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疾病分類
急診科
3 疾病概述
鎮靜催眠藥是中樞神經系統抑制藥,具有鎮靜、催眠作用,過多劑量可麻醉全身,包括延腦中樞。表現爲嗜睡、情緒不穩定、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減退、共濟失調、發音含糊不清、步態不穩、眼球震顫、共濟失調、明顯的呼吸抑制。
中毒的治療: 處理多個受抑制的器官,使其維持正常功能,直到機體將藥物代謝和排出。(一)維持昏迷患者的生命功能。(二)清除毒物。1.洗胃;2.活性炭 對吸附各種鎮靜催眠藥有效;3.強化鹼性化利尿 用呋塞米和鹼性液,只對長效類苯巴比妥有效;4.血液透析、血液灌流 對苯巴比妥有效,危重病人可考慮應用;對苯二氮卓類無效;(三)特效解毒療法。(四)治療併發症。
4 疾病描述
鎮靜催眠藥是中樞神經系統抑制藥,具有鎮靜、催眠作用、過多劑量可麻醉全身,包括延腦中樞,一次服用大劑量可引起急性鎮靜催眠藥中毒。長期濫用催眠藥可引起耐藥性和依賴性而導致慢性中毒,突然停藥或減量可引起戒斷綜合症。
5 症狀體徵
一、急性中毒
(一)巴比妥類中毒 一次服用大劑量巴比妥類,引起中樞神經系統抑制,症狀與劑量有關。
1、輕度中毒 嗜睡、情緒不穩定,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減退、共濟失調,發音含糊不清、步態不穩、眼球震顫。
2、重度中毒 進行性中樞神經系統抑制,由嗜睡到深昏迷,呼吸抑制由呼吸淺而慢到呼吸停止,心血管功能由低血壓到休克,體溫下降常見,肌張力松馳,腱反射消失,胃腸蠕動減慢,皮膚可起大皰,長期昏迷患者可併發肺炎、肺水腫、腦水腫、腎功能衰竭而威脅生命。
(二)苯二氮草類中毒 中樞神經系統抑制較輕,主要症狀是嗜睡、頭暈、言語含糊不清,意識模糊、共濟失調,很少出現嚴重的症狀如長時間深度昏迷和呼吸抑制等。如果出現,應考慮同時服用了其他鎮靜催眠藥或酒等。
(三)非巴比妥非苯二氮草類中毒 症狀與巴比妥類中毒相似,但也各自有些特點。
2、格魯米特中毒 意識障礙有週期性波動,有抗膽鹼能神經症狀,如瞳孔散大等。
3、甲喹酮中毒 可有明顯的呼吸抑制,出現錐體束徵如肌張力增強,腱反射亢進,抽搐等。
二、慢性中毒 長期濫用大量催眠藥的患者可發生慢性中毒,除有輕度中毒症狀外,常伴有精神症狀。
(一)意識障礙和輕躁狂狀態 出現一時性躁動我按和意識朦朧狀態,言語興奮,欣快、易疲乏、伴有震顫、咬字不清、步態不穩等。
(二)智能障礙 記憶力、計算力、理解力均有明顯下降、工作學習能力減退。
(三)人格變化 病人喪失進取心,對家庭和社會失去責任感。
三、戒斷綜合症 長期服用大劑量鎮靜催眠藥的病人,突然停藥或迅速減少藥量時,可發生戒斷綜合症,主要表現爲植物神經興奮性增高和神經精神症狀。
(一)輕症 最後一次服藥後1d內或數日內出現焦慮、易激動、失眠、頭痛、厭食、無力、震顫。2—3d後達到高峯,噁心、嘔吐、肌肉痙攣。
(二)重症 突然停藥後1—2d,有的藥物停用7—8d後出現癲癇樣發作,有時出現以幻覺、妄想、定向力喪失,高熱爲特徵的譫妄,數日至3周內恢復。
患者用藥多在治療量5倍以上,時間超過1個月,用藥量大,時間長而驟然停藥者症狀嚴重,濫用巴比妥類者停藥後發病較多,較早,且症狀較重,出現癲癇發作及輕躁狂狀態者較多,濫用苯二氮卓類者停藥後發病較晚,原因可能與中間代謝產物排出較慢有關。症狀較輕、以焦慮、失眠爲主。
6 疾病病因
1950年以前常用的鎮靜催眠藥是巴比妥類,50年代以後開始開拓使用非巴比妥類藥,但缺點也不少,1960年開始用抗焦慮藥物苯二氮卓類,目前此類藥幾乎取代了大部其他鎮靜催眠藥,鎮靜催眠藥可分爲以下幾類:
一、苯二氮卓類
(二)中效類(半衰期6—30h) 阿普唑侖、奧沙西泮、替馬西泮。
(三)短效類 三唑侖。
二、巴比妥類
(一)長效類 巴比妥、苯巴比妥。
(二)中效類 戊巴比妥、無戊巴比妥、異丁巴比妥。
(三)短效類 司可巴比妥、硫噴妥鈉。
7 病理生理
一、藥代動力學
鎮靜催眠藥據具有酯溶性,其吸收、分佈、蛋白結合、代謝、以及起效時間和作用時間,都與藥物的酯溶性有關,酯溶性強的藥物是易跨越血腦屏障,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起效快,作用時間短、成爲短效藥。
二、中毒機制
