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9193-200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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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GB19193 -2003

GB 19193-2003

2 1.範圍

本標準規定疫源地消毒衛生標準總則、基本處理原則和消毒效果評價

本標準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中規定需要進行疫源地消毒的甲、乙、丙類傳染病

3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爲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T 478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沙門氏菌檢驗

GB/T 4789.5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志賀氏菌檢驗

GB/T 4789.11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溶血鏈球菌檢驗

GB/T 4789.28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染色法、培養基和試劑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T 7918.4-1987 化妝品微生物標準檢驗方法綠膿桿菌

GB/T 7918.5-1987 化妝品微生物標準檢驗方法金黃色葡萄球菌

GB 8978-1996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5979-1995 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

GB 15981-1995 消毒滅菌效果的評價方法與標準

GB 15982-1995 醫院消毒衛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消毒技術規範()}第三版)第三分冊《疫源地消毒技術規範》

4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疫源地infectiousfocus

現在存在或曾經存在傳染源的場所和傳染源可能播散病原體的範圍,亦即易感者可能受到感染的範圍。

3.2

疫源地消毒disinfectionforinfectiousfocus

對存在着或曾經存在着傳染源的場所進行的消毒。其目的是殺滅或去除傳染源所排出的病原體

3.3

隨時消毒concurrentdisinfection

疫源地內有傳染源存在時進行的消毒。其目的是及時殺滅或去除傳染源所排出的病原微生物

3.4

終末消毒terminaldisinfection

傳染源離開疫源地後,對疫源地進行的一次徹底的消毒。如傳染病病人住院、轉移或死亡後,對其住所及污染的物品進行的消毒;醫院傳染病病人出院、轉院或死亡後。對病室進行的最後一次消毒

5 4.疫源地消毒標準

本標準是根據需要進行疫源地消毒病原體的基本特徵、傳播途徑和對人和動物的危害性等進行分類制定的。

5.1 4.1 隨時消毒衛生標準

4.1.1醫院隨時消毒按GB15982-1995中第4章執行。

4.1.2 傳染病病家隨時消毒是在衛生防疫人員指導下進行的,必要時要進行消毒效果檢查,判定標準爲:經消毒後不得檢出病原微生物呼吸道傳染病消毒後不得檢出病原微生物溶血鏈球菌(間接污染指標):消毒自然菌殺滅率須)90.00%,不能用病原微生物或間接指示菌作殺滅效果評價的病種,可參考消毒後比消毒前的自然菌殺滅率)90.00%爲標準(若出現消毒後比消毒菌落數增多的異常現象並超過全部樣品的半數以上時,應將全部樣品作廢並重新採樣)。隨時消毒應每天進行(1-2)次。

4.1.3 檢查方法:按GB15982-1995中附錄A執行。

5.2 4.2 終末消毒衛生標準

4.2.1 物體表面消毒後,對自然菌殺滅率》90.00Y.,不得檢出該疫源地傳染病病原微生物

4.2.2 排泄物、分泌物消毒後,不得檢出病原微生物

4.2.3 被病原微生物污染血液消毒後,不得檢出病原微生物,乙型肝炎患者血液等不得檢出乙型肝炎病毒的代表物

4.2.4 空氣消毒後,不得檢出乙型溶血鏈球菌和其他病原微生物;對自然菌殺滅率)90.00%,可判爲消毒合格。

4.2.5 污物處理:按GB15982-1995中4.4執行。

4.2.6 污水排放標準:按GB8978-1996執行

4.2.7 終末消毒方法:疫源地終末消毒工作程序按附錄A執行。

6 5.各類傳染病疫源地消毒處理原則

6.1 5.1 甲類傳染病人的隔離消毒要求

5.1.1 鼠疫病人的隔離:凡確診爲鼠疫的病人或疑似病人均應迅速就地嚴格隔離隔離室應選擇在居民區外或邊緣的孤立房子,並做到無鼠、無蚤。患者送到隔離室後,先進行衛生處理,脫下的衣服在含有效氯2500mg/L^-5000mg/L的溶液浸泡2h後清洗隔離室應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確診患者、不同病型的患者及疑似患者均應分開隔離,最好是單間隔離。嚴格控制病人與外界接觸,對病人及時有效地治療,直至衛生防疫機構證明其不具傳染性時,方可解除隔離

