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 589—2018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標識

醫療機構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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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WS 589—2018 bìng yuán wēi shēng wù shí yàn shì shēng wù ān quán biāo zhì

2 英文參考

Bio-safety signs for pathogenic microorganism laboratory

3 基本信息

ICS 11.020

C 59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WS 589—2018《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標識》(Bio-safety signs for pathogenic microorganism laboratory)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8年3月6日《關於發佈〈丙型肝炎診斷〉等7項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國衛通〔2018〕4號)發佈,2018年8月1日起實施。

4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丙型肝炎診斷》等7項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18〕4號

現發佈《丙型肝炎診斷》等7項衛生行業標準,編號和名稱如下:

一、強制性衛生行業標準

WS 213—2018 丙型肝炎診斷(代替WS 213—2008 )

WS 216—2018 登革熱診斷(代替WS 216—2008 )

WS 273—2018 梅毒診斷(代替WS 273—2007 )

WS 291—2018 麻風病診斷(代替WS 291—2008)

WS 588—2018 手足口病診斷

WS 589—2018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標識

二、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

WS/T 590—2018 基孔肯雅熱診斷

上述標準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WS 213—2008 、WS 216—2008、WS 273—2007、WS 291—2008 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8年3月6日

5 前 言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爲強制性。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 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參照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7010 Graphical symbols—Safety colours and safety signs(圖形符號—安全顏色和安全標識),結合現行國家標準GB 2894—2008《安全標識及其使用導則》、GB/T 2893—2004《圖形符號 安全色和安全標識 第1部分:工作場所和公共區域中安全標識的設計原則》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醫學科學院原生物學研究所、中國醫學科學院醫學實驗動物研究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預防控制所、中國醫科大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武桂珍、趙赤鴻、韓俊、王健偉、金奇、秦川、尚紅、李振軍、魏強、王衍海、張曙霞、曹玉璽、周爲民、劉曉宇、耿文清。

6 標準正文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標識

6.1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標識的規範設置、運行、維護與管理。

本標準適用於從事與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有關的研究、教學、檢測、診斷、保藏生物製品生產等相關活動的實驗室。

6.2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 2893(所有部分)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標識及其使用導則

GB 12268—2012 危險貨物品名錶

GB/T 14691 技術製圖字體

GB/T 15566(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導向系統 設置原則與要求

GB 15630 消防安全標誌設置要求

6.3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6.3.1 3.1 安全標識 safety sign