近年研究苯二氮卓類的中樞神經抑制作用,認爲該類藥的作用與增強r-氨基丁酸(GABA)能神經的功能有關,考慮在神經突觸後膜表現有由苯二氮卓受體,GABA受體,氯離子通道組成的大分子複合物,苯二氮卓類與苯而氮卓受體結合後,可加強GABA與GABA受體結合的親和力,使於GABA受體偶聯的氯離子通道開放而增強GABA對突塗後的抑制功能。
巴比妥類對GABA能神經有與苯二氮卓類相似的作用,但由於兩者在中樞神經系統的分佈有所不同,作用也有所不同,苯二氮卓主要選擇性作用於邊緣系統,影響情緒和記憶力,巴比妥類分佈廣泛,但主要作用於網狀結構上行激活系統而引起意識障礙,巴比妥類對中樞神經系統的抑制有劑量-效應關係,隨着劑量的增加,由鎮靜、催眠到麻醉,以至延腦中樞麻痹,非巴比妥非二氮卓類鎮靜催眠藥物對中樞神經系統有與巴比妥類相似的作用。
三、耐受性、依賴性和戒斷綜合症 各種鎮靜催眠藥均可產生耐受性,依賴性、因而都可引起戒斷綜合症,發生機制尚未完全闡明。長期服用苯二氮卓類使苯二氮卓受體減少(下調),是發生耐受的原因之一,長期服用苯二卓類突然停藥時,發生苯二氮卓受體濃度上調而出現戒斷綜合症,巴比妥類、非巴比妥類以及乙醇發生耐受性,依賴性和戒斷綜合症的情況更爲嚴重,發生依賴性的證據是停藥後發生戒斷綜合症,戒斷綜合症的特點是出現與藥理相反的症狀,如停用巴比妥類出現躁動和癲癇樣發作,停用苯二氮卓類出現焦慮和睡眠障礙。鎮靜催眠藥可有交叉耐受,致死量不因產生耐受性而又所改變。
8 診斷檢查
(一)檢查
1、血液、尿液、胃液中藥物濃度測定 對診斷有參考意義,血清苯二氮草類濃度測定對診斷幫助不大,因活性代謝物半衰期及個人藥物排出速度不同。
3、動脈血氣分析
(二)診斷
1、急性中毒 有服用大量鎮靜催眠藥史,出現意識障礙和呼吸抑制和血壓下降,胃液、血液、尿液中檢出鎮靜催眠藥。
2、慢性中毒 長期濫用大量催眠藥,出現輕度共濟失調和精神症狀。
3、戒斷綜合症 有長期濫用催眠藥史,突然停藥或急速減量,出現焦慮、失眠或癲癇發作和譫妄。
(三)鎮靜催眠藥中毒應與以下疾病相鑑別
1、急性中毒與其他昏迷疾病相鑑別 詢問有無高血壓病,癲癇、糖尿病、肝病、腎病等既往史及一氧化碳、酒精有機溶劑等毒物接觸史、檢查有無頭部外商之、發熱、腦膜刺激徵,偏癱、紫紺等,再作必要的實驗室檢查,綜合考慮,可作出鑑別診斷。
2、慢性中毒與躁鬱病相鑑別 慢性中毒的輕躁狂狀態病人易疲乏,並伴有震顫,步態不穩等。
3、戒斷綜合症與神經精神病相鑑別 原發性癲癇以往有癲癇發作史,精神分裂症、酒精中毒引起的震顫譫妄、前者有既往史、後者有長期酗酒或戒酒史。
9 治療方案
一、急性中毒的治療 處理多個受抑制的器官,使其維持正常功能,直到機體將藥物代謝和排出。
1、保持氣道通暢 深昏迷患者氣管插管,保證系如足夠的氧和排出二氧化碳。
2、維持血壓 急性中毒出現低血壓多由血管擴張,應輸液補充血容量,如無效、給予多巴胺。
4、促進意識恢復 給予葡萄糖、維生素B1,納洛酮。據報道,試用納洛酮有一定療效,每次0.4—0.8mg靜脈注射,可根據情況隔15min重複一次。
(二)清除毒物
1、洗胃。
3、強化鹼性化利尿 用呋喃米和鹼性液,只對長效類苯巴比妥有效。
4、血液透析、血液灌流 對苯巴比妥有效,危重病人可考慮應用,對苯二氮卓類無效。
(三)特效解毒療法 巴比妥類中毒無特效解毒藥,氟馬西尼是苯二氮卓類拮抗劑,能通過競爭抑制苯二氮卓受體而阻斷苯二氮卓類藥物的中樞神經系統作用。劑量:0.2mg緩慢靜脈注射,需要時重複注射,總量可達2mg。
(四)治療併發症
1、肺炎 昏迷混這可發生肺炎,應常翻身,拍背、定期吸痰,針對病原菌給予抗生素治療。
3、急性腎功能衰竭 多由休克所致,應及時糾正休克,如已進入無尿期,應注意水、電解質平衡。
二、慢性中毒
(一)逐步緩慢減少藥量,停用鎮靜催眠藥。
三、戒斷綜合症 治療原則是用足量鎮靜催眠藥控制戒斷症狀,穩定後,逐漸減少藥量以至停藥,具體方法是將原用短效藥換成長效藥如地西泮或苯巴比妥,可用原來的一類藥物,也可調換成另一類藥物,地西泮10—20mg或苯巴比妥1.7mg/kg,每小時一次,至戒斷症狀消失,由此計算出所需一日總量,將此量分爲3—4次口服,情況穩定2d後,可逐漸減少劑量,每次給藥前觀察病人,如不出現眼球震顫共濟失調、言語含糊不清,即可減少5%—10%,一般可10—15d內可減完,停藥,如有譫妄、可靜脈注射地西泮使病人安靜。
四、預後 輕度中毒無需治療即可恢復,中度中毒經經精心護理和適當治療,在24—48h內可恢復,重度中毒患者可能需要3—5d意識,死亡率低於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