5.1.2 霍亂病人的隔離:凡確診爲霍亂病人或疑似病人必須立即就地隔離,或送附近傳染病隔離,嚴禁長途運送,以免擴大傳播隔離室應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確診患者應與疑似患者分開隔離。嚴禁病人與外界接觸,對病人就地及時治療,直至衛生防疫機構證明其確實無傳染性時,方可解除隔離

5.1.3 隔離病區應與其他病區和房屋隔離,有單獨出人的門戶,遠離地面水源,有專門廁所和便器,有專人看守,嚴禁無關人員出人,看守和醫務人員等要作好自身防護(參加鼠疫防治工作的人員必須穿着防鼠疫服),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消毒制度,以防受染。必要時,可口服抗生素預防。人口處放置浸有消毒藥液的腳墊和洗手消毒液或可供肥皂洗手用的水,任何人離開隔離室時均應洗手消毒,換衣和鞋。

5.1.4 確診和疑似病人要分室收治。

5.1.5 病人污染的一切用具(包括醫療、護理用品)及環境均應做好隨時消毒終末消毒處理。

5.1.6 死亡病人屍體處理和喪葬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進行。

5.1.7 鼠疫疫點和疫區消毒按以下方法進行。

5.1.7.1 房屋及空氣消毒

鼠疫可用含有效氯5000mg/L含氯消毒液或。.5%過氧乙酸,按300mL/m'藥量對病人居室內進行噴霧消毒;肺鼠疫可用上述消毒藥物濃度及劑量,對小隔離圈內房屋全面進行噴霧消毒後,對室內空氣用3g/ma過氧乙酸(相當於20%過氧乙酸15m1.)燻蒸消毒2ho

5.1.7.2 污染用具消毒

污染的一般耐熱耐溼物品,如被罩、食具、茶具、玩具等可煮沸、蒸汽或壓力蒸汽消毒,或用含有效氯2500mg/L^-5000mg/L含氯消毒浸泡消毒lh-2h;對那些怕熱或怕溼的物品,如棉絮、棉衣褲、皮張、毛製品等可選用過氧乙酸3g/m'燻蒸消毒2h(藥物燻蒸消毒滅菌必須在密閉條件下進行);對污染的精密器具,用環氧乙烷燻蒸消毒

5.1.7.3 排泄物、分泌物的消毒

患者排泄物、分泌物、嘔吐物等應有專門容器收集,用含有效氯20000mg/L消毒液,按糞、藥比例1:2浸泡消毒2h若有大量稀釋排泄物,可用含有效氯80%漂白粉精幹粉,按糞、藥比例20:1加藥後充分攪勻,消毒2h.

5.1.7.4 其他污染物品消毒

污染的含水分高的食物,應加熱消毒後廢棄:對污染乾燥食物或糧食,可將明顯污染部分取出消毒棄去,餘者可通過蒸、煮、炒或太陽曝曬等消毒

污染的垃圾、生活廢物,貓、狗等窩墊草等應焚燒殺滅病原體

5.1.7.5 死亡病人屍體消毒

因患鼠疫霍亂死亡的病人屍體,由治療病人的醫療單位或當地衛生防疫機構負責消毒處理,首先用。.5%過氧乙酸液或5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浸泡過的棉花堵塞口、耳、鼻、肛門陰道自然孔穴,再用上述消毒液噴灑全屍,然後再用浸泡過上述消毒液的被單或其他布單嚴密包裹屍體後,必須立即就近火化;不具備火化條件的農村、邊遠地區或民族地區,可選擇遠離居民點500m以外,遠離飲用水源50m以外的地方,將屍體在距地面2m以下深埋,坑底及屍體周圍墊撒3cm-5cm漂白粉。

5.1.8 霍亂疫點、疫區消毒按以下方法進行。

5.1.8.1 患者排泄物、分泌物等消毒

霍亂患者糞便及嘔吐物不但含大量病原體,而且還含大量有機物病原體起保護及影響消毒效果的作用。必須選用高效、快速及價廉的化學消毒藥物,如漂白粉漂白粉精、次氯酸鈉、二氯異氰尿酸鈉等。