用以表達特定安全信息的標識,由圖形符號、安全色、幾何形狀(邊框)或文字構成。

6.3.2 3.2 安全色 safe color

傳遞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包括紅、藍、黃、綠四種顏色。

6.3.3 3.3 對比色 contrast color

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襯色,包括黑、白兩種顏色。

6.3.4 3.4 禁止標識 prohibition sign

禁止人們不安全行爲的圖形標誌。

6.3.5 3.5 警告標識 warning sign

提醒人們對周圍環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標誌。

6.3.6 3.6 指令標識 direction sign

強調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採用防範措施的圖形標誌。

6.3.7 3.7 提示標識 information sign

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標誌。

6.3.8 3.8 說明標識 explanatory sign

向人們提供特定指示信息(標明安全分類或防護措施等)的標誌,由幾何圖形邊框和文字構成。

6.3.9 3.9 專用標識 special mark

針對某種特定的事物、產品或者設備所制定的符號或標誌物,用以標示,便於識別。

6.3.10 3.10 環境信息標識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sign

提供的信息涉及較大區域的圖形標識。標識種類代號:H。

6.3.11 3.11 局部信息標識 partial information sign

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點,甚至某個設備或部件的圖形標識。標識種類代號:J。

6.3.12 3.12 亮度因數 luminance factor

規定照明和觀測條件下,非自發光體表面上某一點的給定方向的亮度和同一條件下完全反射或完全透射的漫射體的亮度之比。

6.3.13 3.13 普通材料 ordinary material

不逆反射光也不發光的材料。

6.3.14 3.14 逆反射材料 retroflective material

光線反射的方向與光線入射的反方向接近的材料。

6.3.15 3.15 組合材料 combined material

將光致發光材料與逆反射材料的光學特徵結合在一起的材料。

6.4 4 標識類型

6.4.1 4.1 禁止標識

禁止標識詳見表1。

表1 禁止標識

6.4.2 4.2 警告標識

警告標識詳見表2。

表2 警告標識

6.4.3 4.3 指令標識

指令標識詳見表3。

表3 指令標識

6.4.4 4.4 提示標識

提示標識詳見表4。

表4 提示標識

6.4.5 4.5 專用標識

專用標識詳見表5。

表5 專用標識

6.5 5 標識要求

6.5.1 5.1 色度性能

標識面的文字、符號、邊框及襯底等各種色度均應符合 GB 2893 對材料顏色範圍的規定,普通材料、逆反射光材料和熒光材料的各種顏色的座標及亮度因數分別見圖 1 和表 6。

滿足精確顏色要求的安全色色度範圍應符合表 7 的要求。

當安全色的各種色度各角點座標值偏離色品圖所規定的範圍,則該顏色不宜作爲安全色和對比色使用。

圖1 安全色和對比色的色品區域圖

表6 普通材料、發光材料、逆反射材料和組合材料的色度座標和亮度因數

表7 普通材料和逆反射材料在色度圖中更小範圍的色度座標

6.5.2 5.2 字體要求

字體有關要求詳見如下:

a) 書寫字體必須做到:字體工整、筆畫清楚、間隔均勻、排列整齊。字體高度(用 h 表示)的公稱尺寸系列爲:1.8 mm,2.5 mm,3.5 mm,5mm,7 mm,10 mm,14 mm,20 mm,並需注意:如需要書寫更大的字體,其字體高度應按√2的比率遞增。

b) 漢字應寫成黑體字,並應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正式公佈推行的《漢字簡化方案》中規定的簡化字。漢字的高度 h 不應小於 3.5 mm,其字寬一般爲 h/√2 。

c) 其他要求應符合 GB/T 14691 的規定

6.5.3 5.3 標識襯邊

生物安全標識要有襯邊。除警告標識邊框用黃色勾邊外,其餘全部用白色將邊框勾一窄邊,即爲安全標識的襯邊,當背景色與襯邊顏色一致時可不用襯邊。襯邊寬度爲標識邊長或直徑的0.025倍。

6.5.4 5.4 標識材質

實驗室生物安全標識應採用堅固耐用的材料製作,一般不宜使用遇水變形、變質或易燃的材料。

6.5.5 5.5 表面質量

除上述要求外,標識應圖形清楚,無毛刺、孔洞和影響使用的任何瑕疵。

6.6 6 標識型號選用

GB 2894中對四種類型安全標的標準尺寸給出了7種規格,分別爲:1型、2型、3型、4型、5型、6型、7型,其中1型的尺寸最小,7型的尺寸最大,常用的爲1型、2型和3型,見表8。安全標識型號選用詳見如下:

a) 環境信息設 4 型、5 型、6 型和 7 型;

b) 局部信息設 1 型、2 型和 3 型;

c) 無論實驗樓或實驗室區域內,所設標識其觀察距離不能覆蓋全實驗室樓或全實驗室區域內時,可多設幾個標識。

表8 安全標識尺寸

6.7 7 標識設置高度

設置高度要求如下:

a) 與人眼水平視線高度大體一致。

b) 標識的偏移距離應儘可能小。對位於最大觀察距離的觀察者,偏移角不宜大於 15°。如受條件限制,無法滿足該要求,應適當加大標識的尺寸

c) 局部信息標識的設置高度可根據具體場所的客觀情況來確定。

6.8 8 標識使用要求

使用要求如下:

a) 標識應用簡單、明瞭、易於理解的文字、圖形、數字的組合形式系統而清晰地標識出危險區,且適用於相關的危險。在某些情況下,宜同時使用標記和物質屏障標識出危險區。

b) 應設在與安全有關的醒目地方,並使實驗室人員或者相關人員看見後,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環境信息標識宜設在有關場所的入口處和醒目處;局部信息標識應設在所涉及的相應危險地點或設備(部件)附近的醒目處。

c) 不應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後,看不見安全標識。標識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d) 標識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 90°,觀察者位於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小夾角不低於 75°(見圖2 所示)。

