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發佈通知
衛辦醫政發〔2010〕17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我部2009年啓動臨牀路徑管理試點工作以來,各地按照我部統一部署,認真落實相關工作,試點工作穩步推進。根據《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有關要求,我部繼續推進臨牀路徑相關工作,組織有關專家研究制定了顱骨凹陷性骨折、創傷性急性硬腦膜下血腫、創傷性閉合性硬膜外血腫、顱骨良性腫瘤、大腦中動脈動脈瘤、頸內動脈動脈瘤、高血壓腦出血、大腦半球膠質瘤、大腦凸面腦膜瘤、三叉神經良性腫瘤和椎管內神經纖維瘤等神經外科11個病種的臨牀路徑,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結合當地醫療工作實際,依照我部印發的臨牀路徑文件,指導各試點醫院制訂具體實施的臨牀路徑,並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將有關情況報我部醫政司。
聯繫人:衛生部醫政司醫療處 幸兵、鄧一鳴、胡瑞榮
電 話:010-68792825、68792840
郵 箱:mohyzsylc@163.com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顱骨凹陷性骨折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行顱骨凹陷性骨折整復術或顱骨鈦板、硅膠板、有機玻璃修補術(ICD-9-CM-3:02.02-02.06)。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神經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王忠誠神經外科學》(王忠誠主編,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神經外科學》(趙繼宗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
1.臨牀表現:
(1)病史:多有頭部外傷病史;
(4)局竈性症狀:當骨折片下陷較深時,可刺破硬腦膜,損傷及壓迫腦組織導致偏癱、失語和/或局竈性癲癇等相應症狀。
2.輔助檢查:
(1)頭顱X線平片:包括正位、側位和骨折部位切線位平片,後者可顯示骨折片陷入顱內深度;
(2)頭顱CT掃描(含骨窗像):凹陷骨折徵象,平掃可除外有無繼發顱內異常;
(3) 血常規。
4.1.3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神經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王忠誠神經外科學》(王忠誠主編,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神經外科學》(趙繼宗主編,人民衛生出版社)。
1.顱骨凹陷性骨折診斷明確,骨折凹陷深度>1cm,臨牀出現局竈性症狀或顱內壓增高症狀者,需行凹陷骨折整復術:較固定的凹陷骨折,採用凹陷四周鑽孔、銑(或鋸)下骨瓣,將其整覆成形再復位固定;粉碎性凹陷骨折,手術摘除遊離骨片,保留帶有骨膜的骨片,縮小日後需修補的面積,需向家屬交待病情及圍術期可能出現的併發症。
2.大靜脈或靜脈竇處的凹陷性骨折,如無明顯臨牀症狀,即使下陷較深仍可觀察,待充分準備後擇期手術;重要功能區的凹陷骨折,當骨折片壓迫導致神經功能障礙,如偏癱、癲癇等,應行骨片復位或清除術。
3.合併腦損傷或凹陷面積大,導致顱內壓增高、CT顯示中線結構移位、出現腦疝徵象者,行開顱去骨瓣減壓術。
4.開放性粉碎性凹陷性骨折者,行手術清創及骨片清除術。
5.手術風險較大者(高齡、妊娠期、合併較嚴重內科疾病),需向患者或家屬交待病情;如不同意手術,應當充分告知風險,履行簽字手續,並予嚴密觀察。
6.對於嚴密觀察、保守治療的患者,如出現顱內壓增高徵象應行急診手術。
4.1.4 (四)標準住院日爲9天。
4.1.5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符合ICD-10:S02.902顱骨凹陷性骨折疾病診斷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3.當患者雙側瞳孔散大,自主呼吸停止1小時以上,或處於瀕死狀態,不進入此路徑。
4.1.6 (六)術前準備(適於急診手術)。
1.必需的檢查項目:
(2)凝血功能、肝腎功能、血電解質、血糖、感染性疾病篩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4)頭顱CT掃描(含骨窗像)。
(1)頸部CT掃描、X線平片;
(2)腹部B超;
4.1.7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選擇用藥。根據傷口有無污染和感染決定抗菌藥物使用時間。
4.1.8 (八)手術日爲入院當天行急診手術。
2.手術方式:顱骨凹陷性骨折整復術或顱骨鈦板、硅膠板、有機玻璃修補術。
4.1.9 (九)術後住院恢復≤8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術後當日和術後第7天覆查頭顱CT(加骨窗像)(如患者病情發生急劇變化,隨時安排複查);血常規、尿常規、肝腎功能、血電解質。
2.根據患者病情,建議可選擇的檢查項目:頭頸部MRI、胸腹部X線平片、腹部B超。
3.術後用藥:抗菌藥物、脫水藥,有嚴重腦挫裂傷者可使用抗癲癇藥7天。