稀便與嘔吐消毒按稀便及嘔吐物與藥以10c1的比例加人漂白粉乾粉;成型糞便按糞、藥比例1:2加入含有效氯20000mg/L含氯消毒液,經充分攪拌後,作用2h。乾燥排泄物處理前應適量加水稀釋浸泡化開後,再按上法消毒

5.1.8.2 污染地面消毒

地面,包括患者污染的房間、廁所、走廊等地面,首先要清除明顯的排泄物等:若是泥土地面還應颳去10cm-15cm污染表土(另行消毒)後,再行消毒常用含有效氯10000mg/L含氯消毒液或。0.5%過氧乙酸消毒;其用量按地面性質不同而異,一般最低用量爲100mL/m'-200mL/m2,最高可用1000mL/m',以噴灑均勻、透溼、不流水爲限。

5.1.8.3 污染用具消毒

對耐熱耐溼物品,如棉織物、金屬陶瓷玻璃類物品,用加熱煮沸15min-30min或壓力蒸汽滅菌,121'C30min;亦可用0.200^-0.5%過氧乙酸浸泡1h^-2h

對怕熱怕溼物品,如書籍、文件、字畫、污染的棉絮、皮毛製品、羽絨製品等,可用600mg/L環氧乙烷消毒6h,或1000mg/L環氧乙烷消毒3h,

注:燻蒸消毒應在密閉環境中進行,室內溼度應在80%以上,溫度應在對不怕溼物品,如各種塑料製品、用具、容器、人造纖維織物等,可用含有效氯5000mg/L消毒液或

0.5%過氧乙酸浸泡30min或擦拭表面消毒

污染的精密儀器、家電設備等物品可用2.0%戊二醛溶液擦拭消毒作用2h後再用潔淨水擦淨。

5.1.8.4 餐、飲具的消毒

患者用後的餐、飲具用80℃左右熱水清洗2min-5min,或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溶液浸泡30min;嚴重污染者應煮沸消毒30min或在1000mg/L有效氯溶液浸泡30min以上

5.1.8.5 飲用水源消毒

集中式供水水源,如各自來水廠,疫區供水餘氯量(管網處)不得低於。.5mg/L.分散式供水水源,包括直接從江、河、渠、塘、井取用水者,均應採用在家庭水缸內加氯,在家庭水缸內加有效氯5000mg/L消毒液,每批水(40kg-50kg)加人20mL^-100mL,或用漂白粉精片或二氯異氰尿酸片劑,按每升水加人有效氯1mg-5mg,作用30min後,餘氯量達。.5mg/L^-1.0mg/L者,即可飲用。

5.1.8.6 污水消毒

可採用次氯酸鈉或液氯消毒污水。出口污水按GB8978執行;若污染污水已排放出去,應對污水溝進行分段截流加氯消毒,常用藥物及濃度同稀排泄物處理:生活污水加1.5g/10L漂白粉精作用1h,

6.2 5.2 乙、丙類傳染病疫源地消毒處理原則

5.2.1 患者居室的地面和牆壁的消毒用。5%過氧乙酸有效氯10000mg/L消毒溶液依次作噴霧消毒,藥量爲200mL/m,一300mL/m=,連續消毒三次,每次間隔1h,

5.2.2 飲食用具消毒

用1.0%碳酸鈉溶液煮沸1h,或。.5%過氧乙酸浸泡30min-60min

5.2.3 剩餘食物的消毒

患者的剩餘食物煮沸1h或焚燒,可疑食物不得飼養家畜。

5.2.4 耐熱衣物的消毒

耐熱的衣服、被褥、牀單等用2.0%碳酸氫鈉溶液煮沸1h.

