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極一病證方論》

宋 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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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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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傷寒論

經雲∶冬傷於寒,春爲溫病。以冬不即病,其寒毒藏於風府之上,至春,溫暖之氣發而爲病,故曰溫病。或愈,或死,死則六七日間,愈則多出旬日之外,世號爲大病。要當隨此經絡傳變,仍以脈證別之,乃可施治。治傷寒法,蓋盡於此。至晉集仲景論,於太陽經,出麻黃桂枝二方治傷寒傷風,並錄預備救失加減之法甚詳。至陽少陽三陰傷風證治,則蔑聞矣,故知仲景只就太陽一經格量二病,令勿差互。編集既不詮辨,後學懵無所知,昏翳典墳,千有餘載,略不加省,良可嘆息。今輒提其六經傷寒合用對治諸方,以爲宗兆,其如壞證治法,除各見本門外,編集於後,使皁白自分,初不敢取諸胸臆,蓋有所本於聖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