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藥品標準
2.1 正式名
2.2 漢語拼音
Libaweilin Paoteng Keli
2.3 標準號
WS-021(X-014)-95
2.4 拉丁文或英文
GRANULAE RIBAVIRINI EFFERVESCENTIS
2.5 主要活性成分
利巴韋林(C8H12N4O5)應爲標示量的93.0~107.0%。
2.6 性狀
白色或類白色可溶性顆粒;味甜。
2.7 鑑別
(1)取細粉適量(約相當於利巴韋林0.15g),加水10ml,振搖,使利巴韋林溶解,濾過,濾液中加氫氧化鈉試液5ml,加熱煮沸,即放出氨氣,遇溼潤的紅色石蕊試紙顯藍色。
(2)取細粉適量(約相當於利巴韋林0.15g),加水15ml振搖,使利巴韋林溶解,濾過,取濾液作爲供試品溶液;另取利巴韋林對照品,加水製成每1ml中含10mg的溶液,作爲對照溶液,照薄層色譜法(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30頁)試驗,吸取上述兩種溶液各10μl,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醋酸乙酯–乙醇(1∶1)爲展開劑,展開後,晾乾,噴以新配製的茴香醛液(取茴香醛0.5ml,加冰醋酸50ml及硫酸1ml,混勻),在105℃乾燥10分鐘,立即檢視。供試品溶液所顯示主斑點的顏色和位置應與對照溶液的主斑點相同。
2.8 檢查
酸度 取本品1包(約相當於利巴韋林0.15g),加水100ml溶解後,依法測定(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44頁),PH值應爲5.5~7.0。
乾燥失重 取本品,在60℃減壓乾燥至恆重,減失重量不得過2.0%(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55頁)。
其他 應符合顆粒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10頁)。
2.9 含量測定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混合均勻,精密稱取適量(約相當於利巴韋林0.5g),按氮測定法(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63頁第一法),自“沿瓶壁緩緩加水250ml……”起依法測定,每1ml的硫酸液(0.05mol/L)相當於24.42mg的C8H12N4O5。
2.10 作用與用途
2.11 用法與用量
2.12 注意
2.13 劑量
口服 成人一次0.15~0.3g,一日3次,或遵醫囑。
2.14 標示量
2.15 類別
2.16 製劑
口服 成人一次0.15~0.3g,一日3次,或遵醫囑。
2.17 規格
0.15g
2.18 貯藏
2.19 有效期
暫定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