圖2 警示標示平面與視線夾角 α 不低於 75°

e) 標識應設置在明亮的環境中。

f) 多個標識在一起設置時,應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後右、先上後下地排列。

g) 兩個或更多標識在一起顯示時,標識之間的距離至少應爲標識尺寸的 0.2 倍(見圖 3 所示);正方形標識與其他形狀的標識,或者僅多個非正方形標識在一起顯示時,標識尺寸小於 0.35 m時,標識之間的最小距離應大於 1 cm;標識尺寸大於 0.35 m 時,標識之間的最小距離應大於5 cm;兩個引導不同方向的導向標識並列設置時,至少在兩個標識之間應有一個圖形標識的空位。

h) 圖形標識、箭頭、文字等信息一般採取橫向佈置,亦可根據具體情況,採取縱向佈置。

i) 圖形標識一般採用的設置方式爲:附着式(如釘掛、粘貼、鑲嵌等)、懸掛式、擺放式、柱式(固定在標識杆或支架等物體上),以及其他設置方式。儘量用適量的標識將必要的信息展現出來,避免漏設、濫設。

其他要求應符合 GB 15566 的規定

圖3 兩個標識間的間隔尺寸

6.9 9 標識管理

標識系統的管理要求如下:

a) 標識必須保持清晰、完整。當發現形象損壞、顏色污染或有變化、褪色等不符合本標準的情況,應及時修復或更換。檢查時間至少每年一次。

b)修整和更換安全標識時應有臨時的標識替換,以避免發生意外的傷害

c)管理者應結合實驗室內部審覈、管理評審等活動,定期或不定期對實驗室標識系統進行評審,根據危害情況,及時增、減、調整安全標識。

7 附錄A(規範性附錄)標識類型及製作

7.1 A.1 標識類型及製作

實驗室生物安全基本標識分爲禁止標識、警告標識、指令標識、提示標識和專用標識等五種類型,安全色分別用紅色、黃色、藍色和綠色標識。安全色與對比色同時使用時,應按表A.1規定搭配使用。

表A.1 安全色和對比色

7.1.1 A.1.1 禁止標識基本式樣及製作

凡是禁止、停止和有危險的器件或環境均應使用紅色的禁止標識。禁止標識的基本型式是帶斜槓的圓邊框,基本型式及參數見圖A.1。

參數:

d1—外徑 d=0.025 L(L 爲觀察距離,見表 8);

d2—內徑 d =0.800 d1;

c—斜槓寬 c=0.080 d1;

α—斜槓與水平線的夾角 α=45°。

背景色爲白色,圓圈帶和斜槓爲紅色;標識圖爲黑色;

另外,安全色(紅色)至少應覆蓋總面積的 35%。

圖A.1 禁止標識基本型式

7.1.2 A.1.2 警告標識基本式樣及製作

凡是警告工作人員的器件、設備及環境都應使用黃色的警告標識,以避免可能發生的危險。警告標識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邊框,基本型式及參數見圖A.2。

參數:

a1—外徑 d=0.034 L(L 爲觀察距離,見表 8);

a2—內徑 d =0.700 a1;

r—邊框外角圓弧半徑 r=0.080 a1;

背景色爲黃色,圓圈帶和斜槓爲紅色;標識圖爲黑色;

另外,安全色(黃色)至少應覆蓋總面積的 35%。

圖A.2 警告標識基本型式

7.1.3 A.1.3 指令標識基本式樣及製作

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採用防範措施時應使用藍色的指令標識。指令標識的基本型式是圓形邊框,基本型式及參數見圖A.3。

參數:

d—內徑 d =0.025L(L 爲觀察距離,見表 8);

背景色:藍色;標識圖:白色;