5.2.5 皮毛等的消毒

可能污染炭疽皮毛、毛衣、人造纖維、皮鞋和書報等消毒,最好選用環氧乙烷燻蒸,藥量爲0.6kg/m',300C-400C,相對溼度)60%,消毒48h。畜毛可用2%硝酸或10%硫酸溶液浸泡2h,皮張也可用2.5%鹽酸溶液加入15%食鹽使溶液保持在30'C以上浸泡40h後取出(每千克皮張用10L溶液),再放人1%氫氧化鈉溶液浸泡2h以中和鹽酸然後清水沖洗曬乾

5.2.6 排泄物、分泌物及盛裝容器的消毒

可參照5.1.7.3執行。

5.2.7 空氣消毒

肺炭疽病家的空氣可採用過氧乙酸燻蒸,藥量3g/m'(即20%的過氧乙酸15mL,15寫的過氧乙酸20ML),置於搪瓷或玻璃器皿中加熱燻蒸2h,燻蒸前應關閉門窗,封好縫隙,消毒完畢後開啓門窗通風;亦可採用氣溶膠噴霧消毒法,用2%過氧乙酸8mL/m',消毒1h

5.2.8 炭疽病人用過的治療廢棄物和有機垃圾的處理

炭疽病人用過的治療廢棄物和有機垃圾應全部焚燒。

5.2.9 生活污水的消毒

炭疽病污染的污水,先挖坑存儲,按每10L污水加10%次氯酸鈉5mL,使餘氯達8mg/1.-10mg/L作用2h後排放。

5.2.10 運輸工具的消毒

運送病人、病畜、死畜或皮毛時嚴禁污染地面或路面,運輸工具應鋪上或覆蓋塑料布,運送完畢後,污染塑料布立即焚燒處理。

5.2.11 炭疽病人屍體處理

可參照5.1.7.4執行。

5.2.12 病畜圈舍消毒

病畜或死畜停留過的地面、牆面用0.5%過氧乙酸有效氯10000mg/L消毒液,按100mL/mz_300mL/m'藥量,連續噴灑三次,間隔1h。若畜圈地面爲泥土時應將地面10cm-15cm的表層泥土挖起,然後按土,藥爲5,1拌加漂白粉,深埋於2m以下。

5.2.13 病畜污染的飼料、雜草和垃圾的處理

病畜污染的飼料、雜草和垃圾要焚燒處理。

5.2.14 病畜糞尿的消毒

病畜的糞尿按5:1加人漂白粉消毒2h後,深埋2m以下,不得用作肥料。根據情況,亦可選用其他含氯消毒劑乾粉或溶液處理,但其最終有效氯濃度不少於40000mg/L,

5.2.15 死畜屍體的處理

已確診爲炭疽的家畜應嚴禁解剖,必須整體焚燒。一頭200kg-500kg的死畜焚燒時需要汽油或柴油100kg-120kg,先在地下挖一條寬1m^-1.5m,長3m-3.5m,深1m的長溝,用鐵條架於溝上,然後在鐵條上加木柴100kg,同時準備長條形鋼釺,將死畜置木柴上,然後點嫩,當畜體腹部脹大時,用鋼釺將畜皮刺破,以防內臟等物四濺,陸續添加汽油或柴油,直到燒成骨灰爲止。

5.2.16 接種炭疽疫苗

與病人接觸的人員必須接種炭疽疫苗,曾與病畜、死畜接觸過的人員應進行12天的醫學觀察。

6.3 5.3 乙、丙類傳染病疫源地處理原則

5.3.1 傷寒副傷寒細菌性痢疾、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腸道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物品、污水、糞便等的消毒,按以下方法進行操作。

5.3.1.1 被污染的飲用水源消毒後達到GB5749的要求。消毒方法按5.1.8.5進行。

5.3.1.2 被污染的污水,經消毒處理後應達到GB8978後排放。消毒方法按。.o2%加人漂白粉精或0.01%液氯,消毒90min,使其餘氯量達到:肝炎污水10mg/L,其他傳染病污水6.5mg/L,

5.3.1.3 被污染物品、用具等應進行嚴格消毒或焚燒處理。消毒方法按5.1.7.2進行,但對肝炎污染物品應延長消毒時間1倍

5.3.1.4 排泄物、分泌物等,消毒後必須達到無害化。消毒方法按5.1.7.3進行,但對肝炎患者糞便等的消毒用含有效氯10000mg/L消毒液按糞:藥爲1;2加人,攪拌作用6h,對稀便可按糞藥之比5.0.5 直接加人漂白粉