4.1.10 (十)出院標準。
1.患者病情穩定,體溫正常,手術切口癒合良好;生命體徵平穩。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4.1.11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術後繼發其他部位硬腦膜外血腫、硬腦膜下血腫、腦內血腫、腦挫裂傷和顱內高壓等,嚴重者需要再次開顱手術,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2.術後切口、顱骨或顱內感染,內置物排異反應,出現嚴重神經系統併發症,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與費用增加。
3.伴發其他疾病需進一步診治,導致住院時間延長。
4.非急診患者不納入本路徑。
4.2 二、顱骨凹陷性骨折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顱骨凹陷性骨折(ICD-10:S02.902)
行顱骨凹陷性骨折整復術或顱骨鈦板、硅膠板、有機玻璃修補術(ICD-9-CM-3:
02.02-02.06)。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9天
時間 | 住院第1日 (手術當日) | 住院第2日 (術後第1天) | |
主要診療工作 | o 病史採集,體格檢查,完成病歷書寫 o 安排急診手術 o 完成手術記錄及術後記錄 | o 傷口換藥,觀察傷口敷料情況 o 複查術後頭顱CT o 完成病程記錄 | |
重點醫囑 | 長期醫囑(術前): o 術前禁食水 臨時醫囑(術前): o 備皮 o 抗菌藥物皮試 o 急查血常規、凝血功能、肝腎功能、血電解質、血糖,感染性疾病篩查 o 頭顱X線平片、CT掃描 | 長期醫囑(術後): o 一級護理 o 禁食水 o 術中用抗菌藥物 o 補液治療 臨時醫囑(術後): o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相應醫囑 | 長期醫囑: o 一級護理 o 術後流食 o 補液治療 o 抗菌藥物 o 抗癲癇治療(酌情) 臨時醫囑: o 頭顱CT o 血常規 o 換藥 |
主要護理工作 | o 入院護理評估及宣教、手術前宣教 o 完成術前準備 o 遵醫囑給藥 o 術後心理護理及生活護理 o 完成護理記錄 | o 觀察記錄患者神志、瞳孔、生命體徵以及手術切口有無滲血滲液 o 遵醫囑給藥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術後心理、基礎護理 o 完成護理記錄 | |
病情變異記錄 | o無 o有,原因: 1. 2. | o無 o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3日 (術後第2天) | 住院第4日 (術後第3天) | 住院第5日 (術後第4天) |
主要診療工作 | o 完成病程記錄 o 拔除引流(酌情) o 傷口換藥(根據有無引流定) | o 完成病程記錄 o 停抗菌藥物 | o 上級醫師查房 o 完成病程記錄 |
重點醫囑 | 長期醫囑: o 普食 o 一級護理 臨時醫囑: o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相應醫囑 | 長期醫囑: o 普食 o 一級護理 臨時醫囑: o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相應醫囑 | 長期醫囑: o 普食 o 一級護理 臨時醫囑: o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相應醫囑 |
主要護理工作 | o 觀察記錄患者神志、瞳孔、生命體徵以及手術切口有無滲血滲液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完成用藥及術後宣教 o 術後心理、基礎護理 o 完成護理記錄 | o 觀察記錄患者神志、瞳孔、生命體徵以及手術切口有無滲血滲液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o 術後心理、基礎護理 |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
病情變異記錄 | o無 o有,原因: 1. 2. | o無 o有,原因: 1. 2. | o無 o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6日 (術後第5天) | 住院第7日 (術後第6天) | 住院第8日 (術後第7天) | 住院第9日 (術後第8天) |
主要診療工作 | o 完成病程記錄 o 查看化驗結果 | o 完成病程記錄 | o 複查頭顱CT o 完成病程記錄 | o 確定患者能否出院 o 通知出院處 o 開出院診斷書 o 完成出院記錄 |
重點醫囑 | 長期醫囑: o 普食 o 二級護理 臨時醫囑: o 換藥 | 長期醫囑: o 普食 o 二級護理 | 長期醫囑: o 普食 o 二級護理 臨時醫囑: o 頭顱CT | o 通知出院 o 出院帶藥 |
主要護理工作 | o 預防併發症護理 | o 出院指導 | o 完成出院指導 o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
病情變異記錄 | o無 o有,原因: 1. 2. | o無 o有,原因: 1. 2. | o無 o有,原因: 1. 2. | o無 o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