另外,安全色(藍色)至少應覆蓋總面積的50%。

圖A.3 指令標識基本型式

7.1.4 A.1.4 提示標識基本式樣及製作

向工作人員提供允許、安全的信息時應使用提示標識。提示標識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邊框,基本型式及參數見圖A.4。

參數:

a—邊長 a =0.025 L(L 爲觀察距離,見表 8);

背景色:綠色;標識圖:白色;

另外,安全色(綠色)至少應覆蓋總面積的50%。

圖A.4 警告標識基本型式

7.1.5 A.1.5 附加提示標識基本式樣及製作

可使用文字對安全標識上圖形符號的含義進行補充或說明,文字應放在單獨的輔助標識中或作爲組合標識的組成部分。輔助標識應遵守圖A.5設計要求。

a1-外徑;a2—內徑;d1—外徑;d2—內徑;

背景色:白色或安全標識的安全色;

符號或文字顏色:相應的對比色;

襯邊:白色。

背景色:白色或安全標識的安全色;

符號或文字顏色:相應的對比色;

襯邊:白色;

邊框:黑色。

圖A.5 附加提示標識基本型式

7.1.6 A.1.6 組合標識基本式樣及製作

組合標識的位置見圖A.6所示,輔助標識應放置在安全標識的下面、右側或左側。

圖A.6 組合標識基本型式

7.1.7 A.1.7 多重標識基本式樣及製作

多重標識是同一矩形載體上含有兩個或多個安全標識並且(或者)伴有輔助標識的標識(見圖A.7),圖中給出了多重標識設計的示例,該多重標識用於傳遞一個警告信息、一個用來避免受傷危險的指令信息和(或)提供一個禁止信息。在多重標識中,安全標識(和/或相應輔助標識)的順序應按照安全信息的重要性來排列,也可水平佈置。

圖A.7 多重標識基本型式

7.1.8 A.1.8 文字輔助標識基本式樣及製作

具體要求如下:

a) 文字輔助標識的基本型式是矩形邊框。文字分橫寫和豎寫兩種形式。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內基本採用橫寫形式。

b) 橫寫時,文字輔助標識寫在標識的下方,可以和標識連在一起,也可以分開。

c) 禁止標識、指令標識爲白色字;警告標識爲黑色字。禁止標識、指令標識襯底色爲標識的顏色,警告標識襯底色爲白色或黃色(見圖 A.8)。

圖A.8 文字輔助(橫寫)標識基本型式

7.1.9 A.1.9 提示方向輔助標識式樣及製作

提示標識提示目標的位置時要加方向輔助標識(見圖A.9)。按照實際需要指示左向時,輔助標識應放在圖形標識的左方;如指示右向時,輔助標識應放在圖形標識的右方。

圖A.9 方向輔助標識基本型式

9 解讀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是開展疾控、醫療、科研、教學工作的重要場所。目前,我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種類多、數量大,工作內容繁雜。在操作病原微生物各種實驗過程中,不同的環節和場所存在不同的生物安全風險。爲提示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內工作人員在不同場所、不同操作環節應注意的內容,指導工作人員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告知工作人員可操作和禁止操作的活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急需一套規範、系統科學、明確的實驗室生物安全標識。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標識》結合我國衛生行業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特點和實際需求、實驗室生物安全標識管理要求提出規定,主要技術內容包括標識設置原則、製作、基本標識(禁止標識、警告標識、指令標識、提示標識)、特定標識(如生物安全實驗室標識、儀器設備運行狀態標識、文字輔助標識)等,旨在提示工作人員對可能存在風險的部位、操作等有明確的認識,提高工作人員防範能力,減少或避免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發生。本標準將進一步指導和規範我國衛生行業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標識的規範化,確保實驗室生物安全,保障疾控、醫療、科研、教學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本標準適用於從事與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樣本有關的研究、教學、檢測、診斷、保藏生物製品生產等相關活動的實驗室。

本標準所有技術內容均依據我國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如《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安全標誌及其使用指導原則》的規定,參考《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築技術規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誌》、《顏色術語》以及《公共信息導向系統設置原則與要求》等標準,結合生物安全實驗室日常實驗活動工作需要來制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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