5.3.1.5 病人屍體消毒後火化或深埋。

5.3.2 經呼吸道途徑傳播白喉肺結核傳染病病原污染的室內空氣,地面牆壁、用具等按5.1.7.1-5.1.7.3和5.1.8.2的要求進行消毒處理。

5.3.3 經皮膚、粘膜接觸傳播艾滋病梅毒淋病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物品、排泄物等,必須進行嚴格消毒處理,特別是艾滋病應按甲類傳染病消毒要求進行消毒處理。

5.3.3.1 環境、用具消毒

患者血液體液排泄物和分泌物污染的地面,牆壁、桌椅、牀、櫃、車輛等均應採取有效的消毒措施;用次氯酸鈉或二氯異氰尿酸鈉等含氯製劑進行噴灑、浸泡、擦拭消毒,藥液有效氯含量按污染輕重和性質可用2500mg/L-5000mg/l;污染血液排泄物用最終含量爲5000mg/L-10000mg/L有效氯作用20min-60min後及時沖洗污染的廢棄物,包括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裝人雙層防水污物袋內,密封並貼上“危險”等特殊標記後送指定地點,專人負責焚燒處理。

5.3.3.2 醫療徽械的消每

以熱力消毒最爲理想,效果可靠,可先進行煮沸30min,然後徹底清洗,再用壓力蒸汽滅菌。用化學法消毒,被血液污染的器械可浸人含2500mg/L^-5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中消毒30min-60min,然後立即清冼乾淨;也可用10%過氧化氫溶液浸泡60min,怕腐蝕的器械可用2.0%戊二醛浸泡30min-60min.

5.3.3.3 內窺鏡消毒

血液組織污染者,用2.0%戊二醛浸泡45min;做活檢取樣內窺鏡洗淨後活檢前用2寫戊二醛浸泡10h,用無菌水衝淨後使用。

5.3.3.4 手及皮膚、粘膜消套日常接觸用0.2%一。.4%過氧乙酸作手和皮膚消毒,0.05%一。.1%過氧乙酸作粘膜消毒皮膚污染含HIV的血液體液及分泌物等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次氯酸鈉溶液沖洗血跡。

5.3.3.5 衣物、皮毛製品的消毒按5.1.7.2消毒處理。

5.3.4 經血血液製品途徑傳播的乙型、丙型、丁型病毒性肝炎艾滋病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物品必須進行嚴格消毒處理。

5.3.4.1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保健機構,對於進人人體組織無菌器官的醫療衛生用品必須達到滅菌,各種注射(包括預防接種)、穿刺採血器具必須一人一用一滅菌;凡接觸完整皮膚、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須達到消毒

5.3.4.2 血站(庫)、生物製品生產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保證血液血液製品的質量,嚴防因輸人血液血液製品引起上述傳染病發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使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禁止進口的血液製品

5.3.4.3 凡從事可能導致經血傳播疾病的美容、整容等單位和個人,必須執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有效的消毒滅菌處理。

5.3.4.4 環境物品的消毒:HBV對環境污染也較嚴重,應消除或殺滅外環境污染病毒消毒方法按5.1.7.2和5.1.7.4進行,但作用時間應延長1倍。

5.3.4.5 皮膚、粘膜的消毒:污染的手用含。.5%洗必泰的70%乙醇溶液3mL搓擦雙手,或用含有效碘5000mg/L碘伏洗刷3min,或用0.2%過氧化酸浸泡3min;粘膜、皮膚可用0.5%碘伏擦拭消毒

7 附錄A(規範性附錄) 疫源地終末消毒工作程序

A.1 消毒人員到達病家後,首先向病人家屬做好解釋工作。查對門牌號、患者姓名是否符合,瞭解發病日期、病人居室、活動場所及日常接觸使用的物品等情況,並以此確定消毒的對象、範圍及方法

A.2 消毒前必須穿戴好隔離衣、帽、口罩、手套,備好防護用具,進行現場觀察,瞭解污染情況,劃分清潔區污染區,禁止無關人員進人消毒區內,並按面積或體積、物品多少計算所配製的消毒藥物量,並注意所用藥物有效成分含量,保證配置藥物的有效濃度。

