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癌抗原15-3又稱糖類抗原15-3,屬2株單克隆抗體識別的糖類抗原,分別來源於乳汁脂肪酸和乳腺細胞癌細胞,是一種與乳腺癌等惡性腫瘤相關的抗原,對乳腺癌和卵巢癌的診斷意義較好,但對乳腺癌早期敏感性不高。癌抗原15-3也是術後隨訪、監測腫瘤復發、轉移的指標。
3 糖鏈抗原15-3的醫學檢查
3.1 檢查名稱
3.2 分類
3.3 糖鏈抗原15-3的測定原理
CA-5-3採用固相雙位點免疫放射分析。因CA-15-3的2個結合點空間距離較遠,故可採用單克隆抗體115D8包被固相材料,單克隆抗體DF3進行125I標記作爲示蹤劑。標準品或樣品中CA-15-3在反應過程中與2種單克隆抗體形成三明治樣複合物(固相抗體、抗原、標記抗體),未被結合的標記抗體通過洗滌去除,固相材料的放射性與樣品中CA-15-3含量成正比。
3.4 試劑
(1)ELSA管*:經過量的抗CA-15-3單克隆抗體包被的ELSA管,密封包裝,共4小包(24管/包),直接用於實驗。
(2)稀釋液:1瓶(50ml),含緩沖劑、蛋白及防腐劑,直接用於實驗。
(3)125I-抗CA-15-3單克隆抗體:1瓶(30ml),標誌物是用含未經免疫的鼠免疫球蛋白及防腐劑的緩衝液稀釋,呈紅色,直接用於實驗。每瓶放射性不超過55.5kBq。
(4)CA-15-3標準品:6瓶,每瓶2ml,內含緩沖劑、蛋白及防腐劑。CA-15-3含量分別爲0、25、40、80、140、240u/ml,直接用於實驗。
(5)質控血清:1瓶(0.2ml),內含蛋白及防腐劑。CA-15-3含量爲30u/ml。
3.5 操作方法
全部試劑應在室溫下(18~25℃)平衡至少30min,並充分混勻後使用。
稀釋待測樣品及質控血清:取樣品或質控血清2μl加入相應的試管內,然後加稀釋液1000μl,並混勻。然後按下表(表1)的程序進行操作:
3.6 正常值
<28kU/L。
3.7 化驗結果臨牀意義
升高:主要見於乳腺癌,轉移性乳腺癌陽性率可達80%;肝癌、結腸癌、胰腺癌、卵巢癌、子宮頸癌、原發性肝癌也有不同程度的升高。乳腺、卵巢等非惡性腫瘤陽性率一般低於10%。
3.8 附註
(1)癌抗原15-3常被用於評價乳腺癌治療的效果、預測復發與轉移的參考指標。術後復發者癌抗原升高較臨牀症狀爲早,因此測定癌抗原15-3可預測乳腺癌的復發。
(2)本方法靈敏度爲0.2u/ml,測定範圍0~240u/ml與其他腫瘤標誌物(CEA、CA-19-9及CA-125)無交叉反應。
(3)試劑必須在2~8℃冰箱內保存,取出使用後保存期不宜超過8天(2~8℃)。ELSA管必須在2~8℃密封保存。
(4)溫育過程中,兩次洗滌過程要求操作一致,否則影響實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