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試行)

醫療機構管理 安寧療護中心 法規文件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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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ān níng liáo hù zhōng xīn jī běn biāo zhǔn ( shì xíng )

2 基本信息

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試行)》由國家衛生計生委於2017年1月25日《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和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國衛醫發〔2017〕7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印發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和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

國衛醫發〔201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40號)和《關於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4號),進一步推進安寧療護發展,滿足人民羣衆健康需求,我委制定了《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試行)》和《安寧療護中心管理規範(試行)》(可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7年1月25日

4 正文

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試行)

安寧療護中心是爲疾病終末期患者臨終前通過控制痛苦和不適症狀,提供身體、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護和人文關懷等服務,以提高生命質量,幫助患者舒適、安詳、有尊嚴離世的醫療機構。

4.1 一、牀位

應根據當地實際需求和資金情況,併兼顧發展等設置牀位數,牀位總數應在50張以上。

4.2 二、科室設置

(一)臨牀科室:至少設內科、疼痛科臨終關懷科。

安寧療護住院病區應當劃分病房、護士站、治療室、處置室、談心室(評估室)、關懷室(告別室)、醫務人員辦公室、配膳室沐浴室和日常活動場所等功能區域。

(二)醫技和相關職能科室:至少設藥劑科、醫療質量管理、護理管理、醫院感染管理、病案管理部門。

醫學影像、臨牀檢驗消毒供應服務等,可以由簽訂協議的其他具備合法資質機構提供。

4.3 三、人員

(一)安寧療護中心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每10張牀位至少配備1名執業醫師。根據收治對象的疾病情況,可以聘請相關專科的兼職醫師進行定期巡診,處理各專科醫療問題。

(二)安寧療護中心至少配備1名具有主管護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註冊護士。每10張牀至少配備4名護士,並按照與護士1:3的比例配備護理員。

(三)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配備適宜的藥師、技師、臨牀營養師、心理諮詢(治療)師、康復治療師、中醫藥、行政管理、後勤、醫務社會工作者及志願服務等人員。

4.4 四、建築要求

(一)安寧療護中心的建築設計佈局應當滿足消防安全、環境衛生學和無障礙要求。

(二)病房每牀淨使用面積不少於5平方米,每牀間距不少於1.5米。兩人以上房間,每牀間應當設有帷幕或隔簾,以利於保護患者隱私。每牀應配備牀旁櫃及呼叫裝置,並配備牀檔和調節高度的裝置。

(三)每個病房應當設置衛生間,衛生間地面應當滿足無障礙、易清洗、不滲水和防滑的要求。

(四)病區設有獨立洗澡間,配備扶手、緊急呼叫裝置。充分考慮臨終患者的特殊性,配備相適應的洗澡設施、移動患者設施和防滑倒等安全防護措施。

(五)設有室內、室外活動等區域,且應當符合無障礙設計要求。患者活動區域和走廊兩側應當設扶手,房門應當方便輪椅、平車進出;功能檢查用房、理療用房應當設無障礙通道。

(六)設有關懷室(告別室),考慮民俗、宗教、傳統文化需要,尊重民族習慣,體現人性、人道、關愛的特點,配備滿足家屬告別亡者需要的設施。

4.5 五、設備

(一)基本設備。至少配備聽診器血壓計溫度計身高體重測量設備、呼叫裝置、給氧裝置、電動吸引器或吸痰裝置、氣墊牀或具有防治壓瘡功能的牀墊、治療車、晨晚間護理車、病歷車、藥品櫃、心電圖機、血氧飽和度監測儀、超聲霧化機、血糖檢測儀、患者轉運車等。

臨牀檢驗消毒供應與其他合法機構簽訂相關服務合同,由其他機構提供服務的,可不配備檢驗消毒供應設備。

(二)病房牀單元基本裝備。應當與二級綜合醫院相同,病牀應當設有牀擋。

(三)其他。應當有與開展的診療業務相應的其他設備。

5 解讀

5.1 一、背景情況

發展安寧療護既是滿足羣衆多樣化、多層次健康需求的客觀需要,也有利於節約醫療支出,提高醫療資源效率。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滿足人民羣衆多樣化、多層次的健康需求。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指導意見》,明確要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機構合作機制,整合醫療、康復養老和護理資源,爲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以及臨終關懷一體化的健康和養老服務。2016 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全民健康是建設健康中國的根本目的,要實現從胎兒生命終點的全程健康服務和健康保障,全面維護人民健康。要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康復、老年病、長期護理、慢性病管理、安寧療護等醫療機構建設。

5.2 二、起草過程

通過對部分省份安寧療護發展情況進行深入調研,結合調研情況,研究起草了安寧療護基本標準等相關文件。以問題爲導向,多次組織專題討論會,深入研究討論,並廣泛徵求了全國各地意見。在此基礎上進行反覆修改完善,形成了《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及管理規範(試行)》和《安寧療護實踐指南》(試行),以指導各地加強安寧療護中心的建設和管理,規範安寧療護服務行爲

5.3 三、主要內容

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及管理規範(試行)》明確了安寧療護中心是爲疾病終末期患者臨終前通過控制痛苦和不適症狀,提供身體、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護和人文關懷等服務,以提高生命質量,幫助患者舒適、安詳、有尊嚴離世的醫療機構。規定安寧療護中心的牀位、科室設置、人員、建築要求、設備等基本條件和要求。要求安寧療護中心要加強機構管理、質量管理感染防控與安全管理及人員培訓;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安寧療護中心的監督管理,切實保障醫療質量和患者安全。

安寧療護實踐指南》(試行)明確了安寧療護實踐是以臨終患者和家屬爲中心,以多學科協作模式進行,主要內容包括疼痛及其他症狀控制,舒適照護,心理精神社會支持等。規定疼痛症狀控制的診療護理要點,舒適照護要點,以及對患者及家屬的心理支持和人文關懷等服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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