A.3 在實施消毒前應由檢驗人員先對不同消毒對象採集樣品,以瞭解消毒污染情況。

A.4 將需集中消毒的污染衣服、牀單等用品收集在一起進行處理(或放人大帆布袋或一次性塑料袋中送當地衛生防疫機構或消毒消毒)。

A.5 房間消毒前,應先關閉門窗,保護好水源(蓋好竈邊井、水缸等),取出食物、廚具等:將未污染的衣物、被單等收疊儲藏好。若爲腸道傳染病,應先滅室內蒼蠅,然後消毒

A.6 患者排泄物、嘔吐物、分泌物、殘餘食物等,以及裝前述污物的便器、痰盂、痰杯和用過的日常生活用品(食具、毛巾、抹布、牙刷、毛巾等,以及皮張、獸毛、奶製品等)應嚴格進行消毒

A.7 消毒順序:應按先外後內、先上後下、先清潔房間後污染嚴重的場所,依次對門、地面、傢俱、牆壁等進行噴霧消毒;呼吸道傳染病重點做好空氣消毒

A.8 室內消毒完畢後,必須對其他污染處,如走廊、樓梯、廁所、下水道口等進行消毒

A.9 室外環境或病人居住、工作的污染場所(如工廠、機關、學校等),應根據具體情況決定進行追蹤消毒或指導上述單位醫務室進行消毒

A.10 托幼機構發生傳染病應在當地衛生防疫機構監督指導下由有關單位或個人及時進行消毒,或由當地衛生防疫機構負責進行終末消毒;醫療單位的隔離消毒由醫療單位按上述原則進行。

A.11 將集中在現場消毒的物品,消毒好後交還病家,並告訴病人家屬在60min後再進行清洗處理

A.12 傳染病院和綜合醫院傳染病房的消毒工作應參照本程序進行。

A.13 傳染病病家隨時消毒的要求:在接到患者診斷和原駐地隔離卡後,消毒人員應立即到病家指導隨時消毒,必要時提供所須藥品,並標明藥品名稱及使用方法。根據病種和病傢俱體情況應做到“三分開”和“六消毒”。“三分開”是:住室(條件不具備者可用布簾隔開,至少也要分牀)、飲食、生活用具(包括餐具、洗漱用具、便盆、痰罐等)分開;“六消毒”是:消毒分泌物或排泄物、消毒生活用具、消毒雙手、消毒衣服和被單、消毒患者居室、消毒生活污水。患者家屬和護理人員除做好患者隨時消毒外,還應做好本人的衛生防護,特別是護理患者後要消毒雙手。

A.14 對患傳染病病人屍體的終末消毒: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進行。

A.15 消毒工作完畢後,應將所有的消毒工具進行消毒清洗然後依次脫下隔離衣、帽、口罩(或其他防護用具),衣服打疊好,使髒的一面卷在裏面,放人消毒專用袋中帶回徹底消毒;最後消毒員應徹底清洗雙手,消毒,並填寫好工作記錄表;消毒完畢60min後,檢驗人員再次採樣消毒人員應告訴病家在消毒後1h-2h左右,徹底通風和擦洗,然後消毒人員撤離。疫源地終末消毒效果應進行評價(見附錄B),

A.16 消毒操作注意事項:

a)對鼠疫流行性出血熱瘧疾、流行性斑疹傷寒傳染病,除按上述要求消毒外,還必須作好殺滅媒介昆蟲和滅鼠工作;參加鼠疫工作的消毒人員應穿着防鼠疫服,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消毒制度,以防受到感染。必要時可口服抗生素預防全套防鼠疫服包括:聯身服、三角頭巾、護目鏡、防鼠疫紗布口罩或濾材口罩、乳膠手套、長筒膠靴和罩衫。其穿脫方法爲:先穿聯身服和長筒膠靴,戴好普通工作帽,再包頭巾,使蓋住頭髮、兩耳和頸部,然後戴上口罩,在鼻翼兩側塞上棉花球;戴防護眼鏡,再穿上罩衫,最後戴乳膠手套。

b)根據傳染病病原體的種類不同、消毒處理的對象不同、消毒現場的特點不同,選用恰當的消毒劑和合適的消毒方法;消毒藥物必須在現場配製。

c)消毒員在消毒時不準吸菸、飲水、喫食物、隨便走出疫區(點),並勸阻其他無關人員進人工作場所

d)消毒人員必須謹慎細心,不得損壞病家物品,凡須消毒的物品切無遺漏;必須將已消毒和未消毒物品嚴格分開堆放,以防反覆污染

e)用氣體燻蒸消毒時,必須使房間密閉,達到基本不漏氣;要充分暴露消毒的物品,物品要分散開,相互間要有空隙,以利藥擴散、接觸;要控制消毒要求的溫度、溼度及時間;食物及不耐腐蝕或怕沾染氣味的物品要取出或蓋嚴;用火加熱時,必須嚴防火災。

f)壓力蒸汽滅菌,按GB15981有關規定執行;煮沸消毒應達100'C30min.

