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本草害利》爲書名[1]。清·凌奐撰[1]。作者得其師吳古年之《本草分隊》,遂以此爲基礎,集諸家本草之藥論,補入藥物有害於疾病之內容,更名《本草害利》[1]。其分類仍沿襲《本草分隊》之舊,按臟腑列十一部(隊),各部又分溫涼補瀉,以猛將、次將之稱,註明諸藥之藥性強弱[1]。書中述藥時分“害”、“利”、“修治”三項,而以“害”(藥物副作用)列於先,是其獨特之處[1]。又於“利”項述諸藥功用及配伍,“修治”項下介紹炮製方法及用藥品種鑑別[1]。內容豐富,切於臨牀應用[1]。建國後中醫古籍出版社出版排印本[1]。
3 參考資料
- ^ [1]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