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3: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eat stress
ICS 13.100
C 5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T 229.3—2010《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 第3部分:高溫》(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3: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eat stress)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於2010年03月10日發佈,自2010年10月01日起實施。
3 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按部分發布,目前計劃出版以下幾個部分:
——第1部分:生產性粉塵:
——第2部分:化學物;
——第3部分:高溫;
——第4部分:噪聲。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的第3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中高溫接觸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是在GBZ 2—2002《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中4.4.3高溫作業分級基礎上修訂而成的。自本部分實施之日起,GBZ 2—2002中相應的內容作廢。
本部分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增加了熱應激、高溫熱環境等與高溫作業分級有關的標準術語;
——對高溫作業等級進行了重新劃分;
——在高溫作業等級劃分中增加了熱暴露時間和服裝阻熱性能因素:
本部分的附錄A爲規範性附錄。
本部分由衛生部職業衛生標準專業委員會提出。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批准。
本部分主要起草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衛生學環境醫學研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劉洪濤、李濤、王天輝、張敏、馬強、社燮禕、王靜、張娜、徐傳香、吳銘權。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佈情況爲:
——GB4200—84,GB/T 4200—1997,GB/T 17244—1998,GBZ 2—2002。
5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Z 2.2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6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熱應激反應 heat strain
3.2
熱平衡 heat balance
機體通過調節產熱率和散熱率,使機體的產熱量等於散熱量,而保持機體體溫處於平衡的狀態。
3.3
熱適應 heat adaptation
3.4
熱習服 heat acclimatization
3.5
溼球黑球溫度指數 wet-bulb globe temperature index
又稱WBGT指數,指綜合評價人體接觸作業環境熱負荷的一個基本參量。
室外WBGT=自然溼球溫度(℃)×0.7+黑球溫度(℃)×0.2+乾球溫度(℃)×0.1
室內WBGT=自然溼球溫度(℃)×0.7+黑球溫度(℃)×0.3
3.6
環境熱強度 environment heat intensity
環境溫度、溼度、風速、熱輻射影響人體熱散發的強度以WBGT指數表示。
3.7
服裝的阻熱性 clothing thermal insulation
生產勞動過程中,勞動者所着的服裝影響人體熱散發的性能,單位爲Clo。
3.8
高溫作業勞動-休息制度 work-rest regimen
7 4 高溫作業分級
7.1 4.1 分級原則與基本要求
4.1.1 應對高溫作業的健康危害、環境熱強度、接觸高溫時間、勞動強度和工作服裝阻熱性能等全面評價基礎上進行分級。
4.1.2 分級前,通過現場巡查,識別工作場所高溫的產生過程、分佈範圍和採取的控制和防護措施,收集既往熱損傷發生和事故資料,確定需要進行分級的作業。作業分級應與日常監測相結合。
4.1.3 對作業分級結果和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要定期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提示可能與原分級結果不一致的,或因生產工藝、原材料、設備等發生改變時應重新進行分級,並提出新的預防控制措施和建議。
4.1.4 分級結果以分級報告書形式表示,報告書內容包括分級依據、分級結果、預防控制措施和建議、效果評價的方法和應告知的對象。
4.1.5 分級報告書應告知用人單位負責人、管理者和相關勞動者。
4.1.6 分級資料應歸檔保存。
7.2 4.2 分級依據及方法
高溫作業分級的依據包括勞動強度、接觸高溫作業時間、WBGT指數和服裝的阻熱性。
4.2.1 高溫作業分級時,需確定體力勞動強度分級,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按GBZ/T 189.10執行。
4.2.2 高溫作業分級時,需確定接觸高溫作業時間,接觸高溫作業時間以每個工作日累計接觸高溫作業時間計,單位爲分鐘( min)。
4.2.3 高溫作業分級時,需確定作業環境熱強度,即WBGT指數。WBGT指數的測定按GBZ/T 189.7執行。
4.2.4 高溫作業分級時,需確定勞動者穿着服裝的阻熱性。長袖襯衫和長褲工作服及紡織材料連褲工作服的絕熱係數爲0.6 Clo。
4.2.5 根據以上測定評價結果,對照表1內容進行分級。
7.3 4.3 分級
高溫作業按危害程度分爲4級,即輕度危害作業(Ⅰ級)、中度危害作業(Ⅱ級)、重度危害作業(Ⅲ級)和極重度危害作業(Ⅳ級)(表1)。
表1 高溫作業分級
8 5 分級管理原則
5.1 根據不同等級的高溫作業進行不同的衛生學監督和管理。分級越高,發生熱相關疾病的危險度越高。
5.2 輕度危害作業(Ⅰ級):在目前的勞動條件下,可能對勞動者的健康產生不良影響。應改善工作環境,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採取職業健康監護和防暑降溫防護措施,保持勞動者的熱平衡。
5.3 中度危害作業(Ⅱ級):在目前的勞動條件下,可能引起勞動者的健康危害。在採取上述措施的同時,強化職業健康監護和防暑降溫等防護措施,調整高溫作業勞動一休息制度,降低勞動者熱應激反應及接觸熱環境的單位時間比率。
5.4 重度危害作業(Ⅲ級):在目前的勞動條件下,很可能引起勞動者的健康危害,產生熱損傷。在採取上述措施的同時,強調進行熱應激監測,通過調整高溫作業勞動一休息制度,進一步降低勞動者接觸熱環境的單位時間比率。
5.5 極重度危害作業(Ⅳ級):在目前的勞動條件下,極有可能引起勞動者的健康危害,產生嚴重的熱損傷。在採取上述措施的同時,嚴格進行熱應激監測和熱損傷防護措施,通過調整高溫作業勞動休息制度,嚴格限制勞動者接觸熱環境的時間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