8 附錄B(規範性附錄)疫源地消毒效果評價

B.1 疫源地消毒效果評價的目的是爲了保證消毒質量,確保傳染病病原體被徹底殺滅,有效地阻止其傳播流行。

B.1.1 消毒效果評價最有效的方法是直接檢查消毒物品上還有無病原體存在。但由於有些病原體很難分離,所以通常採用對指示微生物進行檢查的間接方法

B.1.2 進行消毒效果檢查時,應有消毒檢驗記錄或表格,必須記錄樣本名稱、來源、數量、編號、檢驗指標、採樣日期、採樣者、檢驗結果、檢驗者及審覈者簽字等。

B.1.3 消毒效果檢查的對象:物品表面、衣物類、排泄物、分泌物、嘔吐物、空氣等的消毒效果檢查

B.1.4 消毒效果評價必須針對不同消毒藥劑選用經中和試驗證實有效的中和劑或中方法

B.2 採樣樣品處理

B.2.1 物體表面以規格採樣,用無菌溼棉籤塗抹表面100cm,面積,剪去與手接觸部分的棉棒,將棉籤放人10mL所用消毒劑對應的中和液劑中搖勻,中和10min後,振打80次或用棍勻器混勻備用。

B.2.2 排泄物、分泌物、嘔吐物等,取消毒前、後樣品10g或10mL,加到100mL無菌生理鹽水中,振打80次或混勻器混勻,於中和肉湯管中培養。

B.2.3 空氣樣品採集按GB15979-1995附錄D中Dl.1執行。

B.2.4 污水、污泥採樣按GB8978執行。

B.3 指示微生物

按GB 15981-1995中第15章執行。

B.4 檢查方法

B.4.1 細菌菌落總數檢查

按GB 15982-1995附錄A中A2.5執行。

B.4.2 溶血鏈球菌檢查

按GB/T 4789.11執行

B.4.3 金黃色葡萄球菌檢查

按GB/T 7918.5-1987執行。

B.4.4 沙門氏菌檢查

按GB/T 4789.4執行

B.4.5 志賀氏菌檢查

按GB/T 4789.5執行

B.4.6 綠膿桿菌檢查

參照GB/T 7918.4-1987執行。

B.4.7 大腸桿菌檢查

按GB 15979-1995附錄A中第A3章執行

B.4.8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

按GB 15981-1995中附錄E執行。

B.4.9 空氣中細菌總數檢查

平板沉降法用含中和劑的普通營養瓊脂平板或血瓊脂平板;有條件的單位可用裂隙式或篩孔式(anderson)採樣採樣檢查

B.4.9.1 平板沉降法

將採好樣的平板蓋上蓋收回,於37℃下培養48h,觀察菌落生長情況,並計數菌落形成單位(CFU)。可按式(B.1)計算:

B.1

式中:

A—平板面積,單位爲平方釐米(em');

1‘一平板暴露氣中的時間,單位爲分(min);

N—平均菌落數(CFU),

然後按式(B.2)和式(B.3)計算空氣消毒殺菌率(P):

B.2 B.3
B.2 B.3

式中:

N—空氣中細菌自始至t時的自然消亡(沉降或死亡)率;

Vo—對照組處理前空氣含菌量(CFU);

V,—試驗組處理前空氣含菌量(CFU);

V,—對照組處理後空氣含菌量(CFU);

V,—試驗組處理後空氣含菌量(CFU)e

B.4.9.2 採樣器空氣計數

細菌培養、計數菌落數按B.4.9.1執行。可按式(B.4)進行計算:

B.4
B.4

然後按B.4.9.1計算空氣消毒殺菌率(P)的公式計算。

B.5 結果評價

按本標準4.3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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