、肝腎功能、血電解質

2.根據患者病情,建議可選擇的檢查項目:頭頸部MRI、胸腹部X線平片、腹部B超

3.術後用藥:抗菌藥物脫水藥,有嚴重腦挫裂傷者可使用抗癲癇藥7天。

4.1.10 (十)出院標準。

1.患者病情穩定體溫正常,手術切口癒合良好;生命體徵平穩。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術後繼發其他部位硬腦膜外血腫硬腦膜下血腫腦內血腫腦挫裂傷和顱內高壓等,嚴重者需要再次開顱手術,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2.術後切口顱骨或顱內感染,內置物排異反應,出現嚴重神經系統併發症,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與費用增加。

3.伴發其他疾病需進一步診治,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4.非急診患者不納入本路徑。

4.2 二、顱骨凹陷性骨折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顱骨凹陷性骨折(ICD-10:S02.902)

顱骨凹陷性骨折整復術或顱骨鈦板、硅膠板、有機玻璃修補術(ICD-9-CM-3:

02.02-02.06)。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9天

時間

住院第1日

(手術當日)

住院第2日

(術後第1天)

主要診療工作

o 病史採集,體格檢查,完成病歷書寫

o 相關檢查

o 上級醫師查看患者,制訂治療方案,完善術前準備

o 向患者和/或家屬交代病情,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

o 安排急診手術

o 術後觀察切口敷料情況;觀察神經功能恢復情況

o 完成手術記錄及術後記錄

o 向患者及其家屬交待手術情況及術後注意事項

o 臨牀觀察神經功能恢復情況

o 傷口換藥,觀察傷口敷料情況

o 複查術後頭顱CT

o 複查血常規血生化

o 完成病程記錄

重點醫囑

長期醫囑(術前):

o 術前禁食水

臨時醫囑(術前):

o 備皮

o 抗菌藥物皮試

o 急查血常規凝血功能、肝腎功能、血電解質血糖感染性疾病篩查

o 頭顱X線平片、CT掃描

o 心電圖、胸部X線平片

長期醫囑(術後):

o 一級護理

o 禁食水

o 生命體徵監測

o 術中用抗菌藥物

o 補液治療

臨時醫囑(術後):

o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相應醫囑

長期醫囑:

o 一級護理

o 術後流食

o 補液治療

o 生命體徵監測

o 抗菌藥物

o 抗癲癇治療(酌情)

臨時醫囑:

o 頭顱CT

o 血常規

o 肝腎功能+電解質

o 換藥

主要護理工作

o 入院護理評估及宣教、手術前宣教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及神經系統狀況

o 觀察記錄患者神志、瞳孔生命體徵

o 完成術前準備

o 遵醫囑給藥

o 術後心理護理及生活護理

o 完成護理記錄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及神經系統功能恢復情況

o 觀察記錄患者神志、瞳孔生命體徵以及手術切口有無滲血滲液

o 遵醫囑給藥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術後心理、基礎護理

o 遵醫囑留取化驗標本監測指標變化

o 完成護理記錄

病情變異記錄

o無  o有,原因:

1.

2.

o無  o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第3日

(術後第2天)

住院第4日

(術後第3天)

住院第5日

(術後第4天)

主要診療工作

o 臨牀觀察神經功能恢復情況

o 完成病程記錄

o 拔除引流(酌情)

o 傷口換藥(根據有無引流定)

o 臨牀觀察神經功能恢復情況

o 完成病程記錄

o 停抗菌藥物

o 臨牀觀察神經功能恢復情況

o 上級醫師查房

o 完成病程記錄

重點醫囑

長期醫囑:

o 普食

o 一級護理

臨時醫囑:

o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相應醫囑

長期醫囑:

o 普食

o 一級護理

臨時醫囑:

o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相應醫囑

長期醫囑:

o 普食

o 一級護理

臨時醫囑:

o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相應醫囑

主要護理工作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及神經系統功能恢復情況

o 觀察記錄患者神志、瞳孔生命體徵以及手術切口有無滲血滲液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完成用藥及術後宣教

o 術後心理、基礎護理

o 完成護理記錄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及神經系統功能恢復情況

o 觀察記錄患者神志、瞳孔生命體徵以及手術切口有無滲血滲液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術後心理、基礎護理

o 根據患者病情需要完成護理記錄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及切口情況

o 觀察神經系統功能恢復情況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協助患者進行肢體活動

o 根據患者病情需要完成護理記錄

病情變異記錄

o無  o有,原因:

1.

2.

o無  o有,原因:

1.

2.

o無  o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第6日

(術後第5天)

住院第7日

(術後第6天)

住院第8日

(術後第7天)

住院第9日

(術後第8天)

主要診療工作

o 臨牀觀察神經功能恢復情況

o 傷口換藥,觀察切口敷料情況

o 完成病程記錄

o 查看化驗結果

o 臨牀觀察神經功能恢復情況

o 完成病程記錄

o 臨牀觀察神經功能恢復情況

o 複查頭顱CT

o 完成病程記錄

o 根據切口情況予以拆線或延期門診拆線

o 確定患者能否出院

o 向患者交代出院注意事項、複查日期

o 通知出院處

o 開出院診斷書

o 完成出院記錄

重點醫囑

長期醫囑:

o 普食

o 二級護理

臨時醫囑:

o 換藥

o 血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

長期醫囑:

o 普食

o 二級護理

長期醫囑:

o 普食

o 二級護理

臨時醫囑:

o 頭顱CT

o 通知出院

o 出院帶藥

主要護理工作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及切口情況

o 觀察神經系統功能恢復情況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協助患者進行肢體活動

o 根據患者病情需要完成護理記錄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及切口情況

o 觀察神經系統功能恢復情況

o 協助患者進行肢體活動

o 出院指導

o 根據患者病情需要完成護理記錄

o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及切口情況

o 觀察神經系統功能恢復情況

o 協助患者進行肢體活動

o 根據患者病情需要完成護理記錄

o 完成出院指導

o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病情變異記錄

o無  o有,原因:

1.

2.

o無  o有,原因:

1.

2.

o無  o有,原因:

1.

2.

o無  o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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